根據最新外電消息指出,遭日本警方通緝之嫌犯張志揚,在名古屋被逮捕後於押送至警署前自刎身亡。主席認為有必要對張志揚自其體內抽取血液,以及自骨盆腔位置以長針筒抽取膀胱內之尿液,以檢驗在自刎之前是否有嗑藥行為。雖然,目擊者表示張志揚被捕之時表現鎮定,但是需要考慮自刎是否由於嗑藥導致神智不清,有必要對其做血液和尿液之檢驗。此外,根據幾日前之刑事鑑定表示凶嫌疑似有受傷,因而應該對於張志揚做全身外傷檢查,並且比對現場是否有其血跡反應。根據日本《刑事訴訟法》第319條第二項之規定,「被告人は、公判廷における自白であると否とを問わず、その自白が自己に不利益な唯一の証拠である場合には、有罪とされない。」換言之,光是憑靠其自白之言不足以逕行論定有罪,因為被告死亡將無法解釋其他可供定罪之不利證據。日本警方需要調查是年01月05~09日,張志揚離開東京至名古屋期間之移動路徑,以及了解其前往名古屋之動機和用意,亦即是否有為SKE48前往以外之目的,因為調查指出其原本之目的地是大阪。也許,大阪是用以作為欺騙之地點,但是前往名古屋必然另有意圖。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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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明珠、曹姮(2012.01.10)張志揚自裁前承認犯行,中央社,http://tw.news.yahoo.com/張志揚自裁前承認犯行-162907098.html
- 林良哲、張協昇、張茂森(2012.01.10)偷不到起殺機?被害家屬指真相未明,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an/10/today-so1-2.htm
- 柯昱安(2012.01.10)押送途中自刎 日警:史無前例,新頭殼newtalk,http://tw.news.yahoo.com/押送途中自刎-日警-史無前例-072830810.html
- 蕭承訓(2012.01.10)張嫌割頸亡 日警輕心釀禍 恐重創形象,中國時報,http://tw.news.yahoo.com/張嫌割頸亡-日警輕心釀禍-恐重創形象-213000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