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5644:2018第5頁,可調鋼管支柱在使用縱、橫向繫條的條件下,其全斷面非彈性挫曲強度39﹒23kN。NSTE/NDI:TWSR,其結構載重的第一式超額靜載重,經考慮靜、活載重及其垂直地震效應1﹒45(D+L)。以RC樑B60xH90cm,經圍繞成900x900的樓地板面積,此樓地板厚度為18cm,其CNS5644:2018的可調鋼管支撐數量計算。靜載重D為鋼筋混凝土自重2﹒4tf/m3,活載重為模板和工程人員活載重0﹒1tf/m2。可調鋼管支柱的近似折減係數,採用0﹒8以降低誤差計算的繁瑣計算程序。
結構載重:
中央區域縱、橫向間距:
樑下區域間距:
中央區域和樑下區域,都要以縱、橫向繫條維繫前後左右的位置,以使側向無支撐長度縮短得以避免彈性挫曲。CNS5644:2018,並非都是剛購買的新品或半新品,因而應該以工程規範定義加量使用的數量。在考慮均勻受力下,可調鋼管支柱應該以井字型排列,得便利工程人員穿梭其間檢查安全性。縱、橫向繫條會阻礙行走,因而檢查要彎腰穿梭其間。我已經建立標準結構計算,應該廣為推廣和定義加量方法。可調鋼管支柱的英文是Tubular,其臺灣話發音是「替吐阿」。
日本和中國的結構計算,都是在求取其下方的使用數量,並未考慮其擺設間距的XY平均距離。此外,在結構載重的係數安全性方面,我提出的結構可靠度的安全性更高。GB50068-2018,採用我的博士論文的第二、三式,其地震力E和風力X是額外的荷載,因而中國大陸已經完全採用第二、三式。在第一式方面,超額靜載重已經考慮垂直地震效應,因而得大幅度減化結構設計的複雜性。
GB50068-2018,其結構載重的觀念是建立D和L的基本式,亦即是「1﹒3D+1﹒5L」,其餘偶然荷載都是額外加進去的邏輯。中國大陸的地震力係數是1﹒0,然而風力係數仍然是以往屬於活載重1﹒4的概念。不過,中國大陸風力係數始終獨立於活載重之外,因而風力僅需正規化為1﹒0的載重標準即可變更係數。此外,中國大陸的反應譜尚未涵蓋垂直反應譜,因而增加垂直反應譜是讓第二式趨於完善的發展方向。
GB50068-2001
1﹒2D+1﹒4L+E (僅有Eh)
1﹒2D+1﹒4L+1﹒4W
GB50068-2018
1﹒3D+1﹒5L+E (僅有Eh;不涵蓋Ev)
1﹒3D+1﹒5L+1﹒4W (W尚未把風荷載正規化為1﹒0)
美國土木工程師協會,在2010年的ASCE7-10,其首次把風荷載係數正規化為1﹒0。美國在1994年的UBC1994,此時已提出垂直反應譜及其簡化算法採用三分之二的比例係數,然而垂直反應譜的簡化算法被我修正為八分之三的比例係數,並以此發展為第一式的超額靜載重係數1﹒45。
在土木施工計算方面,或許應該大量採用「近似折減係數」,因而中國大陸的國家標準都要定義近似折減係數。第一式,幾乎要涵蓋土木施工的全部結構計算,因而在近似折減係數的定義要涵蓋各類工項。
有關於結構載重的定義,美國在地震力和風力的發展進程,得摘要以下重點陳述,包括:
一、1994年:垂直地震力、垂直地表加速度、垂直反應譜、垂直地震效應等值係數(2/3); UBC1994
二、2010年:風力把係數從1﹒6正規化為1﹒0對應的風力數據。 ASCE7-10
NSTE/NDI:TWSR(黃慶民的博士論文第二頁)
1﹒45(D+L) (地震發生瞬間任何活載重以等值質量經加速度轉換為地震力考量垂直地震效應等值係數3/8)
1﹒3D+1﹒5L+E (水平地震力、垂直地震力)
1﹒3D+1﹒5L+X (風力是偶發載重同地震力不要係數以風力係數1﹒0正規化風力)
結構載重:
中央區域縱、橫向間距:
樑下區域間距:
中央區域和樑下區域,都要以縱、橫向繫條維繫前後左右的位置,以使側向無支撐長度縮短得以避免彈性挫曲。CNS5644:2018,並非都是剛購買的新品或半新品,因而應該以工程規範定義加量使用的數量。在考慮均勻受力下,可調鋼管支柱應該以井字型排列,得便利工程人員穿梭其間檢查安全性。縱、橫向繫條會阻礙行走,因而檢查要彎腰穿梭其間。我已經建立標準結構計算,應該廣為推廣和定義加量方法。可調鋼管支柱的英文是Tubular,其臺灣話發音是「替吐阿」。
日本和中國的結構計算,都是在求取其下方的使用數量,並未考慮其擺設間距的XY平均距離。此外,在結構載重的係數安全性方面,我提出的結構可靠度的安全性更高。GB50068-2018,採用我的博士論文的第二、三式,其地震力E和風力X是額外的荷載,因而中國大陸已經完全採用第二、三式。在第一式方面,超額靜載重已經考慮垂直地震效應,因而得大幅度減化結構設計的複雜性。
GB50068-2018,其結構載重的觀念是建立D和L的基本式,亦即是「1﹒3D+1﹒5L」,其餘偶然荷載都是額外加進去的邏輯。中國大陸的地震力係數是1﹒0,然而風力係數仍然是以往屬於活載重1﹒4的概念。不過,中國大陸風力係數始終獨立於活載重之外,因而風力僅需正規化為1﹒0的載重標準即可變更係數。此外,中國大陸的反應譜尚未涵蓋垂直反應譜,因而增加垂直反應譜是讓第二式趨於完善的發展方向。
GB50068-2001
1﹒2D+1﹒4L+E (僅有Eh)
1﹒2D+1﹒4L+1﹒4W
GB50068-2018
1﹒3D+1﹒5L+E (僅有Eh;不涵蓋Ev)
1﹒3D+1﹒5L+1﹒4W (W尚未把風荷載正規化為1﹒0)
美國土木工程師協會,在2010年的ASCE7-10,其首次把風荷載係數正規化為1﹒0。美國在1994年的UBC1994,此時已提出垂直反應譜及其簡化算法採用三分之二的比例係數,然而垂直反應譜的簡化算法被我修正為八分之三的比例係數,並以此發展為第一式的超額靜載重係數1﹒45。
在土木施工計算方面,或許應該大量採用「近似折減係數」,因而中國大陸的國家標準都要定義近似折減係數。第一式,幾乎要涵蓋土木施工的全部結構計算,因而在近似折減係數的定義要涵蓋各類工項。
有關於結構載重的定義,美國在地震力和風力的發展進程,得摘要以下重點陳述,包括:
一、1994年:垂直地震力、垂直地表加速度、垂直反應譜、垂直地震效應等值係數(2/3); UBC1994
二、2010年:風力把係數從1﹒6正規化為1﹒0對應的風力數據。 ASCE7-10
NSTE/NDI:TWSR(黃慶民的博士論文第二頁)
1﹒45(D+L) (地震發生瞬間任何活載重以等值質量經加速度轉換為地震力考量垂直地震效應等值係數3/8)
1﹒3D+1﹒5L+E (水平地震力、垂直地震力)
1﹒3D+1﹒5L+X (風力是偶發載重同地震力不要係數以風力係數1﹒0正規化風力)
中國的1﹒0XSR=1﹒4WCN | 美國的1﹒0XSR=1﹒6W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