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某个场合里,听到两个互不认识的人,有了这么一段对话。某甲讲述一段话后,某乙回说:「你是自以为很懂是不是?」某甲回说:「抱歉,我是有讲错了,是吧?请指教一下,我是哪个部份讲错了?」某乙停顿了一会儿,回说:「我想你应该没有讲错,但是我就是认为你自以为很懂。」某甲回说:「请问一下各位,不知道大家认为我和某乙两人,谁比较像是自以为很懂?」众人不作回应,但皆面向某乙并略带鄙视姿态。在台湾,不免看到许多这样的场合,多是诸如某乙般地带有忌妒意味,或是看不惯他人某些言行,而以自以为很懂之姿态问罪于对方。对于自己若是某甲而言,其实诚心请教于对方,即可让对方为众人所耻笑;对于自己若是某乙而言,应该就事论事地指出对方错误之处,方能达成沟通之目的。曾经阅读过一些处理人际关系的书籍,在西方社会里对于某人有错之处,往往不会在公众场合当面指出错误,而会私底下向对方告知。我认为,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应该学习西方社会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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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
臺灣赴外留學價值、觀念及政策暨中國大陸、港澳地區之學歷採認
部長信箱:http://email.moe.gov.tw/EDU_WEB/sendmail/query.php
信件編號:201010260003
投遞日期:2010年10月26日
建議主題:兩岸文教
教育部
吳清基部長鈞鑒,
清末在容閎倡議,以及曾國藩和李鴻章等人支持下,先後派遣數批學生赴美學習,為近代留學之濫觴。符合現代意義之留學解釋,除以語言、經濟及文化為學習之目的外,留學乃是認定本國之科學和技術相對落後於他國,因而透過派遣或鼓勵學生前往學習,以期能在學成後回國傳授並進一步作延續和發展。臺灣留學歐美日之教授者眾,但卻未見科學和技術就地扎根,並進而誤植錯誤之留學觀念於在學之學生中,然而此種不實際之錯誤認知卻常見於教授和學生之中。
臺灣頒布之中國國家標準CNS,乃近乎完全翻譯和拼裝他國規範之結果,並非體適國內產業技術之發展水平,由國內學者根據自我發展進程或研究成果逐步修訂所得。由於國內學者並未從基礎之設計規範、施工規範、試驗規範及驗收規範建立起相關典章制度,缺乏對於基礎科學和工程技術之落實,致使在許多產業技術上無法掌握「基礎技術」和「衍生技術」。此外,由於國際期刊容易收稿熱門領域之研究成果,進而致使國內教授為求容易投稿論文,在國內從事之科學或技術研究多是跟隨國際熱門領域,一窩蜂地投入在研究相同主題,以解決國際上持有主要技術國家缺乏之小項目研究問題。國內教授缺乏分散研究專業,以使各領域齊頭並進開展其技術水準。在此氛圍之下,臺灣僅能擁有小項目研究問題之技術,缺乏整體性之產業技術各項環節,是讓臺灣教育界始終感到留學海外人才濟濟,但卻始終無法掌握科學和技術主導權之主因。
臺灣每年由教育部、經濟部、國家科學委員會、國防部中山科學院等機構給出研究經費,再換得一篇又一篇國際期刊論文,都是在期待他國列入其規範之參考文獻,否則臺灣之研究成果是無法對於他國規範達成修訂之結果。由於他國規範不作修訂,本國必須是在他國規範修訂後方能跟進修訂,因而產生國內研究成果對於本國規範沒有貢獻之結果。臺灣並不小,人口也不算少,都不是不能自主之主因。臺灣人對於自訂規範,多數人會抱持否定自我之態度,而會說出諸如該類話語:「要訂規範的人,是自以為很懂是不是?」、「我們有能力自訂規範嗎?」、「我們用國外的就好了,何必自己去訂?」新加坡地狹人稠,人口440萬人左右;加拿大地大人稀,人口3300萬人左右。在國際上,新加坡和加拿大都擁有自主國家規範之能力,也皆在國際上佔有一席之地。臺灣產業技術問題之癥結點,在於臺灣短視近利,不願投入於基礎科學和技術之研究,僅想延用並修訂他國制定之規範,來建立自身需求之規範,是臺灣缺乏「基礎技術」和「衍生技術」之主因。臺灣人既有之觀念,是肇因於過去數百年來之歷史乃是殖民歷史所致,因而產生崇洋媚外之思想,否定自我能夠改變或主導現狀之肯定觀點,從而使得臺灣人喜歡透過留學歐美日等國,來突顯自我優越於他人之固有想法。
