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認為在臺灣市區內,大、小客車及機踏車並存於道路上,最常遇到之交通事故問題乃是機車和大、小客車擦撞,究竟原因為何有待主席進一步做分析。主席提出三種最常發生之問題,並且將其追究事故發生原因,以供眾人釐清問題所在。主席提出之三種常見交通事故,包括:一、行駛於慢車道之大、小客車右轉擦撞機車道之機車;二、小客車搶停車位或計程車搶乘客切入機車道擦撞機車;三、行駛於慢車道之機車和大、小客車擦撞。
眾所周知,大、小客車僅能行駛於快車道或慢車道,但是不能夠行駛於機車道。然而,普遍在道路上見到之交通事故,乃是欲右轉之大、小客車過早向右轉彎,以致於其右前輪進入機車道,違反車輛行駛期間不得有佔用機車道之情形,尤其是大客車迴轉半徑較大,大客車右轉會有車身內縮一至二米之情形。誠言之,大、小客車之所以會有過早右轉之問題,其實就是不願意禮讓並等待直行之機車優先行駛所導致。主席認為缺乏交通安全觀念之大、小客車駕駛人,應該將車輛行駛於橫向道路之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間時,再行將車輛右轉進橫向道路以避免右前輪進入機車道,即可做最大限度之擦撞避免。無論右轉車或左轉車,都應該優先禮讓直行車優先行使,此乃是道路交通基本原則。
小客車搶停車位或計程車搶乘客向右切入機車道,可說是市區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之原因,因為小客車或計程車駕駛之目光並非在注意後方車輛,而是將其焦點擺在「停車位」和「乘客」之上,因而忽略後方機車之交通安全。主席認為此交通問題,乃是駕駛個人之交通安全觀念不足所致使,應該強化交通安全優先之原則,再行考慮自身利益是否得以獲得之觀念。此外,小客車或計程車若要向右切入機車道,應該不能如同右轉車一樣突然向右切入,而是逐步偏右行駛入機車道才是,方能避免後方機車追撞導致交通事故之發生。
按理說,機車是不能夠行駛於慢車道之上,但是由於臺灣道路普遍有規劃不良之情形,甚至於早已將機車道視為是停車道或路肩,以致於允許機車道行駛於慢車道之上,包括警察駕駛公務機車行駛於慢車道,亦早已為眾人視為理所當然。由於機車和大、小客車都能夠行駛於慢車道,必然衍生出許許多多之交通問題。臺灣政府若得採取主席提出於《降低臺灣國債IV》之交通提案,並且得對於道路重新做適當之規劃,除降低機車數量減少事故外,亦能使臺灣得以比照國外之交通運作模式。
主席提出三種不同形式之交通事故,並且解釋其發生之原由和提出解決方案,能夠使讀者清楚臺灣交通何以形成如此模式。臺灣之機車數量過多,乃是臺灣交通事故主要都和機車有關之主因。主席認為臺灣早晚得轉型為以大眾運輸系統為主,因為不僅能夠節省國家整體之運輸成本,對於人民之交通安全亦是有正面助益之事,值得有關人士為此推動大眾運輸之發展。
眾所周知,大、小客車僅能行駛於快車道或慢車道,但是不能夠行駛於機車道。然而,普遍在道路上見到之交通事故,乃是欲右轉之大、小客車過早向右轉彎,以致於其右前輪進入機車道,違反車輛行駛期間不得有佔用機車道之情形,尤其是大客車迴轉半徑較大,大客車右轉會有車身內縮一至二米之情形。誠言之,大、小客車之所以會有過早右轉之問題,其實就是不願意禮讓並等待直行之機車優先行駛所導致。主席認為缺乏交通安全觀念之大、小客車駕駛人,應該將車輛行駛於橫向道路之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間時,再行將車輛右轉進橫向道路以避免右前輪進入機車道,即可做最大限度之擦撞避免。無論右轉車或左轉車,都應該優先禮讓直行車優先行使,此乃是道路交通基本原則。
小客車搶停車位或計程車搶乘客向右切入機車道,可說是市區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之原因,因為小客車或計程車駕駛之目光並非在注意後方車輛,而是將其焦點擺在「停車位」和「乘客」之上,因而忽略後方機車之交通安全。主席認為此交通問題,乃是駕駛個人之交通安全觀念不足所致使,應該強化交通安全優先之原則,再行考慮自身利益是否得以獲得之觀念。此外,小客車或計程車若要向右切入機車道,應該不能如同右轉車一樣突然向右切入,而是逐步偏右行駛入機車道才是,方能避免後方機車追撞導致交通事故之發生。
按理說,機車是不能夠行駛於慢車道之上,但是由於臺灣道路普遍有規劃不良之情形,甚至於早已將機車道視為是停車道或路肩,以致於允許機車道行駛於慢車道之上,包括警察駕駛公務機車行駛於慢車道,亦早已為眾人視為理所當然。由於機車和大、小客車都能夠行駛於慢車道,必然衍生出許許多多之交通問題。臺灣政府若得採取主席提出於《降低臺灣國債IV》之交通提案,並且得對於道路重新做適當之規劃,除降低機車數量減少事故外,亦能使臺灣得以比照國外之交通運作模式。
主席提出三種不同形式之交通事故,並且解釋其發生之原由和提出解決方案,能夠使讀者清楚臺灣交通何以形成如此模式。臺灣之機車數量過多,乃是臺灣交通事故主要都和機車有關之主因。主席認為臺灣早晚得轉型為以大眾運輸系統為主,因為不僅能夠節省國家整體之運輸成本,對於人民之交通安全亦是有正面助益之事,值得有關人士為此推動大眾運輸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