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廠僅有1個工地,其實仍然具有業界生存能力,而且還有機會持續升等到甲級。營造業法第7條第6項,「甲等綜合營造業必須由乙等綜合營造業有三年業績,五年內其承攬工程竣工累計達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並經評鑑三年列為第一級者。」五年內承攬三億元以上,亦即每年承攬六千萬元以上。承攬單一工程達六千萬元以上,持續五年即可達到三億元的標準,此為甲級營造廠的標準。
法律的真諦:甲級是承攬六千萬元的工程
承攬單一工程達四千萬元以上,持續五年即可達到二億元的標準,此為乙級營造廠的標準。也就是說,乙級營造廠的單一工地,不一定強制要有工地主任,而是採用工地負責人的模式運作。營造業法第7條第5項,「乙等綜合營造業必須由丙等綜合營造業有三年業績,五年內其承攬工程竣工累計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並經評鑑二年列為第一級者。」乙、丙級營造廠和土木包工業,純粹是資本額和承攬規模的差異。
甲級營造廠,其實是在定義1個人的能力,相當於工程事務掌握能力的高低。鮮少有人什麼都懂,專門施作某一種工程範疇,工程金額達到六千萬以上,就是甲級。中華民國是中小企業的運作模式,其關鍵原因在於人事異動比較頻繁,導致營造廠要擴大經營受限於人事。相形之下,經由1人控制營造廠的運作,往往會成為普遍性的公司架構,法律必然要以1人為思考邏輯。
程度太高,不用;程度太低,不用;程度中間偏高,不太好用;程度中間高一點點,往往是普遍接受的程度。程度中間偏高,幾乎是多數營造廠老闆的程度。程度,要是中間高一點點,都可以當甲級營造廠,顯然法律標準訂太低,因而甲級都是中間偏高。乙級的門檻是不用紙筆考試的極限,包括:營造工程管理甲級技術士;營造業工地主任職能訓練講習班220小時及其評定考試。
法律的真諦:乙級是不用紙筆考試的極限
承攬單一工程達四千萬元以上,持續五年即可達到二億元的標準,此為乙級營造廠的標準。也就是說,乙級營造廠的單一工地,不一定強制要有工地主任,而是採用工地負責人的模式運作。營造業法第7條第5項,「乙等綜合營造業必須由丙等綜合營造業有三年業績,五年內其承攬工程竣工累計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並經評鑑二年列為第一級者。」乙、丙級營造廠和土木包工業,純粹是資本額和承攬規模的差異。
甲級營造廠,其實是在定義1個人的能力,相當於工程事務掌握能力的高低。鮮少有人什麼都懂,專門施作某一種工程範疇,工程金額達到六千萬以上,就是甲級。中華民國是中小企業的運作模式,其關鍵原因在於人事異動比較頻繁,導致營造廠要擴大經營受限於人事。相形之下,經由1人控制營造廠的運作,往往會成為普遍性的公司架構,法律必然要以1人為思考邏輯。
程度太高,不用;程度太低,不用;程度中間偏高,不太好用;程度中間高一點點,往往是普遍接受的程度。程度中間偏高,幾乎是多數營造廠老闆的程度。程度,要是中間高一點點,都可以當甲級營造廠,顯然法律標準訂太低,因而甲級都是中間偏高。乙級的門檻是不用紙筆考試的極限,包括:營造工程管理甲級技術士;營造業工地主任職能訓練講習班220小時及其評定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