在仔細評估之下,著實難以判定中國大陸是否落後於臺灣?中國大陸能造戰鬥機(殲八、殲十)、人造衛星、載人太空梭(神州六號)、北斗系統(同美國GPS全球定位系統)、潛艇、戰艦、軟體(超星仿Adobe、永中仿Office、佑達仿AutoCAD)、…等。若是要比較科學和技術,以上都是臺灣尚未能獨立完成之項目。IDF戰機之發展過程,眾所周知;福爾摩沙衛星是和新加坡合作,並非獨立完成。中國大陸有許多軟體公司,雖然都是仿既有之產品研發而成,但是許多是臺灣連模仿能力都不具備之軟體,不能作為批評模仿者之憑藉。以上並非恭維之言,而是應時下局勢所舉證。臺灣不會考慮自行研發,多數是需要用到某項技術之時,方會去和可以配合之國家進行合作,或者購買他國零件自行組裝並做小幅更動,任務完成後該項計畫自此消失。美國曾批評過臺灣,留學歐美日者雖眾,但是本質上並無任何技術,僅能從事李國鼎以來所建立之代工體系。不可否認,代工有技術含量,但是同比之下是不能與世界各國所認定之「技術」相比較。況且,臺灣物價指數逐年攀高,已是不得不進入高工資之環境,缺乏和中國大陸、越南、巴西…等新興市場之低廉工資和年輕有活力之人力資源競爭。中國大陸,是否落後於臺灣?
在學習環境之比較上,是頂尖學校訓練出頂尖學生,亦或是頂尖學生聚集於一校而使之成為頂尖學校?根據有在非中文語系(英語、日語、法語、德語、…等)國家留學經驗之教授表示,在有預習講課內容之前提下,真正能聽懂之上課內容約為六、七成左右。課前預習加上課後複習變得十分重要,也是留學生之所以能跟上進度之主因。簡而言之,主要都是靠「自修」,講授之課程內容,多數已撰寫成書,而得以透過網路購書取得。在研究方面,有很多種模式,有只對於自我之項目作研究,然後固定和教授討論進度。也有教授排定研究進度,將其指派之工作完成即可畢業。到底出國留學是否變得比較優秀?到底出國留學是學到什麼?在下認為,諸如此類之問題值得深思。
以前,曾經想過一個問題:「臺灣有很多教授,臺灣大學畢業後,旋即服役並出國留學,怎麼可能會有如此多人錄取世界排名前五十名之大學呢?」臺灣大學不過是世界排名一百多名之大學,充其量每年能被世界頂尖大學錄取之人數,依照合理之人口比例原則而論,在下認為最多不應超過兩人。猶如研究所推薦甄試,排名比較後面之學校應屆畢業生幾乎沒有錄取機會,縱使有也頂多給一個名額。後來發現問題之癥結點,在於「留學是一種國家政策」。美國降低其本土學生錄取名額,以提供並增額留學生之名額,來吸引世界各國之優秀份子。此處所指之優秀份子,不僅僅是持美國頂尖大學學歷者,而是讓留學形成風氣,進而讓留學生想待在美國工作,再接著去吸引世界各國非持有美國學歷之優秀份子前往工作。
臺灣大部分留學歐美日等國之教授都以為,自己去外國念了世界頂尖大學學歷,猶如自己鍍金一般地被認定為優秀於他人,而鄙視在本土接受教育者,或相較於世界排名前幾名大學而言,排名稍後之外國大學。在下認為,此乃完全錯誤之觀念,因為留學之價值並非比較學校,充其量是個學歷而已。以泰國朱拉隆功大學為例,是泰國最高學府,相較於臺灣大學之排名稍後。由此可知,泰國教育水準並不比臺灣落後多少,但是臺灣有權決定教育政策方向者,多數畢業於世界頂尖大學,在其觀點可能根源於對於經濟收入高低問題,而鄙視朱拉隆功大學等排名未在世界前一百名內之大學。臺灣多數教授不自知,以合理之申請入學而論,若非美國刻意塑造當下之留學教育政策,以臺灣大學之世界排名根本不可能錄取世界頂尖大學。世界各國爭相仿效美國之留學教育政策,因而形成時下相互留學之國際交流模式。在下學淺,私以為世界上每一個國家裡,排名前五到十名之大學,都值得去留學和學習。大學應聘教授方面,也不應該以畢業於世界排名第幾名之大學,當做是應聘者優秀與否之標準。在如此之標準和環境之下,方能形成正確之留學價值和觀念。
臺灣若維持當下之國家政策,仍想延續李國鼎以來所建立之代工體系,而不自知該力圖革新以求擁有自主之能力,在十五年內之可預見光景,臺灣今日之小康社會將無法再現。新竹科學園區乃李國鼎因應時下局面,以臺灣擁有低廉工資和勤奮工作之優點,適合從事代工產業為由所一手建立。中國大陸以試點方式進行改革開放,乃模仿臺灣既有之科學園區成功模式之舉。然而,今非昔比,勤奮依舊,但工資不比以往,轉而被諸如中國大陸、越南或巴西等新興市場所取代。站在至高點以觀之,臺灣之根本問題在於需要對於留學教育作價值和觀念之重新定義,並進而對於產業技術之自主能力進行強化,以求國家發展方向上之轉型。
