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慶民主義落實的時代,其應徵工作應該是何種環境呢?其實,勞雇雙方互不認識,要快速建立關係的管道,往往是指公司福利制度,其次是告知剽竊抄襲的位置。以下,以土木營造業為背景,嘗試舉例說明應徵工作。
老闆:「兩校學歷,臺大碩士三年畢業,很優秀,你做過的案子,我清楚了,專業能力很好。」
應徵:「謝謝。」
老闆:「我是願意砸重金發展福利制度的老闆,很多是不願意花這種錢的。公司的福利制度是這樣的,…。」
應徵:「我想,福利制度應該是不用,我會認真做事的。」
老闆:「你不用公司的福利制度,你的論文,我看一下,你就明講剽竊和抄襲的地方。我幾十億的案子要交給你做設計,大家要相互信任。」
應徵:「這一頁的這一段是抄來的,…。」
老闆:「去年撤銷學位有3246件,大家要相互信任,行政訴訟這種事不會有的。」
應徵:「我家裡窮,我讀兩校都有簽約,我都是讀免費的,兩校對工作課徵的學位費(DF),臺科每個月課徵1051元,臺大每個月課徵1162元。」
老闆:「我按了計算機,一個月的學位費是2213元,兩校的銀行帳號給我,這個是應該的,我每個月會幫你付款。」
應徵:「這是兩校的銀行帳號,學校網站有公告銀行帳號,最近二年都沒有調漲。」
老闆:「加保勞、健保,退休金提撥,學位費,福利制度,團體保險,勘查現場的意外險,這些該給的都會給你。」
我在業界知道的兩校學歷,多數都是臺大碩士三年畢業,並不是以二年畢業為常態的觀念。國家的「外勞引進政策」,得在警察逐步增加至8萬5千人,同步擴張至200萬人的引進規模。國家要培植職業訓練的人力,尤其遣散制度要是不再這樣,整個職業訓練體系都會瓦解。職業訓練,都是要預備產生低階勞動人力的基礎,僅是搭配國際技能競賽在維持發展架構。
高學歷的社會,有一天要發起撤銷學位的行動,有待職業訓練重建整個工人體系。黃慶民主義是主張用司法來撤銷學位,而且是以國家為原告的立場撤銷學位,職業訓練是重建工人體系的關鍵技術。國家應該要修法,必須撤銷專科同等學力的條款,不再舉辦專科同等學力的檢定考試。此外,國家要修法撤銷專科工作滿三年直攻碩士學位,因為此條款是允許五專無二技升學管道的路線,既然五專已經廢除應該撤銷此條款避免削減工人。進修推廣部的二技學士班,其來源都是過去的五專畢業生,應該繼續保留此招生的升學管道。我提的EMHCU,把技職體系的高等教育拆分為C和U,此為技職體系有需要多階級的考量。
順序攻讀,不能跳躍。
專科屬於高等教育,同樣是可以撤銷學位,不應該設置專科同等學力。我在高雄工專時,曾經修過一門必修課「人文、工程與高等教育」,其課程在強調專科是高等教育,此為1995年教育部對專科的觀點,不是現在的教育部設置副學士學位的邏輯。蔣中正設立五專學制的觀點,就是「五專是自己人」,此為五專在《兵役法》和《國籍法》,都是一定要當兵的學制。不過,蔣中正時代的邏輯,已經不符合現代的觀念。前人認為五專是最好的學制,因而五專一定要當兵已經根深蒂固。
到處是匪諜的時代:五專一定要當兵
專科同等學力檢定考試,要取消此高等教育的檢定考試,應該說高等教育不應該核發學力。五專是以前最優秀的學制,不過要轉變為EMHCU的C,而不是停留在舊時代的五專思維。我的EMHCU,允許高中畢業以適當的工作經驗,跨考C的專科班學習其專業技術。專科的C可以授予副學士學位,相當於大陸的職業技術學校或美國的社區大學,幾乎可以囊括所有的中階職位和稍稍跨足高階職位。在臺灣的發展,我期望先觀望幾年後,再嘗試發展EMHCU,因為國內學制不好調整。
英國是授予學位和撤銷學位的發明國,不過撤銷學位從未被明訂出其標準作業程序。我認為,英國最有可能成為全球第一個發展行政訴訟的國家,美國、法國及德國同樣是17、18世紀普遍存在撤銷學位的國家,應該相繼其後發展撤銷學位的行政訴訟制度以供臺灣作學習。臺灣發展行政訴訟撤銷學位,一定是臺灣幾乎找不到外勞供運用,才有可能制定撤銷學位的行政訴訟。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日本國內展開大規模的撤銷學位,不過並未波及臺灣人攻讀帝國大學的學位,此撤銷學位歷史的事實得在臺大圖書館見證,因為臺大圖書館有為數龐大被撕掉書皮的著作。臺灣人迄今尚未有撤銷學位的歷練,因而並不存在撤銷學位的觀念和邏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日本鷹派人士被鴿派人士警告,鴿派人士表示不想要侵略他國,鴿派人士發動撤銷學位的行動,並把所有涉及剽竊的著作撕掉書皮,致使讀者不知道作者是何人,而鷹派人士同樣發動撤銷學位的行動。
撤銷學位視同是在「戰爭」:第二次世界大戰
