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核電廠爆炸瞬間,放射線粒子釋放之輻射對人體產生之傷害程度,其實可以參考1986年04月26日發生之車諾比核電廠事故,其造成直接死亡人口統計為56人。我想,核四廠爆炸直接死亡人口不會到三萬人,但是輻射塵究竟會被風吹到哪些地方,則需要視季節風向和風速而定。今天,我在臺南市立圖書館閱覽了好幾本《核能簡訊》期刊,已經知曉臺灣電力公司預計在近年內陸續關閉核電廠,但是其設定之關廠使用年限為40年。原先,臺電公司尚有意展延商轉年限,但是受行政院指示要按期關閉核電廠。
我認為,行政院做出了正確的行政命令,臺電公司應該儘早擬訂供電計劃。臺灣在潮汐能、水力及生質能發電上,其實有相當大的成長空間存在,尤其是臺灣四面環海可考慮潮汐能的運用。臺電公司在制定電價方面,我認為核電一旦停止商轉必然要提高電價,尤其是綠色能源都是屬於高單價供電源,而且供電量又相當不穩定,提高電價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之做法。否則,不要核電卻要維持電價,可以說幾乎完全不具有可能性。在工業用電上,應該儘量不提高電價,但是在商業和民生用電上,可以大幅度提高電價。因為,商業和民生用電屬於國內消費成本,然而工業用電涉及國外產銷成本,為維護出口貿易的穩定性之前提下,此乃是最佳之電價配置方案。
核四廠究竟是否能夠商轉,據我閱讀《核能簡訊》得知已移交幾百個子系統,並且正展開密集性的標準測試作業程序。核四廠投入新臺幣上千億元,要說放棄似乎有相當大的難度。若臺灣要向德國學習,那麼得要先找好輸電國家,因為德國目前是個缺電國家,其部份電力來自於法國和捷克。其實,德國並不是直接關閉全部的核電廠,仍然是擬訂十幾年的核電廠關閉緩衝期,而且我認為屆時仍然無法真正落實。因為,德國即便是缺電卻依賴法國和捷克,然而法國和捷克的核能發電佔全國發電比例為75%和25%,不過就是不用自家造的核能發電廠。但是,法國或捷克的核電廠要是爆炸,德國人一樣會吸到兩國飄來的輻射塵。
菲律賓不像是電力過剩的國家,中國大陸當前缺電相當嚴重,所以搭海底電纜線來作為輸電的供應國似乎不太可能。西班牙和德國的潮汐能發電,其供電分別佔全國發電比例的12.48%和11.65%(《核能簡訊》第138期第19頁),臺灣是四面環海的國家,以潮汐能發電有相當大的潛力。臺灣的河川相當多,以流入式水力發電之模式應該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我想,火力發電、潮汐能發電及水力發電,將是臺灣未來的前三大供電源。其中,潮汐能和水力發電是屬發電過程無排碳量,但是屬於考慮商轉過程產出排碳量相當低之供電源。
根據《核能簡訊》第138期第18頁的《我國(日本)電力需求的時間變化圖》顯示,日本全國供電方式採取核能發電和流入式水力發電為主要安定供電模式,然後採取在尖峰需電時間(07:00-24:00)以火力發電補充電力不足之策略。我認為,要是潮汐能可以取代60%的核能發電,並提高流入式水力發電比例,再維持以火力發電補充電力不足之策略,其實日本有可能完全不使用核能發電。臺灣可以參考日本的既有發電模式,並且擬訂潮汐能和流入式水力發電為取代核能發電的相關政策。我認為,要是火力、潮汐能及水力發電比例配置適當,潮汐能和水力發電有可能平衡掉火力發電的高排碳量,以使臺灣全國發電排碳量降至《京都議定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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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行政院做出了正確的行政命令,臺電公司應該儘早擬訂供電計劃。臺灣在潮汐能、水力及生質能發電上,其實有相當大的成長空間存在,尤其是臺灣四面環海可考慮潮汐能的運用。臺電公司在制定電價方面,我認為核電一旦停止商轉必然要提高電價,尤其是綠色能源都是屬於高單價供電源,而且供電量又相當不穩定,提高電價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之做法。否則,不要核電卻要維持電價,可以說幾乎完全不具有可能性。在工業用電上,應該儘量不提高電價,但是在商業和民生用電上,可以大幅度提高電價。因為,商業和民生用電屬於國內消費成本,然而工業用電涉及國外產銷成本,為維護出口貿易的穩定性之前提下,此乃是最佳之電價配置方案。
核四廠究竟是否能夠商轉,據我閱讀《核能簡訊》得知已移交幾百個子系統,並且正展開密集性的標準測試作業程序。核四廠投入新臺幣上千億元,要說放棄似乎有相當大的難度。若臺灣要向德國學習,那麼得要先找好輸電國家,因為德國目前是個缺電國家,其部份電力來自於法國和捷克。其實,德國並不是直接關閉全部的核電廠,仍然是擬訂十幾年的核電廠關閉緩衝期,而且我認為屆時仍然無法真正落實。因為,德國即便是缺電卻依賴法國和捷克,然而法國和捷克的核能發電佔全國發電比例為75%和25%,不過就是不用自家造的核能發電廠。但是,法國或捷克的核電廠要是爆炸,德國人一樣會吸到兩國飄來的輻射塵。
菲律賓不像是電力過剩的國家,中國大陸當前缺電相當嚴重,所以搭海底電纜線來作為輸電的供應國似乎不太可能。西班牙和德國的潮汐能發電,其供電分別佔全國發電比例的12.48%和11.65%(《核能簡訊》第138期第19頁),臺灣是四面環海的國家,以潮汐能發電有相當大的潛力。臺灣的河川相當多,以流入式水力發電之模式應該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我想,火力發電、潮汐能發電及水力發電,將是臺灣未來的前三大供電源。其中,潮汐能和水力發電是屬發電過程無排碳量,但是屬於考慮商轉過程產出排碳量相當低之供電源。
根據《核能簡訊》第138期第18頁的《我國(日本)電力需求的時間變化圖》顯示,日本全國供電方式採取核能發電和流入式水力發電為主要安定供電模式,然後採取在尖峰需電時間(07:00-24:00)以火力發電補充電力不足之策略。我認為,要是潮汐能可以取代60%的核能發電,並提高流入式水力發電比例,再維持以火力發電補充電力不足之策略,其實日本有可能完全不使用核能發電。臺灣可以參考日本的既有發電模式,並且擬訂潮汐能和流入式水力發電為取代核能發電的相關政策。我認為,要是火力、潮汐能及水力發電比例配置適當,潮汐能和水力發電有可能平衡掉火力發電的高排碳量,以使臺灣全國發電排碳量降至《京都議定書》的要求。
References
- Wikipedia, 車諾比核電廠事故, http://zh.wikipedia.org/wiki/車諾比事件
- 核能簡訊,財團法人核能資訊中心,http://www.nicenter.org.tw/modules/news/index.php
- 核能簡訊第138期,財團法人核能資訊中心,http://www.nicenter.org.tw/uploads/upfile/13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