臺灣對於國家教育重點項目之發展,缺乏橫向之資源分散和縱向之專業組織,無法形成大學院校擁有各自強勢專業或特色之情形。臺灣之教育同經濟發展,具有嚴重之重北輕南佈局,並由於未能透過預算分配和強制用途限制,以致於各校缺乏各校擁有強勢系所或強勢專業,造成臺灣在科學和技術之研究和發展上產生不均衡之現象。反觀中國大陸,教育資源分配和調度,乃相對於臺灣有其合理和公平之處,值得學習。私以為,教育部長缺乏對於留學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者之認知,期能重新審視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大學院校之採認學校。
信件編號:201010260003
投遞日期:2010年10月26日
建議主題:兩岸文教
教育部
吳清基部長鈞鑒,
清末在容閎倡議,以及曾國藩和李鴻章等人支持下,先後派遣數批學生赴美學習,為近代留學之濫觴。符合現代意義之留學解釋,除以語言、經濟及文化為學習之目的外,留學乃是認定本國之科學和技術相對落後於他國,因而透過派遣或鼓勵學生前往學習,以期能在學成後回國傳授並進一步作延續和發展。臺灣留學歐美日之教授者眾,但卻未見科學和技術就地扎根,並進而誤植錯誤之留學觀念於在學之學生中,然而此種不實際之錯誤認知卻常見於教授和學生之中。
臺灣頒布之中國國家標準CNS,乃近乎完全翻譯和拼裝他國規範之結果,並非體適國內產業技術之發展水平,由國內學者根據自我發展進程或研究成果逐步修訂所得。由於國內學者並未從基礎之設計規範、施工規範、試驗規範及驗收規範建立起相關典章制度,缺乏對於基礎科學和工程技術之落實,致使在許多產業技術上無法掌握「基礎技術」和「衍生技術」。此外,由於國際期刊容易收稿熱門領域之研究成果,進而致使國內教授為求容易投稿論文,在國內從事之科學或技術研究多是跟隨國際熱門領域,一窩蜂地投入在研究相同主題,以解決國際上持有主要技術國家缺乏之小項目研究問題。國內教授缺乏分散研究專業,以使各領域齊頭並進開展其技術水準。在此氛圍之下,臺灣僅能擁有小項目研究問題之技術,缺乏整體性之產業技術各項環節,是讓臺灣教育界始終感到留學海外人才濟濟,但卻始終無法掌握科學和技術主導權之主因。
臺灣每年由教育部、經濟部、國家科學委員會、國防部中山科學院等機構給出研究經費,再換得一篇又一篇國際期刊論文,都是在期待他國列入其規範之參考文獻,否則臺灣之研究成果是無法對於他國規範達成修訂之結果。由於他國規範不作修訂,本國必須是在他國規範修訂後方能跟進修訂,因而產生國內研究成果對於本國規範沒有貢獻之結果。臺灣並不小,人口也不算少,都不是不能自主之主因。臺灣人對於自訂規範,多數人會抱持否定自我之態度,而會說出諸如該類話語:「要訂規範的人,是自以為很懂是不是?」、「我們有能力自訂規範嗎?」、「我們用國外的就好了,何必自己去訂?」新加坡地狹人稠,人口440萬人左右;加拿大地大人稀,人口3300萬人左右。在國際上,新加坡和加拿大都擁有自主國家規範之能力,也皆在國際上佔有一席之地。臺灣產業技術問題之癥結點,在於臺灣短視近利,不願投入於基礎科學和技術之研究,僅想延用並修訂他國制定之規範,來建立自身需求之規範,是臺灣缺乏「基礎技術」和「衍生技術」之主因。臺灣人既有之觀念,是肇因於過去數百年來之歷史乃是殖民歷史所致,因而產生崇洋媚外之思想,否定自我能夠改變或主導現狀之肯定觀點,從而使得臺灣人喜歡透過留學歐美日等國,來突顯自我優越於他人之固有想法。
在仔細評估之下,著實難以判定中國大陸是否落後於臺灣?中國大陸能造戰鬥機(殲八、殲十)、人造衛星、載人太空梭(神州六號)、北斗系統(同美國GPS全球定位系統)、潛艇、戰艦、軟體(超星仿Adobe、永中仿Office、佑達仿AutoCAD)、…等。若是要比較科學和技術,以上都是臺灣尚未能獨立完成之項目。IDF戰機之發展過程,眾所周知;福爾摩沙衛星是和新加坡合作,並非獨立完成。中國大陸有許多軟體公司,雖然都是仿既有之產品研發而成,但是許多是臺灣連模仿能力都不具備之軟體,不能作為批評模仿者之憑藉。以上並非恭維之言,而是應時下局勢所舉證。臺灣不會考慮自行研發,多數是需要用到某項技術之時,方會去和可以配合之國家進行合作,或者購買他國零件自行組裝並做小幅更動,任務完成後該項計畫自此消失。美國曾批評過臺灣,留學歐美日者雖眾,但是本質上並無任何技術,僅能從事李國鼎以來所建立之代工體系。不可否認,代工有技術含量,但是同比之下是不能與世界各國所認定之「技術」相比較。況且,臺灣物價指數逐年攀高,已是不得不進入高工資之環境,缺乏和中國大陸、越南、巴西…等新興市場之低廉工資和年輕有活力之人力資源競爭。中國大陸,是否落後於臺灣?