學位的歷史,已經有一千年,臺北帝國大學始於1928年,臺灣的學位歷史不到100年。撤銷學位,同樣是需要「經驗」,致使人民都願意法理化,採用黃慶民主義的行政訴訟。我的皇帝大位還不夠穩定,或許我的皇帝大位穩定之後,也許天天看報紙都知道撤銷學位,要刊登報紙作公告。
公告:刊登報紙
老闆:「兩校學歷,臺大碩士三年畢業,很優秀,你做過的案子,我清楚了,專業能力很好。」
應徵:「謝謝。」
老闆:「我是願意砸重金發展福利制度的老闆,很多是不願意花這種錢的。公司的福利制度是這樣的,…。」
應徵:「我想,福利制度應該是不用,我會認真做事的。」
老闆:「你不用公司的福利制度,你的論文,我看一下,你就明講剽竊和抄襲的地方。我幾十億的案子要交給你做設計,大家要相互信任。」
應徵:「這一頁的這一段是抄來的,…。」
老闆:「去年撤銷學位有3246件,大家要相互信任,行政訴訟這種事不會有的。」
應徵:「我家裡窮,我讀兩校都有簽約,我都是讀免費的,兩校對工作課徵的學位費(DF),臺科每個月課徵1051元,臺大每個月課徵1162元。」
老闆:「我按了計算機,一個月的學位費是2213元,兩校的銀行帳號給我,這個是應該的,我每個月會幫你付款。」
應徵:「這是兩校的銀行帳號,學校網站有公告銀行帳號,最近二年都沒有調漲。」
老闆:「加保勞、健保,退休金提撥,學位費,福利制度,團體保險,勘查現場的意外險,這些該給的都會給你。」
我在業界知道的兩校學歷,多數都是臺大碩士三年畢業,並不是以二年畢業為常態的觀念。國家的「外勞引進政策」,得在警察逐步增加至8萬5千人,同步擴張至200萬人的引進規模。國家要培植職業訓練的人力,尤其遣散制度要是不再這樣,整個職業訓練體系都會瓦解。職業訓練,都是要預備產生低階勞動人力的基礎,僅是搭配國際技能競賽在維持發展架構。
高學歷的社會,有一天要發起撤銷學位的行動,有待職業訓練重建整個工人體系。黃慶民主義是主張用司法來撤銷學位,而且是以國家為原告的立場撤銷學位,職業訓練是重建工人體系的關鍵技術。國家應該要修法,必須撤銷專科同等學力的條款,不再舉辦專科同等學力的檢定考試。此外,國家要修法撤銷專科工作滿三年直攻碩士學位,因為此條款是允許五專無二技升學管道的路線,既然五專已經廢除應該撤銷此條款避免削減工人。進修推廣部的二技學士班,其來源都是過去的五專畢業生,應該繼續保留此招生的升學管道。我提的EMHCU,把技職體系的高等教育拆分為C和U,此為技職體系有需要多階級的考量。
專科屬於高等教育,同樣是可以撤銷學位,不應該設置專科同等學力。我在高雄工專時,曾經修過一門必修課「人文、工程與高等教育」,其課程在強調專科是高等教育,此為1995年教育部對專科的觀點,不是現在的教育部設置副學士學位的邏輯。蔣中正設立五專學制的觀點,就是「五專是自己人」,此為五專在《兵役法》和《國籍法》,都是一定要當兵的學制。不過,蔣中正時代的邏輯,已經不符合現代的觀念。前人認為五專是最好的學制,因而五專一定要當兵已經根深蒂固。
專科同等學力檢定考試,要取消此高等教育的檢定考試,應該說高等教育不應該核發學力。五專是以前最優秀的學制,不過要轉變為EMHCU的C,而不是停留在舊時代的五專思維。我的EMHCU,允許高中畢業以適當的工作經驗,跨考C的專科班學習其專業技術。專科的C可以授予副學士學位,相當於大陸的職業技術學校或美國的社區大學,幾乎可以囊括所有的中階職位和稍稍跨足高階職位。在臺灣的發展,我期望先觀望幾年後,再嘗試發展EMHCU,因為國內學制不好調整。
英國是授予學位和撤銷學位的發明國,不過撤銷學位從未被明訂出其標準作業程序。我認為,英國最有可能成為全球第一個發展行政訴訟的國家,美國、法國及德國同樣是17、18世紀普遍存在撤銷學位的國家,應該相繼其後發展撤銷學位的行政訴訟制度以供臺灣作學習。臺灣發展行政訴訟撤銷學位,一定是臺灣幾乎找不到外勞供運用,才有可能制定撤銷學位的行政訴訟。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日本國內展開大規模的撤銷學位,不過並未波及臺灣人攻讀帝國大學的學位,此撤銷學位歷史的事實得在臺大圖書館見證,因為臺大圖書館有為數龐大被撕掉書皮的著作。臺灣人迄今尚未有撤銷學位的歷練,因而並不存在撤銷學位的觀念和邏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日本鷹派人士被鴿派人士警告,鴿派人士表示不想要侵略他國,鴿派人士發動撤銷學位的行動,並把所有涉及剽竊的著作撕掉書皮,致使讀者不知道作者是何人,而鷹派人士同樣發動撤銷學位的行動。
學位的歷史,已經有一千年,臺北帝國大學始於1928年,臺灣的學位歷史不到100年。撤銷學位,同樣是需要「經驗」,致使人民都願意法理化,採用黃慶民主義的行政訴訟。我的皇帝大位還不夠穩定,或許我的皇帝大位穩定之後,也許天天看報紙都知道撤銷學位,要刊登報紙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