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8年,國民政府撤遷來臺之時,全臺灣的人口約600萬人,並屬於農業社會為核心的形態;民國103年,國民政府撤遷來臺的65年後,全臺灣的人口約2340萬人,並屬於工業社會為核心的形態,農業市場處於不斷萎縮的環境。以往的豬隻產量足夠產製豬油,現在的豬隻產量有供不應求的情形,豬油產製的原料必然東拉西湊,也就有人不斷地在發表地溝油再生論文。以臺灣的人口密度來說,是全球前幾名的高密度居住國家,糧食進口是不得不考慮的政策和措施。
我認為,臺灣可以在五穀雜糧原料做進口,包括:稻米、大麥、小麥、玉米、…等,但是對於肉類食品應該要求自給自足,包括:牛、豬、羊、雞、鴨、鵝、…等,屬於家畜類的養殖動物都應考慮供應足夠。也就是說,臺灣的農業市場處於萎縮狀態,然而整體的農業結構必須做適當的調整,並對於高經濟農業作物維持其市場供應,甚至於得學習紐西蘭的精緻農業營運模式。換言之,臺灣人口過於密集的現況,已經不可能讓農業恢復自給自足的環境,能夠做的就是選擇性自給自足的農產品供應。
我認為,採用不合法的豬油原料油來源,肇因於國內豬隻供應量不足以致如此。其次,未對於不合法的製程以工程規範排除,致使不合乎製程要求的地溝油技術被導入食用,否則此類地溝油技術應該朝生質柴油方向,而不應該以再生科技重新產製為食用油。再者,刑法並未將此犯罪模式納入,而且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檢驗罰則,亦無法對製程做法律上的規範和限制,應該修法為以工程規範為依據去做要求,並經刑法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連帶做罪刑審判。
我認為,臺灣可以在五穀雜糧原料做進口,包括:稻米、大麥、小麥、玉米、…等,但是對於肉類食品應該要求自給自足,包括:牛、豬、羊、雞、鴨、鵝、…等,屬於家畜類的養殖動物都應考慮供應足夠。也就是說,臺灣的農業市場處於萎縮狀態,然而整體的農業結構必須做適當的調整,並對於高經濟農業作物維持其市場供應,甚至於得學習紐西蘭的精緻農業營運模式。換言之,臺灣人口過於密集的現況,已經不可能讓農業恢復自給自足的環境,能夠做的就是選擇性自給自足的農產品供應。
我認為,採用不合法的豬油原料油來源,肇因於國內豬隻供應量不足以致如此。其次,未對於不合法的製程以工程規範排除,致使不合乎製程要求的地溝油技術被導入食用,否則此類地溝油技術應該朝生質柴油方向,而不應該以再生科技重新產製為食用油。再者,刑法並未將此犯罪模式納入,而且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檢驗罰則,亦無法對製程做法律上的規範和限制,應該修法為以工程規範為依據去做要求,並經刑法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連帶做罪刑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