在學習環境之比較上,是頂尖學校訓練出頂尖學生,亦或是頂尖學生聚集於一校而使之成為頂尖學校?根據有在非中文語系(英語、日語、法語、德語、…等)國家留學經驗之教授表示,在有預習講課內容之前提下,真正能聽懂之上課內容約為六、七成左右。課前預習加上課後複習變得十分重要,也是留學生之所以能跟上進度之主因。簡而言之,主要都是靠「自修」,講授之課程內容,多數已撰寫成書,而得以透過網路購書取得。在研究方面,有很多種模式,有只對於自我之項目作研究,然後固定和教授討論進度。也有教授排定研究進度,將其指派之工作完成即可畢業。到底出國留學是否變得比較優秀?到底出國留學是學到什麼?在下認為,諸如此類之問題值得深思。
以前,曾經想過一個問題:「臺灣有很多教授,臺灣大學畢業後,旋即服役並出國留學,怎麼可能會有如此多人錄取世界排名前五十名之大學呢?」臺灣大學不過是世界排名一百多名之大學,充其量每年能被世界頂尖大學錄取之人數,依照合理之人口比例原則而論,在下認為最多不應超過兩人。猶如研究所推薦甄試,排名比較後面之學校應屆畢業生幾乎沒有錄取機會,縱使有也頂多給一個名額。後來發現問題之癥結點,在於「留學是一種國家政策」。美國降低其本土學生錄取名額,以提供並增額留學生之名額,來吸引世界各國之優秀份子。此處所指之優秀份子,不僅僅是持美國頂尖大學學歷者,而是讓留學形成風氣,進而讓留學生想待在美國工作,再接著去吸引世界各國非持有美國學歷之優秀份子前往工作。
臺灣大部分留學歐美日等國之教授都以為,自己去外國念了世界頂尖大學學歷,猶如自己鍍金一般地被認定為優秀於他人,而鄙視在本土接受教育者,或相較於世界排名前幾名大學而言,排名稍後之外國大學。在下認為,此乃完全錯誤之觀念,因為留學之價值並非比較學校,充其量是個學歷而已。以泰國朱拉隆功大學為例,是泰國最高學府,相較於臺灣大學之排名稍後。由此可知,泰國教育水準並不比臺灣落後多少,但是臺灣有權決定教育政策方向者,多數畢業於世界頂尖大學,在其觀點可能根源於對於經濟收入高低問題,而鄙視朱拉隆功大學等排名未在世界前一百名內之大學。臺灣多數教授不自知,以合理之申請入學而論,若非美國刻意塑造當下之留學教育政策,以臺灣大學之世界排名根本不可能錄取世界頂尖大學。世界各國爭相仿效美國之留學教育政策,因而形成時下相互留學之國際交流模式。在下學淺,私以為世界上每一個國家裡,排名前五到十名之大學,都值得去留學和學習。大學應聘教授方面,也不應該以畢業於世界排名第幾名之大學,當做是應聘者優秀與否之標準。在如此之標準和環境之下,方能形成正確之留學價值和觀念。
臺灣若維持當下之國家政策,仍想延續李國鼎以來所建立之代工體系,而不自知該力圖革新以求擁有自主之能力,在十五年內之可預見光景,臺灣今日之小康社會將無法再現。新竹科學園區乃李國鼎因應時下局面,以臺灣擁有低廉工資和勤奮工作之優點,適合從事代工產業為由所一手建立。中國大陸以試點方式進行改革開放,乃模仿臺灣既有之科學園區成功模式之舉。然而,今非昔比,勤奮依舊,但工資不比以往,轉而被諸如中國大陸、越南或巴西等新興市場所取代。站在至高點以觀之,臺灣之根本問題在於需要對於留學教育作價值和觀念之重新定義,並進而對於產業技術之自主能力進行強化,以求國家發展方向上之轉型。
臺灣對於國家教育重點項目之發展,缺乏橫向之資源分散和縱向之專業組織,無法形成大學院校擁有各自強勢專業或特色之情形。臺灣之教育同經濟發展,具有嚴重之重北輕南佈局,並由於未能透過預算分配和強制用途限制,以致於各校缺乏各校擁有強勢系所或強勢專業,造成臺灣在科學和技術之研究和發展上產生不均衡之現象。反觀中國大陸,教育資源分配和調度,乃相對於臺灣有其合理和公平之處,值得學習。私以為,教育部長缺乏對於留學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者之認知,期能重新審視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大學院校之採認學校。
