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核四是否商業運轉,是筆者個人所關切之重要國家政策,有待筆者對於以下不商業運轉所構成之問題作剖析,進而發現將導致臺北市和新北市會缺電之問題。目前北臺電力供應量614.2萬瓩(1),若是核能一、二廠、協和火力和林口火力在除役停止運轉後,並納入核四、林口新火力和深澳新火力電廠,北臺總供應電力為670萬瓩(2),若是不考慮核四商業運轉之下,則北臺總供應電力為400萬瓩(3),其電力供應量顯然不足以滿足臺北市和新北市650萬人口之需求。
核能一廠:127.2萬瓩(已營運33年,預計2018年停機)
核能二廠:197.0萬瓩(已營運32年,預計2019年停機)
核能四廠:270.0萬瓩(施工興建中)
協和火力:200.0萬瓩(已營運35年,預計2016年停機)
林口火力:090.0萬瓩(已營運43年,部份發電機組除役)
林口新火力:240.0萬瓩(奉准計畫中)
深澳新火力:160.0萬瓩(奉准計畫中)
供電量計算式(1) 127.2+197.0+200.0+90.0=614.2
供電量計算式(2) 270.0+240.0+160.0=670.0
供電量計算式(3) 240.0+160.0=400.0
北臺電力供應量之核能發電和火力發電比例,佔總體百分比分別為52.8%和47.2%。由於林口新火力和深澳新火力電廠之供電量,尚不足以能夠完全不考慮核能四廠之供電量,因而要完全以火力發電作為北臺電力供應源近乎不可能。若是考慮將桃園地區之電廠,轉而輸送電力至北臺地區,那麼也將因為桃園人口達200萬人,其能協助北臺地區之電力需求有限,仍然無法解決核四不商轉之缺電問題。此外,電力在進行輸送過程會產生電力耗損,因而自桃園地區長途輸送電力是不經濟之作法,所以臺灣電力公司乃將發電廠平均分散於全臺各地。
或許建置於北臺地區之電廠,未必全部是供電給臺北市和新北市,例如:林口火力電廠部份電力可能供應給桃園地區(宜蘭地區人口46萬人,影響北臺電力需求有限),但是若核能四廠不商業運轉,其電力供應量顯然會有不足之情形。因此,筆者建議核能四廠應該商業運轉,以避免北臺地區產生缺電問題。
參考資料
核能一廠:127.2萬瓩(已營運33年,預計2018年停機)
核能二廠:197.0萬瓩(已營運32年,預計2019年停機)
核能四廠:270.0萬瓩(施工興建中)
協和火力:200.0萬瓩(已營運35年,預計2016年停機)
林口火力:090.0萬瓩(已營運43年,部份發電機組除役)
林口新火力:240.0萬瓩(奉准計畫中)
深澳新火力:160.0萬瓩(奉准計畫中)
供電量計算式(1) 127.2+197.0+200.0+90.0=614.2
供電量計算式(2) 270.0+240.0+160.0=670.0
供電量計算式(3) 240.0+160.0=400.0
北臺電力供應量之核能發電和火力發電比例,佔總體百分比分別為52.8%和47.2%。由於林口新火力和深澳新火力電廠之供電量,尚不足以能夠完全不考慮核能四廠之供電量,因而要完全以火力發電作為北臺電力供應源近乎不可能。若是考慮將桃園地區之電廠,轉而輸送電力至北臺地區,那麼也將因為桃園人口達200萬人,其能協助北臺地區之電力需求有限,仍然無法解決核四不商轉之缺電問題。此外,電力在進行輸送過程會產生電力耗損,因而自桃園地區長途輸送電力是不經濟之作法,所以臺灣電力公司乃將發電廠平均分散於全臺各地。
或許建置於北臺地區之電廠,未必全部是供電給臺北市和新北市,例如:林口火力電廠部份電力可能供應給桃園地區(宜蘭地區人口46萬人,影響北臺電力需求有限),但是若核能四廠不商業運轉,其電力供應量顯然會有不足之情形。因此,筆者建議核能四廠應該商業運轉,以避免北臺地區產生缺電問題。
參考資料
- 電力系統圖,臺灣電力公司(http://www.taipower.com.tw/TaipowerWeb//upload/images/11/powerimage.gif)
- 城市競爭力知識網(http://glocalgov.nat.gov.tw/NCityPro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