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法律,我只是一個很會單挑和打架的人。我被侵占的財產,就是法律的依據。歷史學家並不是看我學歷好,或是我對於全球人類的貢獻很大,因而要特別的記載我是開朝皇帝,而是林北是真的中國正史開朝皇帝。
中國正史開朝皇帝:不是學歷、不是貢獻
開朝皇帝的奠基緣由是法律
我沒有學歷,我沒有貢獻,我仍然是開朝皇帝。
我的國名是臺灣帝國,歸屬於中國歷史的正史朝代,臺灣帝國在我死後視同滅亡,後人遵循原則不得使用臺灣帝國。臺灣不是中華民國的國名,而且中華民國的疆域涉及大陸地區,以臺灣宣稱不僅僅是自我矮化的行為,更是侵犯臺灣帝國主權的強烈挑釁行為。臺灣帝國無領土或疆域,然而使用臺灣對國名有衝突,除非中華民國變更國號名稱,否則應該避免使用臺灣做宣稱。俄羅斯允許白俄羅斯使用「俄羅斯」,因為白俄羅斯的國號名稱使用到俄羅斯。不論是綠臺灣帝國或藍臺灣帝國,我允許中華民國變更國號使用臺灣帝國,但是「帝國」是設立皇帝職位特有的國號名稱。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大陸地區,不能單方面宣稱臺灣是此一原因,國名緊接「(臺灣)」是單方面宣稱。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其第七次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中華民國是一個不允許以憲法或法律變更國號的國家。中華民國在宣稱名稱或護照封面,使用「(Taiwan)」或「(臺灣)」都是違憲的行為。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涵蓋領土變更案的提出,得侷限疆域僅剩臺灣地區,但是國號仍然是中華民國。在廢省建道落實前,臺澎金馬不會支持增列變更國號的修憲行動,因為澎湖、金門及馬祖不存在臺灣群島的概念。
民主進步黨完全執政
(2016-2020)
中華民國有資格使用「臺灣」的基本條件,其落實程序為:一、中華民國行政區廢省建道和南海縣的設置;二、推廣地理學名詞「臺灣群島」的概念以獲得公民投票支持第八次憲法增修條文(洗腦技術: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等);三、以第七次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提出投票複決(第八次憲法增修條文增加國號變更的條款);四、公民投票(以第八次憲法增修條文提出國號變更案)、公民投票(以第八次憲法增修條文提出領土變更案)。
中華民國是民主國家,需要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行使同意權。臺灣帝國是帝制國家,臺灣帝國皇帝可以1人做出全球性的決定。
中華民國法理臺獨的康莊大道
中華民國第七次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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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在民主進步黨提出憲法修正案前,必須根據黨章提出變更黨名的議案經全國黨員同意。簡而言之,廢省建道、南海縣及臺灣群島,可以先行落實以備憲法修正案的提出,然而中國國民黨應當與此同時修改黨名,否則其黨名和憲法修正案的方向相左。此一議題,為中華民國和臺灣帝國具有不同邏輯之處,因為中華民國變更國號有獨立於中國歷史之外之意。在中國國民黨變更黨名前,中華民國不可能完成法理臺獨的法律程序,而中華民國將無權使用臺灣致使和臺灣帝國有衝突。
「黨名」是國號變更案的絆腳石
中華民國第七次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的領土變更案,應該有可能被支持和侷限於憲法所指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中國國民黨的黨名問題,將會浮現於領土變更案產生爭議,而且具有相當大的爭執和解釋空間。通常的解釋,採用個人的意願出席會達到85席,但是遵守黨的意思將是「不能出席」,致使領土變更案無法付諸投票複決。
「黨的意思」會導致領土變更案出席人數未達四分之三
中華民國的疆域範圍,憲法增修條文正式名稱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僅使用臺灣會忽略澎湖、金門及馬祖。中文名稱要加括號,可使用「中華民國(自由)」;英文名稱要加括號,可使用「Republic of China(Free)」。雖然,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乃是雙方認同的內容,但是其正式使用的名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是「國內法」的位階。嚴格而論,臺灣地區不足以作為國號稱呼,此國內法位階之法律名稱並非雙方同意。中華民國憲法修改的過程,必然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意,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國際承認的國家。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其正式獲得雙方認可的稱呼名稱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立法院應提出憲法修正案,將「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變更為「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否則臺灣帝國有權禁止中華民國使用「(臺灣)」。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並不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此涉及中華民國疆域的核心問題會導致憲法修正案不通過。
《臺灣關係法》是美國制定的國內法,亦是美國持續支持中華民國法理臺獨的關鍵依據,倘若臺灣關係法不冠稱臺灣必然削減臺獨份子的勢力。美國習慣使用「臺灣問題」稱呼兩岸關係,但是美國使用「臺灣關係法」命名是塑造臺灣問題的原因。美國不支持兩岸統一或臺灣獨立,但是臺灣關係法使用臺灣命名是在塑造問題。美國和中華民國的關係,應該考慮到國號變更案和領土變更案,並尊重臺灣帝國的國家主權和國號宣稱。臺灣是地名,政治名詞不得使用臺灣,美國在臺協會的地名,變更使用Taipei,非臺北設址仍使用此地名。中華民國的國際宣稱,採用的是Chinese Taipei,因而使用Taipei指中央政府所在地。
