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所大學院校內,除對於修業學分的要求外,於高年級提供學位和畢業雙軌制,亦即是否從事學士學位論文研究?若是不從事學士學位論文研究,其修業學分符合要求即頒發畢業證書,亦得暫緩畢業時間增加修業學分,待符合個人學習需求後再提出畢業申請。若是從事學士學位論文研究,經提出學士學位答辯通過後,其修業學分符合要求即頒發學士學位證書。持有學士學位者,經考試通過得攻讀碩士學位,必須從事碩士學位論文的研究,經提出碩士學位答辯通過後,其修業學分符合要求即頒發碩士學位證書。持有碩士學位者,經考試通過得攻讀博士學位,必須從事博士學位論文的研究,經提出博士學位答辯通過後,其修業學分符合要求即頒發博士學位證書。
教育法律對於違反撤銷學位條件者,經校方依法律向學位持有者撤銷學位,同時註銷學籍和修業學分的相關記錄,並經學位持有者繳回學位證書做銷毀。同一所大學院校,僅就同一人頒發學士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其一,不同大學院校允許以畢業證書抵免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學分。畢業證書持有者欲攻讀學士學位,經再次經由大學聯考進入其他學校後,於學士學位學分抵免後從事學位論文研究。同一所大學院校,對於同一學位攻讀者,允許頒發不限一只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同一人在同一時期,僅允許持有單一學籍的身份。無論是學位或畢業,不影響採取課程承認換發執照制度,其重點在於修業學分是否滿足執照要求。
教育法律對於違反撤銷學位條件者,經校方依法律向學位持有者撤銷學位,同時註銷學籍和修業學分的相關記錄,並經學位持有者繳回學位證書做銷毀。同一所大學院校,僅就同一人頒發學士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其一,不同大學院校允許以畢業證書抵免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學分。畢業證書持有者欲攻讀學士學位,經再次經由大學聯考進入其他學校後,於學士學位學分抵免後從事學位論文研究。同一所大學院校,對於同一學位攻讀者,允許頒發不限一只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同一人在同一時期,僅允許持有單一學籍的身份。無論是學位或畢業,不影響採取課程承認換發執照制度,其重點在於修業學分是否滿足執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