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搖哥的解決辦法不太對,幾個人去醫院搶救護車(打昏駕駛),就可以開去綁架任何人。嗑藥同樣會搖頭晃腦,美國嗑藥的人數驚人,街上一大堆搖頭晃腦的人。搖搖哥是否持有刀械?否則,警察不能以公共危險罪為由,逕行帶走街上不太正常的路人。我有找到搖搖哥的照片,確實是不太正常的樣子,但是在街上抓他於法無據。有點類似有人告密,就可以開救護車在街上抓人,並不是法治國家的正確做法。
諸如此類問題,應該詢問家屬的意見,甚至於找到監護人為其做決定,而不是憑藉友人身分逕行做決定。友人是要害人,還是真的友人,並不是出一張嘴說的清楚。政府的此類行為,將衍生社會忐忑不安的氛圍。據憲法第八條所述,拘禁應於48小時內結束,而且僅司法人員有此權力,醫護人員不在憲法授權範圍。法官裁定釋放,卻未說明法律事由,缺乏依法審理的依據。
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規定,警察可以在街上盤問搖搖哥,確認身分證、家屬、聯絡電話,再經由地方政府社會局洽詢家屬。搖搖哥有人身自由的權利,因而不會被警察立即帶離現場。警察於回報社會局名單後,經社會局公務員逐一詢問和過濾,必然得適時控制精神病患的行蹤。在特殊情況下,家屬或監護人可能同意強制治療,並經控制住精神狀態一定時間後,得轉變為正常人的普通生活模式。精神科醫師鼓勵年輕人殺人的行為,因為無發作經驗不發給身心障礙證明。
精神病患無異於正常人,因為按時服藥呈現正常的精神狀態。
Reference
諸如此類問題,應該詢問家屬的意見,甚至於找到監護人為其做決定,而不是憑藉友人身分逕行做決定。友人是要害人,還是真的友人,並不是出一張嘴說的清楚。政府的此類行為,將衍生社會忐忑不安的氛圍。據憲法第八條所述,拘禁應於48小時內結束,而且僅司法人員有此權力,醫護人員不在憲法授權範圍。法官裁定釋放,卻未說明法律事由,缺乏依法審理的依據。
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規定,警察可以在街上盤問搖搖哥,確認身分證、家屬、聯絡電話,再經由地方政府社會局洽詢家屬。搖搖哥有人身自由的權利,因而不會被警察立即帶離現場。警察於回報社會局名單後,經社會局公務員逐一詢問和過濾,必然得適時控制精神病患的行蹤。在特殊情況下,家屬或監護人可能同意強制治療,並經控制住精神狀態一定時間後,得轉變為正常人的普通生活模式。精神科醫師鼓勵年輕人殺人的行為,因為無發作經驗不發給身心障礙證明。
精神病患無異於正常人,因為按時服藥呈現正常的精神狀態。
Reference
- 蔡沛琪(2016.04.02)政大搖搖哥 法院裁定釋放,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