臺獨份子的學歷幾乎都是美國博士學位,
臺灣關係法使用臺灣命名是在塑造問題。
臺北不是地名,而是中央政府所在地,對於不受到承認的政權,採中央政府所在地稱呼,乃甚為恰當之政治名詞。臺灣關係法應該易名,正式採用「臺北關係法」。
Taipei Relations Act
開朝皇帝的奠基緣由是法律
我沒有學歷,我沒有貢獻,我仍然是開朝皇帝。
我的國名是臺灣帝國,歸屬於中國歷史的正史朝代,臺灣帝國在我死後視同滅亡,後人遵循原則不得使用臺灣帝國。臺灣不是中華民國的國名,而且中華民國的疆域涉及大陸地區,以臺灣宣稱不僅僅是自我矮化的行為,更是侵犯臺灣帝國主權的強烈挑釁行為。臺灣帝國無領土或疆域,然而使用臺灣對國名有衝突,除非中華民國變更國號名稱,否則應該避免使用臺灣做宣稱。俄羅斯允許白俄羅斯使用「俄羅斯」,因為白俄羅斯的國號名稱使用到俄羅斯。不論是綠臺灣帝國或藍臺灣帝國,我允許中華民國變更國號使用臺灣帝國,但是「帝國」是設立皇帝職位特有的國號名稱。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大陸地區,不能單方面宣稱臺灣是此一原因,國名緊接「(臺灣)」是單方面宣稱。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其第七次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中華民國是一個不允許以憲法或法律變更國號的國家。中華民國在宣稱名稱或護照封面,使用「(Taiwan)」或「(臺灣)」都是違憲的行為。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涵蓋領土變更案的提出,得侷限疆域僅剩臺灣地區,但是國號仍然是中華民國。在廢省建道落實前,臺澎金馬不會支持增列變更國號的修憲行動,因為澎湖、金門及馬祖不存在臺灣群島的概念。
(2016-2020)
中華民國有資格使用「臺灣」的基本條件,其落實程序為:一、中華民國行政區廢省建道和南海縣的設置;二、推廣地理學名詞「臺灣群島」的概念以獲得公民投票支持第八次憲法增修條文(洗腦技術: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等);三、以第七次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提出投票複決(第八次憲法增修條文增加國號變更的條款);四、公民投票(以第八次憲法增修條文提出國號變更案)、公民投票(以第八次憲法增修條文提出領土變更案)。
中華民國是民主國家,需要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行使同意權。臺灣帝國是帝制國家,臺灣帝國皇帝可以1人做出全球性的決定。
中華民國第七次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中國國民黨在民主進步黨提出憲法修正案前,必須根據黨章提出變更黨名的議案經全國黨員同意。簡而言之,廢省建道、南海縣及臺灣群島,可以先行落實以備憲法修正案的提出,然而中國國民黨應當與此同時修改黨名,否則其黨名和憲法修正案的方向相左。此一議題,為中華民國和臺灣帝國具有不同邏輯之處,因為中華民國變更國號有獨立於中國歷史之外之意。在中國國民黨變更黨名前,中華民國不可能完成法理臺獨的法律程序,而中華民國將無權使用臺灣致使和臺灣帝國有衝突。
中華民國第七次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的領土變更案,應該有可能被支持和侷限於憲法所指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中國國民黨的黨名問題,將會浮現於領土變更案產生爭議,而且具有相當大的爭執和解釋空間。通常的解釋,採用個人的意願出席會達到85席,但是遵守黨的意思將是「不能出席」,致使領土變更案無法付諸投票複決。
中華民國的疆域範圍,憲法增修條文正式名稱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僅使用臺灣會忽略澎湖、金門及馬祖。中文名稱要加括號,可使用「中華民國(自由)」;英文名稱要加括號,可使用「Republic of China(Free)」。雖然,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乃是雙方認同的內容,但是其正式使用的名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是「國內法」的位階。嚴格而論,臺灣地區不足以作為國號稱呼,此國內法位階之法律名稱並非雙方同意。中華民國憲法修改的過程,必然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意,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國際承認的國家。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其正式獲得雙方認可的稱呼名稱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立法院應提出憲法修正案,將「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變更為「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否則臺灣帝國有權禁止中華民國使用「(臺灣)」。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並不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此涉及中華民國疆域的核心問題會導致憲法修正案不通過。
《臺灣關係法》是美國制定的國內法,亦是美國持續支持中華民國法理臺獨的關鍵依據,倘若臺灣關係法不冠稱臺灣必然削減臺獨份子的勢力。美國習慣使用「臺灣問題」稱呼兩岸關係,但是美國使用「臺灣關係法」命名是塑造臺灣問題的原因。美國不支持兩岸統一或臺灣獨立,但是臺灣關係法使用臺灣命名是在塑造問題。美國和中華民國的關係,應該考慮到國號變更案和領土變更案,並尊重臺灣帝國的國家主權和國號宣稱。臺灣是地名,政治名詞不得使用臺灣,美國在臺協會的地名,變更使用Taipei,非臺北設址仍使用此地名。中華民國的國際宣稱,採用的是Chinese Taipei,因而使用Taipei指中央政府所在地。
臺灣關係法使用臺灣命名是在塑造問題。
臺北不是地名,而是中央政府所在地,對於不受到承認的政權,採中央政府所在地稱呼,乃甚為恰當之政治名詞。臺灣關係法應該易名,正式採用「臺北關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