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皆未有日本全權代表參與議論,不合乎國際法《條約法公約》之訂定原則,其所訂定之條款不具國際法之效力。《舊金山和約》未有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權代表參與,對於兩岸爭議臺灣之領土歸屬國,亦因不合乎國際法《條約法公約》之訂定原則,不具國際法之效力。舉例而論,甲國和乙國聯合對丙國發表丁宣言,但是宣言議論過程並無丙國全權代表參加,並在對丙國發動戰爭勝利後,要求丙國接受丁宣言,在國際法上是否有其效力呢?若是本國有意對某國發動戰爭,亦可主動製造戰爭事端,使得某國主動來攻打本國,形成本國是被動狀態下迎戰該國。此時,再根據和他國之聯合聲明於戰勝後,要求該國接受本國與他國之聯合聲明,即可達成此一目的。無須爭議,此乃眾所周知,是不合乎《條約法公約》訂定原則之舉。在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雖然為侵略國,但是其仍有權利去議論如何簽定條約。因此,《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並無國際法上之法律效力。
根據有歷史文獻紀錄之臺灣史實記載,1544年葡萄牙人發現臺灣,稱「美麗島(Formosa)」。綜觀歷史,臺灣領土之歸屬國,皆是透過戰爭決定結果。在十七世紀以前,並無任何國家以臺灣主權為目的進行戰爭,因而無法追究十七世紀以前之臺灣領土歸屬國,亦顯示臺灣在十七世紀以前,並無任何國家擁有統治權,否則將為臺灣發動防禦性戰爭以抵抗外敵。臺灣領土之歸屬國,最早在十七世紀時,先後被荷蘭人(1624~1662)和西班牙人(1626~1642)佔領,1642年荷蘭人將西班牙人逐出臺灣北部,臺灣曾為荷蘭和西班牙領土之一部份。十七世紀中葉(1662),明末鄭成功戰勝荷蘭人,臺灣成為中國明朝領土之一部份。然而,鄭氏王朝於1683年,戰敗於中國清朝之施琅,臺灣成為中國清朝領土之一部份。1895年,清朝政府戰敗於日本,簽定《馬關條約》割讓臺灣給日本,臺灣成為日本領土之一部份。
1945年9月9日,根據《向中國戰區投降降書》第二點所述,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規定「在中華民國(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除外)臺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内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蔣委員長投降」,臺灣成為無領土歸屬國之地區。是年10月25日,陳儀在臺北公會堂上宣佈:「從今天起臺灣及澎湖列島已經正式重入中華民國版圖」,臺灣成為中華民國領土之一部份,在此時中華民國擁有「中國」稱號。1946年爆發國共內戰,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灣。1949年10月1日,中國人民共和國於祖國中華民國領土上獨立建國,並以「新中國」為其稱號。1971年10月25日,根據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華民國所擁有之「中國」稱號。
「中國」是地名不是國名,但是兩岸試圖以地名議論領土主權之歸屬國。根據歷史進程至今,臺灣領土之歸屬國為中華民國,但不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乃自祖國中華民國獨立出去,實際控制之領土主權不擴及臺灣及其周圍島嶼之範圍。然而,以「中國」一詞混淆國家歸屬,是根本性錯誤之思考邏輯。中國歷經二十四個朝代,各個朝代之中國版圖有大有小,以中國一詞談論政治議題,乃有意模糊臺灣之領土歸屬國。中華民國尚未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訂疆域,以決議是否放棄中國大陸地區之領土,但已被聯合國大會2758號之決議,否定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地區之領土所有權,並因世界各國否定中華民國為合法政府,臺灣之領土歸屬國已非中華民國所有。自此,臺灣之領土主權形成未定之情形,而須透過臺灣人民以公民投票方式決定,將臺灣領土主權「歸屬於中華民國領土」、「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或「獨立建國之國家」。
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之原則下,中華民國允許中華人民共和國稱「世界只有一個中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允許中華民國稱「世界只有一個中國,中國是中華民國」。筆者學淺,認為臺灣現況應為中國(中華民國)之一部份(符合一個中國原則各自表述),但是世界各國並不承認中華民國擁有中國稱號,亦否定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因而,臺灣領土主權之爭論點,並非臺灣是否為中國之一部份,而是應歸屬於中華民國、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歸屬於獨立建國之國家。在此氛圍下,筆者提出「一個臺灣原則」,即是在此三項選項之中,決定其中一個選項作為臺灣領土主權之決議。根據一個臺灣原則,臺灣領土主權之歸屬,應以公民投票決議,臺灣領土主權歸屬於下列三項議題之一:
一、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其周圍島嶼,歸屬於中華民國領土管轄。
二、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其周圍島嶼,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管轄。
三、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其周圍島嶼,歸屬於獨立建國之國家。
以數學方法論證兩岸政治議題,筆者可能是第一人,期能獲得讀者之支持。以下,提供一系列簡單數理邏輯論證,以指出兩岸對於一個中國原則所爭議之問題,以及臺灣是否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下邏輯推論過程,乃以英文撰寫,期能廣泛被世界各國所接受。
Term Definitions
Term | Definition |
OM | Outer Mongolia(外蒙古) |
TU | Tannu Uriankhai(唐努烏梁海) |
K | Kachin(江心坡) |
HK | Hong Kong(香港) |
MC | Macau(澳門) |
Mainland1949 | 22 Provinces(22省) |
Mainland1912 | Mainland1949, OM, TU, K(22省、外蒙古、唐努烏梁海、江心坡) |
Taiwan | Taiwan, Penghu, Kinmen, Matsu(臺灣、澎湖、金門、馬祖) |
ROC | 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 |
PRC |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 |
China | A Fuzzy Noun(中國、模糊名詞) |
New China | Mainland1949(新中國) |
★ One China Rule for the PRC's Logic
(Mainland1912 ∪ Taiwan)⊆ ROC = China(Incorrect Logic, ROC ≠ China since 1971)
(Mainland1949 ∪ HK ∪ MC)⊆ PRC = China
(ROC ∪ PRC) ⊆ China
(Mainland1912 ∪ Mainland1949 ∪ Taiwan ∪ HK ∪ MC)⊆ China
((Mainland1912 ∪ Taiwan ∪ HK ∪ MC)¬ Mainland1949)↔(Taiwan ∪ OM ∪ TU ∪ K)
(Taiwan ∪ OM ∪ TU ∪ K)⊆ China
China = PRC
(Taiwan ∪ OM ∪ TU ∪ K)⊆ PRC
Taiwan ⊆ PRC
- China Definition I for the Nations
| - China Definition II for the Territories
|
1912~1945 | ROC = China | 1912~1945 | Mainland1912 ⊆ China = ROC |
1945~1971 | ROC = China | 1945~1971 | (Mainland1912 ∪ Taiwan)⊆ China = ROC |
| PRC = New China ≠ China | 1971~1997 | Mainland1949 ⊆ China = PRC |
1971~2011 | ROC ≠ China | 1997~1999 | (Mainland1949 ∪ HK)⊆ China = PRC |
| PRC = China | 1999~2011 | (Mainland1949 ∪ HK ∪ MC)⊆ China = PRC |
參考資料
- History of Taiwan, http://en.wikipedia.org/wiki/History_of_Taiwan
- Political status of Taiwan, http://en.wikipedia.org/wiki/Political_status_of_Taiwan
- 臺灣歷史年表,http://www.tmn.idv.tw/chiaungo/he/history.htm
- 《憲法》(1947.01.01),臺灣。
- 《憲法增修條文》(2005.06.10),臺灣。
- 《公民投票法》(2009.06.17),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