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之留學貸款申辦權益
部長信箱:http://email.moe.gov.tw/EDU_WEB/sendmail/query.php
信件編號:201010230324
投遞日期:2010年10月23日
建議主題:兩岸文教
教育部
吳清基部長鈞鑒,
承蒙教育部長鼎力支持,得以使赴中國大陸求學者獲得學歷採認。然而,教育部對於教育學習之經濟協助,乃排除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是否得就此既有政策改採一視同仁模式,而能對於全部赴外求學者,一律提供留學貸款之經濟支持?教育部既有政策就國民教育學習歷程之經濟協助,可概分為國內助學貸款和國外留學貸款,然而唯獨排除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之求學者。立法院於是年八月通過陸生三法,爾後通過《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秉持客觀角度觀之,兩岸政治對立和教育部對中國大陸持消極態度之原意,已漸趨淡薄而應對於既有政策進行配套性修訂。
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多數匯集於大城市,其生活開銷並不比臺灣低。中國大陸各高校同比臺灣學費略低,港澳地區學費則高出臺灣許多。倘若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能比照赴外國求學者之留學貸款規定,但對於貸款上限額度進行修訂,則可符合莘莘學子們之需求。客觀評定赴中國大陸求學者之需求貸款額度,為大學生85萬元、碩士生65萬元及博士生100萬元,而對於赴港澳地區求學者之需求貸款額度,則可能須依據赴中國大陸者之需求額度上修70~120%。根據《教育部99留學貸款簡介》所述,在考慮寬限期下償還上述草擬留學貸款,平均一年所需償還額度不高於5萬元。即便在工作不易尋覓之下,仍不致於會造成借貸者來日為償還借貸,而致使自己陷入經濟困頓之局面。
無論從辦理申請、銀行借貸乃至償還貸款,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辦理留學貸款,在本質上或過程中皆無異於赴外國求學者。銀行所需承擔之風險,相對於赴外國求學者要小,因為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所需之借貸額度較低,非透過法院程序之全額償還借貸機率較高。銀行貸款利率和留學貸款利率間之利率差額,是由政府吸收掉該筆金額,和銀行本身之營運無關。由於償還利率差額之對象是政府,銀行所需承擔之利率差額給付風險是零。在寬限期內未能償還全部留學貸款,銀行得依據民法對借貸者強制執行變賣資產,或要求連帶保證人給付剩餘借貸。從銀行之立場而論,得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償還借貸問題,無異於赴外國求學者未能償還借貸之處理模式。
從國家立場對於留學貸款以「留學」一詞稱之,並非強調國家疆域以赴「外國」求學之政治意圖,因為在中國大陸對於赴港澳地區求學者,亦以「留學香港」或「留學澳門」稱之。由此可知,留學一詞對於中共中央而言,並非敏感字眼。此外,若是顧慮留學一詞帶有爭議,得將留學貸款區分為「外國留學貸款」和「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留學貸款」,則可免除字眼敏感之嫌。
倘若需要申請留學貸款,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申請人數理當不多,而且和赴外國求學者申請留學貸款,亦或是留在國內就學者申請助學貸款,是有申請人重疊之情形,因而不會增加國家給付貸款差額利率給銀行之預算。從國家之立場觀之,政府吸收貸款差額利率,是一種對於國民接受多元教育之投資,借貸者來日學成為償還貸款,也必然優先回國工作,以將其所學貢獻國家。立法院議會本次會期排定議程已滿,有待教育部研擬留學貸款相關法律修正案,提出於翌年二月新會期之中進行審議。
