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電廠使用壽命為30年,電價計算亦是根據各種電力供應源之總投資成本,來作長期回收效益進行估驗計價。核能發電具有低成本之特性,若是核能四廠棄而不用,不僅已投入之建造成本無法回收,並將需要建造其他供應源以進行電價補償,則臺灣平均電價必然飆高,無助於物價水平之穩定和經濟之發展。若是北臺地區另選地點,重新建造一至二座新火力電廠,以用於取代核能四廠之電力供應量,亦即核能四廠之投入成本不能回收,尚且由於需要另外投入新火力電廠之規劃和建造,臺灣電價可能必須由目前之一度電新臺幣2.7元,飆高至未來之一度電新臺幣3.5元,並將間接衝擊製造業之生產成本,以及影響臺灣出口經濟及其產品在全球之佔有率。
火力發電是僅次於核能發電外,發電成本最為低廉之電力供應源。因此,若是明年可以啟用核能四廠,那麼核能四廠停止營運之最可能年份為2047年。臺灣可於2039年於北臺選點建造新火力電廠,以取代核能四廠原有之電力供應量,以及因人口成長之電力需求增額量。協和和林口火力電廠之使用壽命已漸趨其上限,除正在規劃之深澳新火力電廠外,尚需另外於北臺地區選點,並遲至2020年啟用新火力電廠,方能滿足北臺地區之電力供應需求。北臺地區之電力需求量,將由於新北市改制為直轄市後,將加速其經濟發展,因而長期電力需求量之估算仍有待評估,以作為新火力電廠之規劃和建造。
根據德國對於核能電廠之早期消息指出,德國計畫延長核能電廠之使用壽命12~20年,其目的乃在於為使德國能夠延緩使用再生能源進行取代,以造成高電價衝擊其經濟發展之「適應期」。否則,以再生能源一度電成本新臺幣5~7元來計算,將衍生製造業生產成本將因此攀高。德國已經決定全面廢止核能發電,但是將來仍然能夠仰賴歐洲智慧電網,以自歐盟進口電力以補其不足之處。臺灣有能力廢止核能發電,但是必須考慮使用對空氣汙然甚鉅之火力發電,而且是需要長期規劃來作為因應之方式。火力發電產生之空氣汙染,會對於人體造成上呼吸道疾病,並進而降低臺灣整體之人均壽命。因此,歐美先進國家多是採取逐步降低火力發電之比例,而並非以火力發電成本低廉作為主要之規劃考量因素。簡而言之,火力發電佔國家所有發電來源之比例越高,即表示其國家之科學、技術及經濟水準越落後。若要成為全球最先進之國家,即是完全不用核能發電和火力發電,那麼一度電之成本可能要攀高至新臺幣10元以上(德國電價新臺幣9元)。
臺灣製造(Made in Taiwan)之商品外銷,多是靠削價競爭以獲得市場佔有率。德國之商品外銷策略重點在品質及其可靠性,根本就「不是」走削價競爭模式,臺灣不能東施效顰來自比德國。太陽能、風力、潮汐、水力…等,都是未來可考慮之電力供應源,但是低成本卻擁有高空氣汙染之火力發電,仍然是臺灣要廢止核能發電所不得不走之路線。筆者認為,臺灣應該發展能夠適應本土產業需求之模式,而非一昧模仿歐美國家之政策,因為如此將可能致使臺灣產業無法適應。臺灣電力公司之所以將核能發電和火力發電,並立為臺灣電力主要供應源,乃是該二類發電模式之成本最低,以因應臺灣自民國七十年以來十大建設之需求。臺灣若非拜低廉電價所賜,根本就不會有臺灣經濟奇蹟之輝煌成就。筆者學淺,在有限所知下僅能作粗淺之陳述,並預計臺灣最早廢核年代是2047年。
參考資料
火力發電是僅次於核能發電外,發電成本最為低廉之電力供應源。因此,若是明年可以啟用核能四廠,那麼核能四廠停止營運之最可能年份為2047年。臺灣可於2039年於北臺選點建造新火力電廠,以取代核能四廠原有之電力供應量,以及因人口成長之電力需求增額量。協和和林口火力電廠之使用壽命已漸趨其上限,除正在規劃之深澳新火力電廠外,尚需另外於北臺地區選點,並遲至2020年啟用新火力電廠,方能滿足北臺地區之電力供應需求。北臺地區之電力需求量,將由於新北市改制為直轄市後,將加速其經濟發展,因而長期電力需求量之估算仍有待評估,以作為新火力電廠之規劃和建造。
根據德國對於核能電廠之早期消息指出,德國計畫延長核能電廠之使用壽命12~20年,其目的乃在於為使德國能夠延緩使用再生能源進行取代,以造成高電價衝擊其經濟發展之「適應期」。否則,以再生能源一度電成本新臺幣5~7元來計算,將衍生製造業生產成本將因此攀高。德國已經決定全面廢止核能發電,但是將來仍然能夠仰賴歐洲智慧電網,以自歐盟進口電力以補其不足之處。臺灣有能力廢止核能發電,但是必須考慮使用對空氣汙然甚鉅之火力發電,而且是需要長期規劃來作為因應之方式。火力發電產生之空氣汙染,會對於人體造成上呼吸道疾病,並進而降低臺灣整體之人均壽命。因此,歐美先進國家多是採取逐步降低火力發電之比例,而並非以火力發電成本低廉作為主要之規劃考量因素。簡而言之,火力發電佔國家所有發電來源之比例越高,即表示其國家之科學、技術及經濟水準越落後。若要成為全球最先進之國家,即是完全不用核能發電和火力發電,那麼一度電之成本可能要攀高至新臺幣10元以上(德國電價新臺幣9元)。
臺灣製造(Made in Taiwan)之商品外銷,多是靠削價競爭以獲得市場佔有率。德國之商品外銷策略重點在品質及其可靠性,根本就「不是」走削價競爭模式,臺灣不能東施效顰來自比德國。太陽能、風力、潮汐、水力…等,都是未來可考慮之電力供應源,但是低成本卻擁有高空氣汙染之火力發電,仍然是臺灣要廢止核能發電所不得不走之路線。筆者認為,臺灣應該發展能夠適應本土產業需求之模式,而非一昧模仿歐美國家之政策,因為如此將可能致使臺灣產業無法適應。臺灣電力公司之所以將核能發電和火力發電,並立為臺灣電力主要供應源,乃是該二類發電模式之成本最低,以因應臺灣自民國七十年以來十大建設之需求。臺灣若非拜低廉電價所賜,根本就不會有臺灣經濟奇蹟之輝煌成就。筆者學淺,在有限所知下僅能作粗淺之陳述,並預計臺灣最早廢核年代是2047年。
參考資料
- 張子清(2011.07.08)德國國會 完成2022年全面廢核立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08/58/2uq3h.html)
- 呂雪彗(2011.05.31)新聞分析-台灣有能力廢核嗎?(http://www.cier.edu.tw/ct.asp?xItem=14893&ctNode=52&mp=1)
- 歐洲智慧電網發展現況與展望(http://www.ericsson.com/tw/images/ericsson/publications/outlook_2010_07/article_2010_vol07_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