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為迎接陸客來臺,總統府不見於簡體字版觀光手冊上,有感於主政者腦袋似乎沒跟上時代,筆者提出個人之淺薄意見以作為解決方式之參考。其實,若是有到訪過中國大陸,應該不難發現大陸人對於臺灣政府機關,都會自動加上「所謂的」一詞,但是其態度和言語上似乎沒有惡意,而是一種習慣性之冠詞稱呼。在筆者察覺此一問題後,很快地便得知中國大陸《涉臺規範用語》,於是知曉此乃是政府規範用語,會在講話之中自然而然冠上「所謂的」,而並非是帶有惡意之意涵。
中國大陸一直是稱呼臺灣政權為「臺灣當局」,其實筆者原本以為「當局」是帶有貶低之意涵。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之內容顯示,「當局」一詞之意思,乃是指「負責其事的機構」,稱呼上並沒有任何貶低之意,例如常用於稱呼主政者之「執政當局」,即無任何貶低之意涵存在。在中國大陸常用之《漢典網》,其查閱所得之結果雷同,仍然沒有貶低之意涵。當局是「政府」之同義詞,臺灣當局即是「臺灣政府」。若是中國大陸根本就不承認臺灣政府,應該視1949年遷臺之軍隊為叛亂軍閥,而改稱為臺灣叛軍較為恰當,而不應稱之為臺灣當局。以民國初年之軍閥割據來說,彼此之間皆不以當局稱之,而是視彼此為軍閥。筆者並不認為中國大陸錯用詞彙,亦即中國大陸承認臺灣政權。臺灣在解嚴之前,一直未正式承認中國大陸之政權,因而乃是以「共匪」稱之,在詞彙之選擇上乃是恰當之用詞。根據《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定義之「政府」意涵,乃是『國家統治機關的總稱,為近代國家構成要素之一。凡具有制定法律及執行法律之權力的政治組織,稱為「政府」。』中國大陸以當局稱呼臺灣,乃是承認臺灣擁有行政、立法及司法權,亦即臺灣政權乃因當局一詞被賦予法理上之正當性。
雖然,中國大陸已經承認臺灣政府,但是在政府機關稱呼用詞上帶有貶低之意涵。以臺灣政府機關來說,皆會在政府機關用詞上加上雙引號,例如:總統府是「"總統府"」,根據《涉臺用語規範》第一條之規定,其意思乃是指「所謂的總統府」。若是簡體字版觀光手冊上,未能讓陸客見到"總統府",將有損陸客來臺觀光之權益,因為陸客將無法得知「所謂的總統府」位於臺北市何處?若是按照該類方式製作觀光手冊,陸客可能根本不知道臺灣許多應該知道之政府機關。根據筆者在北京短暫居住過三個月來說,筆者發現大陸人對於該類刪除用字之情形,不僅不會感到有被臺灣人尊重,反而會非常看不起臺灣人之作法。筆者認為比較恰當之方式,可以考慮在政府機關上加上雙引號,例如:「"總統府"」,以使陸客知曉「所謂的總統府」在何處,而非無法得知總統府之位置。說起來,主政者乃是有意迎合陸客,以其規範之《涉臺規範用語》,來對於臺灣有關機構冠上中國大陸之冠詞,可以使陸客快速明瞭臺灣有關政府機關之位置。
誠言之,「矯揉造作,適得其反。」其實,根據不需要有任何刻意之行為,否則僅會為眾人所恥笑而不為人所讚賞。以上淺見,期能供有關人士參考之用途。
參考資料
中國大陸一直是稱呼臺灣政權為「臺灣當局」,其實筆者原本以為「當局」是帶有貶低之意涵。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之內容顯示,「當局」一詞之意思,乃是指「負責其事的機構」,稱呼上並沒有任何貶低之意,例如常用於稱呼主政者之「執政當局」,即無任何貶低之意涵存在。在中國大陸常用之《漢典網》,其查閱所得之結果雷同,仍然沒有貶低之意涵。當局是「政府」之同義詞,臺灣當局即是「臺灣政府」。若是中國大陸根本就不承認臺灣政府,應該視1949年遷臺之軍隊為叛亂軍閥,而改稱為臺灣叛軍較為恰當,而不應稱之為臺灣當局。以民國初年之軍閥割據來說,彼此之間皆不以當局稱之,而是視彼此為軍閥。筆者並不認為中國大陸錯用詞彙,亦即中國大陸承認臺灣政權。臺灣在解嚴之前,一直未正式承認中國大陸之政權,因而乃是以「共匪」稱之,在詞彙之選擇上乃是恰當之用詞。根據《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定義之「政府」意涵,乃是『國家統治機關的總稱,為近代國家構成要素之一。凡具有制定法律及執行法律之權力的政治組織,稱為「政府」。』中國大陸以當局稱呼臺灣,乃是承認臺灣擁有行政、立法及司法權,亦即臺灣政權乃因當局一詞被賦予法理上之正當性。
雖然,中國大陸已經承認臺灣政府,但是在政府機關稱呼用詞上帶有貶低之意涵。以臺灣政府機關來說,皆會在政府機關用詞上加上雙引號,例如:總統府是「"總統府"」,根據《涉臺用語規範》第一條之規定,其意思乃是指「所謂的總統府」。若是簡體字版觀光手冊上,未能讓陸客見到"總統府",將有損陸客來臺觀光之權益,因為陸客將無法得知「所謂的總統府」位於臺北市何處?若是按照該類方式製作觀光手冊,陸客可能根本不知道臺灣許多應該知道之政府機關。根據筆者在北京短暫居住過三個月來說,筆者發現大陸人對於該類刪除用字之情形,不僅不會感到有被臺灣人尊重,反而會非常看不起臺灣人之作法。筆者認為比較恰當之方式,可以考慮在政府機關上加上雙引號,例如:「"總統府"」,以使陸客知曉「所謂的總統府」在何處,而非無法得知總統府之位置。說起來,主政者乃是有意迎合陸客,以其規範之《涉臺規範用語》,來對於臺灣有關機構冠上中國大陸之冠詞,可以使陸客快速明瞭臺灣有關政府機關之位置。
誠言之,「矯揉造作,適得其反。」其實,根據不需要有任何刻意之行為,否則僅會為眾人所恥笑而不為人所讚賞。以上淺見,期能供有關人士參考之用途。
參考資料
- 黃忠榮(2011.06.21)北市簡體字版觀光手冊 總統府不見了,自由時報(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21/78/2to8z.html)
- 涉臺規範用語(http://baike.baidu.com/view/4702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