信件編號:201010230324
投遞日期:2010年10月23日
建議主題:兩岸文教
教育部
吳清基部長鈞鑒,
承蒙教育部長鼎力支持,得以使赴中國大陸求學者獲得學歷採認。然而,教育部對於教育學習之經濟協助,乃排除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是否得就此既有政策改採一視同仁模式,而能對於全部赴外求學者,一律提供留學貸款之經濟支持?教育部既有政策就國民教育學習歷程之經濟協助,可概分為國內助學貸款和國外留學貸款,然而唯獨排除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之求學者。立法院於是年八月通過陸生三法,爾後通過《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秉持客觀角度觀之,兩岸政治對立和教育部對中國大陸持消極態度之原意,已漸趨淡薄而應對於既有政策進行配套性修訂。
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多數匯集於大城市,其生活開銷並不比臺灣低。中國大陸各高校同比臺灣學費略低,港澳地區學費則高出臺灣許多。倘若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能比照赴外國求學者之留學貸款規定,但對於貸款上限額度進行修訂,則可符合莘莘學子們之需求。客觀評定赴中國大陸求學者之需求貸款額度,為大學生85萬元、碩士生65萬元及博士生100萬元,而對於赴港澳地區求學者之需求貸款額度,則可能須依據赴中國大陸者之需求額度上修70~120%。根據《教育部99留學貸款簡介》所述,在考慮寬限期下償還上述草擬留學貸款,平均一年所需償還額度不高於5萬元。即便在工作不易尋覓之下,仍不致於會造成借貸者來日為償還借貸,而致使自己陷入經濟困頓之局面。
無論從辦理申請、銀行借貸乃至償還貸款,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辦理留學貸款,在本質上或過程中皆無異於赴外國求學者。銀行所需承擔之風險,相對於赴外國求學者要小,因為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所需之借貸額度較低,非透過法院程序之全額償還借貸機率較高。銀行貸款利率和留學貸款利率間之利率差額,是由政府吸收掉該筆金額,和銀行本身之營運無關。由於償還利率差額之對象是政府,銀行所需承擔之利率差額給付風險是零。在寬限期內未能償還全部留學貸款,銀行得依據民法對借貸者強制執行變賣資產,或要求連帶保證人給付剩餘借貸。從銀行之立場而論,得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償還借貸問題,無異於赴外國求學者未能償還借貸之處理模式。
從國家立場對於留學貸款以「留學」一詞稱之,並非強調國家疆域以赴「外國」求學之政治意圖,因為在中國大陸對於赴港澳地區求學者,亦以「留學香港」或「留學澳門」稱之。由此可知,留學一詞對於中共中央而言,並非敏感字眼。此外,若是顧慮留學一詞帶有爭議,得將留學貸款區分為「外國留學貸款」和「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留學貸款」,則可免除字眼敏感之嫌。
倘若需要申請留學貸款,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申請人數理當不多,而且和赴外國求學者申請留學貸款,亦或是留在國內就學者申請助學貸款,是有申請人重疊之情形,因而不會增加國家給付貸款差額利率給銀行之預算。從國家之立場觀之,政府吸收貸款差額利率,是一種對於國民接受多元教育之投資,借貸者來日學成為償還貸款,也必然優先回國工作,以將其所學貢獻國家。立法院議會本次會期排定議程已滿,有待教育部研擬留學貸款相關法律修正案,提出於翌年二月新會期之中進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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