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對於自己辛苦努力之成果,皆不願意被他人任意糟蹋、竊取或使用,甚至於往往會為此展開極其強烈之報復行為。既然如此,人人皆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以上,是從一般人之觀點而論,在軟體產業從軟體公司之角度來看,筆者卻發現目前軟體授權似乎具有一種迷思存在。
軟體產業有一種迷思,亦即要提供一套非常完整之軟體給用戶,但是用戶真正需要之軟體,往往是其需要使用之功能下做到盡善盡美即可。軟體產業同其他產業,一直在從事研發活動;然而,軟體越來越龐大,版本編號逐年更新,但是用戶往往不需要如此龐大之軟體,何不以模組化或套件化銷售呢?事實上,根據一般合理之聘僱和工作模式,多數軟體用戶是「個人戶」或「小客戶」,而非使用龐大功能之用戶。以模組化發行軟體,已經存在於許多軟體之中,是否能夠對於模組進行再分割呢?軟體模組化以客觀之角度而論,充其量僅能算是一種軟體功能之分類,尚稱不上是對於軟體進行套件化。倘若是軟體能夠對於其已分類模組,進行二次分割成更多小型套件,以提供用戶做模組選配購買,將能使熟練軟體之用戶感到經濟實惠。
另一觀點,是軟體似乎應該是跟著用戶跑,因為操作軟體之人是個人用戶,軟體乃是授權該用戶合法使用。從公司行號之觀點而論,同一性質軟體眾多,公司行號往往以擁有之軟體版權進行新僱員之應聘;然而,新僱員未必會使用該軟體,使得公司行號必須提供教育訓練,以及容許短期間內僱員由於不熟悉軟體衍生之低工作效率問題。根據人力銀行調查顯示,臺灣企業主不同於歐美日等國,多數不願意對於僱員進行教育訓練。在此前提下,公司行號乃是以支付其下僱員之軟體使用費為主,衍生出「軟體計時收費」之觀點。
筆者提出軟體計時收費,乃是針對費用較為昂貴之專業軟體。軟體公司採取買斷方式販售,但是軟體公司每年更新軟體版本,亦或是新版本擁有需要使用之功能,皆會讓公司行號有不得不更新之情形。若是軟體能夠採取計時收費,即可受惠於廣大用戶能夠使用最新版本,並且大幅降低公司行號之軟體維護費。Microsoft最新版本之作業系統是Windows 7,若是使用者並非使用最新版作業系統,許多使用.NET Framework 4之軟體,便無法安裝於其他版本之作業系統使用,而需加裝.NET Framework 4。雖然,多數軟體有向下相容之功能,但是軟體最新版本往往使用最新版本作業系統下之相關元件或函式庫。舉例來說,IE9不支援Windows 7和Vista以外之作業系統。
若是軟體採取計時收費,那麼用戶該如何學習非授權之功能呢?多數軟體公司提供教育版,但是教育版之軟體仍然不便宜,而且是功能受限之版本。軟體公司亦提供試用版,一般可試用15~30日,但是用戶想用到一定熟練程度後才購買。從軟體公司之觀點而論,則是認為想用到一定熟練程度,已經是屬於「使用階段」,而並非是試用階段,所以認為必須購買軟體版權方能使用。然而,用戶不屬於教育體系,亦無法出示身分文件以購買教育版軟體。有關於軟體教育學習問題,其實有許多電腦文教機構,可以提供用戶該方面之選擇。然而,電腦文教機構收費不低,筆者認為大學院校應該多多提供軟體教育學習機會,以解決用戶之軟體學習問題。臺灣各縣市勞工局職訓班,皆有提供電腦技能相關之在職期間訓練或待業期間訓練,亦是用戶可參考之學習管道。
筆者學淺,簡要概述軟體計時收費之概念,期能供軟體產業做參考。
軟體產業有一種迷思,亦即要提供一套非常完整之軟體給用戶,但是用戶真正需要之軟體,往往是其需要使用之功能下做到盡善盡美即可。軟體產業同其他產業,一直在從事研發活動;然而,軟體越來越龐大,版本編號逐年更新,但是用戶往往不需要如此龐大之軟體,何不以模組化或套件化銷售呢?事實上,根據一般合理之聘僱和工作模式,多數軟體用戶是「個人戶」或「小客戶」,而非使用龐大功能之用戶。以模組化發行軟體,已經存在於許多軟體之中,是否能夠對於模組進行再分割呢?軟體模組化以客觀之角度而論,充其量僅能算是一種軟體功能之分類,尚稱不上是對於軟體進行套件化。倘若是軟體能夠對於其已分類模組,進行二次分割成更多小型套件,以提供用戶做模組選配購買,將能使熟練軟體之用戶感到經濟實惠。
另一觀點,是軟體似乎應該是跟著用戶跑,因為操作軟體之人是個人用戶,軟體乃是授權該用戶合法使用。從公司行號之觀點而論,同一性質軟體眾多,公司行號往往以擁有之軟體版權進行新僱員之應聘;然而,新僱員未必會使用該軟體,使得公司行號必須提供教育訓練,以及容許短期間內僱員由於不熟悉軟體衍生之低工作效率問題。根據人力銀行調查顯示,臺灣企業主不同於歐美日等國,多數不願意對於僱員進行教育訓練。在此前提下,公司行號乃是以支付其下僱員之軟體使用費為主,衍生出「軟體計時收費」之觀點。
筆者提出軟體計時收費,乃是針對費用較為昂貴之專業軟體。軟體公司採取買斷方式販售,但是軟體公司每年更新軟體版本,亦或是新版本擁有需要使用之功能,皆會讓公司行號有不得不更新之情形。若是軟體能夠採取計時收費,即可受惠於廣大用戶能夠使用最新版本,並且大幅降低公司行號之軟體維護費。Microsoft最新版本之作業系統是Windows 7,若是使用者並非使用最新版作業系統,許多使用.NET Framework 4之軟體,便無法安裝於其他版本之作業系統使用,而需加裝.NET Framework 4。雖然,多數軟體有向下相容之功能,但是軟體最新版本往往使用最新版本作業系統下之相關元件或函式庫。舉例來說,IE9不支援Windows 7和Vista以外之作業系統。
若是軟體採取計時收費,那麼用戶該如何學習非授權之功能呢?多數軟體公司提供教育版,但是教育版之軟體仍然不便宜,而且是功能受限之版本。軟體公司亦提供試用版,一般可試用15~30日,但是用戶想用到一定熟練程度後才購買。從軟體公司之觀點而論,則是認為想用到一定熟練程度,已經是屬於「使用階段」,而並非是試用階段,所以認為必須購買軟體版權方能使用。然而,用戶不屬於教育體系,亦無法出示身分文件以購買教育版軟體。有關於軟體教育學習問題,其實有許多電腦文教機構,可以提供用戶該方面之選擇。然而,電腦文教機構收費不低,筆者認為大學院校應該多多提供軟體教育學習機會,以解決用戶之軟體學習問題。臺灣各縣市勞工局職訓班,皆有提供電腦技能相關之在職期間訓練或待業期間訓練,亦是用戶可參考之學習管道。
筆者學淺,簡要概述軟體計時收費之概念,期能供軟體產業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