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构技术规则(Technical Rules of Engineering Structures) 作者:黄庆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结构可靠度是结构强度以结构尺寸和材料强度为变异条件经结构荷载和误差计算控制结构安全。 第二章 结构荷载 第二条 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经重力加速度作用取得质量重力,其重力或荷载以静力分析取得梁柱板墙各构件内力。 地震作用经结构动力分析取得抗震地表加速度惯性力,其水平或垂直地震作用以静力分析取得梁柱板墙各构件内力。 风荷载作用经风速计取得基本风压加乘系数为风力标准值,其流固耦合作用以静力分析取得梁柱板墙各构件内力。 第三条 永久荷载是D,可变荷载是L,地震作用是E,风荷载作用是X。 结构荷载是DLEX,则结构荷载组合应包括: ①1﹒45(D+L) (超额永久荷载) ②1﹒3D+1﹒5L+E (地震作用) ③1﹒3D+1﹒5L+X (风荷载作用) 第三章 误差计算 第四条 结构尺寸统计分析呈现高斯正态分布,材料强度统计分析呈现一型极值分布。 误差计算以结构尺寸误差和材料强度误差,经代入结构强度公式取得梁柱板墙结构强度。 第四章 结构安全 第五条 结构强度应大于结构荷载,检核值为结构荷载除以结构强度,此检核值小于1﹒0为结构安全状态。 第六条 结构强度是结构安全标准,经可靠度指标控制变动区间,得调整结构尺寸误差和材料强度误差。 第五章 工程查验 第七条 结构尺寸误差是工地查验标准,材料强度误差是实验判读标准。 第八条 工程查验应符合误差计算,得确保结构安全无虞。 |
工程結構技術規則(Technical Rules of Engineering Structures) 作者:黃慶民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結構可靠度是結構強度以結構尺寸和材料強度為變異條件經結構載重和誤差計算控制結構安全。 第二章 結構載重 第二條 靜載重和活載重經重力加速度作用取得質量重力,其重力或載重以靜力分析取得樑柱板牆各構件內力。 地震作用經結構動力分析取得耐震地表加速度慣性力,其水準或垂直地震作用以靜力分析取得樑柱板牆各構件內力。 風力作用經風速計取得基本風壓加乘係數為風力標準值,其流固耦合作用以靜力分析取得樑柱板牆各構件內力。 第三條 靜載重是D,活載重是L,地震作用是E,風力作用是X。 結構載重是DLEX,則結構載重組合應包括: ①1﹒45(D+L) (超額靜載重) ②1﹒3D+1﹒5L+E (地震作用) ③1﹒3D+1﹒5L+X (風力作用) 第三章 誤差計算 第四條 結構尺寸統計分析呈現高斯正態分佈,材料強度統計分析呈現一型極值分佈。 誤差計算以結構尺寸誤差和材料強度誤差,經代入結構強度公式取得樑柱板牆結構強度。 第四章 結構安全 第五條 結構強度應大於結構載重,檢核值為結構載重除以結構強度,此檢核值小於1﹒0為結構安全狀態。 第六條 結構強度是結構安全標準,經可靠度指標控制變動區間,得調整結構尺寸誤差和材料強度誤差。 第五章 工程查驗 第七條 結構尺寸誤差是工地查驗標準,材料強度誤差是實驗判讀標準。 第八條 工程查驗應符合誤差計算,得確保結構安全無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