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藥物無論是中藥或西藥,醫師幾乎都是開立萃取藥之處方簽。傳統藥乃是指不經萃取或提煉,完全取之於自然之藥物,其用藥方式乃是以熬煮或食補來取用。那麼,在傳統藥和萃取藥兩大藥物方面,其用藥差異究竟為何呢?主席認為萃取藥主要是做加法運算,極少數情況下會有減法運算,然而傳統藥除加法運算外尚有減法運算。在此前提下,其實僅需準確判斷出病人罹患之疾病症狀,開立處方簽將轉換為加減運算之藥性及藥量控制。症狀判斷錯誤談不上用藥正確,因而判斷症狀乃是病情診斷首要之務,其次才是藥物選用及其藥性之加減法計算,再次之才是藥物之藥量高低控制。
多數萃取藥乃是以某類症狀為目標,因而其藥性往往不及於其他症狀,可視為是單一藥性之用藥概念。在醫學上之用藥理念強調「對症下藥」,亦即醫師在開立萃取藥處方簽時,乃是根據症狀需求用藥以「加法運算」來下藥,但是偶爾也會有減法運算之可能性。根據主席初淺研究發現,傳統藥由於不經生化技術處理,因而同一藥材內往往不只有一種藥性,以致於可能需要以他種藥物來與之作藥性抗衡。舉例來說,醫師對於罹患某症狀之人開立傳統藥,應該以開立甲、乙、丙共三種藥材為主,卻因為乙、丙藥材具有某些方面不良藥性,因而增添丁、戊藥材來與之作藥性抗衡,因而實際開立之傳統藥處方簽,包括甲、乙、丙、丁、戊共五種藥材。
由於傳統藥未經萃取「純化藥性」,以致於藥性往往涵蓋非預期之範圍。以他類藥物對特定藥物做藥性抗衡,往往成為醫師必備之藥學專業知識。因此,主席認為若有朝一日世界末日,由於缺乏電力或失去電力系統,以致於無法生產或製造萃取藥,使得醫師不再能夠開立萃取藥給病人,在傳統藥之選擇和研究重點上,應該重視起藥物之藥性抗衡觀念,以使做到同萃取藥之對症下藥理念。傳統藥之藥性較萃取藥溫和許多,而且歷經千年來已被開發殆盡,醫學上之問題乃是回歸症狀判斷之問題,尤其是「症狀起因」之探求方為困難之處,仍有待醫學上之進一步研究。
多數萃取藥乃是以某類症狀為目標,因而其藥性往往不及於其他症狀,可視為是單一藥性之用藥概念。在醫學上之用藥理念強調「對症下藥」,亦即醫師在開立萃取藥處方簽時,乃是根據症狀需求用藥以「加法運算」來下藥,但是偶爾也會有減法運算之可能性。根據主席初淺研究發現,傳統藥由於不經生化技術處理,因而同一藥材內往往不只有一種藥性,以致於可能需要以他種藥物來與之作藥性抗衡。舉例來說,醫師對於罹患某症狀之人開立傳統藥,應該以開立甲、乙、丙共三種藥材為主,卻因為乙、丙藥材具有某些方面不良藥性,因而增添丁、戊藥材來與之作藥性抗衡,因而實際開立之傳統藥處方簽,包括甲、乙、丙、丁、戊共五種藥材。
由於傳統藥未經萃取「純化藥性」,以致於藥性往往涵蓋非預期之範圍。以他類藥物對特定藥物做藥性抗衡,往往成為醫師必備之藥學專業知識。因此,主席認為若有朝一日世界末日,由於缺乏電力或失去電力系統,以致於無法生產或製造萃取藥,使得醫師不再能夠開立萃取藥給病人,在傳統藥之選擇和研究重點上,應該重視起藥物之藥性抗衡觀念,以使做到同萃取藥之對症下藥理念。傳統藥之藥性較萃取藥溫和許多,而且歷經千年來已被開發殆盡,醫學上之問題乃是回歸症狀判斷之問題,尤其是「症狀起因」之探求方為困難之處,仍有待醫學上之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