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和數學,有哪裡不同呢?數學,可以透過邏輯去創造理論,以產生不存在之數學體系。物理,是以數學邏輯和方程,去建立觀測得到之物理現象之可預測模型,但是不能夠憑空創造物理現象。在牛頓時代,沒人去創造不曾存在之物理現象。在現代,也許是物理學家都太悠閒,多是在用數學邏輯去創造物理現象。對於被憑空創造出來,但卻無法驗證是否存在之物理現象,研究之價值和意義是什麼呢?若是意圖透過數學邏輯,去臆測不存在之物理現象,應優先考慮建立驗證物理現象存在之實驗方法,以避免從事徒勞無功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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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
2010年12月19日 星期日
殖民歷史衍生崇洋心態
學習要出國,沒出國留學過,怎可能有能力?許多制度或法律,國外沒用或沒改之前,臺灣不會也不可能更改。臺灣人自我否定之根源,乃在於過去數百年來之殖民歷史,致使臺灣人習慣接受外來文化,因而使得崇洋心態根深蒂固。舉例來說,日前曾有一則新聞,是食品衛生單位要求臺灣食品廠商,禁止對於包裝盒以日文文字誤導消費者為進口貨,藉以提高產品銷售價格。根據食品製造商表示,包裝盒以日文文字呈現,將因銷售量增加而得以提高售價。筆者認為,食品製造商並無違法之處,臺灣食品衛生單位無權限制食品製造商,因為包裝盒以何種語言呈現乃食品製造商之商業設計,消費者購買與否應秉持食品是否美味。藉由此例可知,臺灣人崇洋心態太重,應該審慎自我檢討為是。
2010年12月18日 星期六
臺灣話
閩南話為上古中原古音,源自於河洛文化起源之時,即為時人所用以作為溝通之語言,因而閩南話亦稱為河洛話。講閩南話者原居住於中原地區,亦即現代河南省、河北省(含北京市)一帶地區,由於中國北方發生戰爭,講閩南話者在戰火間逐步南遷至今日福建省閩南地區,因而以其居住之地區稱呼為閩南話。根據史實記載,中國文治武功最強大之朝代─唐朝,乃是使用閩南話作為官方語言。因而,唐朝時下之詩人,在寫作唐詩之時,乃以閩南話考慮發音之平仄作詩,使得在臺灣小學和中學期間學習唐詩之時,教師們會透過閩南話發音來使學生了解唐詩之平仄。
閩南話傳入臺灣之時,乃漳、泉混音之形式,和今日被認定為標準閩南話使用地區之廈門,乃具有相互能溝通之同語系腔調。筆者曾到過廈門,感到當地漳、泉混音之閩南話,和臺灣話相比僅微小之腔調差異,本質上並無差別。臺灣話和閩南話之主要差異,乃在於臺灣話之中含有大量外來語,包括臺灣平埔族語、英語、荷語及日語等外來詞彙,補足閩南話本身在適應現代環境下詞彙上之匱乏。猶如日語透過片假名,來新增外來語或相關詞彙,以補足日語本身詞彙不足之處。
現代所指之北京話(普通話),乃是清朝初期居住於北京地區所使用之語言,在滿人建立大清帝國之時,亦以當時北京地區使用之語言,作為大清政府之官方語言。在民國初期,對於民國之官方語言選定,亦由於孫中山乃講廣東話,而曾考慮以廣東話做為官方通行語言,但是在孫中山並未強烈堅持下,遂而沿用清朝之官方語言,形成今日以北京話作為通用之語言。事實上,現在中國大陸所學習之普通話,亦早已非由民國初期所制定之注音符號,來進行中文或普通話之學習。
在中國歷史上,享有極高盛名之智者諸葛亮,在擇婦之時給了其當地鄉里一個作為取樂之笑話,亦即「莫作孔明擇婦,正得阿承醜女。」其中,阿承乃指黃承彥,而「阿」字乃閩南話對於人名之親切暱稱,可以得知鄉里之人乃使用閩南話作為溝通語言。想當然耳,諸葛亮亦是以閩南話作為講話語言。臺灣話有良好之歷史,是臺灣主要之溝通語言,臺灣人應該延續母語之傳統,以維持臺灣人語言溝通之習俗。
參考資料
閩南話傳入臺灣之時,乃漳、泉混音之形式,和今日被認定為標準閩南話使用地區之廈門,乃具有相互能溝通之同語系腔調。筆者曾到過廈門,感到當地漳、泉混音之閩南話,和臺灣話相比僅微小之腔調差異,本質上並無差別。臺灣話和閩南話之主要差異,乃在於臺灣話之中含有大量外來語,包括臺灣平埔族語、英語、荷語及日語等外來詞彙,補足閩南話本身在適應現代環境下詞彙上之匱乏。猶如日語透過片假名,來新增外來語或相關詞彙,以補足日語本身詞彙不足之處。
現代所指之北京話(普通話),乃是清朝初期居住於北京地區所使用之語言,在滿人建立大清帝國之時,亦以當時北京地區使用之語言,作為大清政府之官方語言。在民國初期,對於民國之官方語言選定,亦由於孫中山乃講廣東話,而曾考慮以廣東話做為官方通行語言,但是在孫中山並未強烈堅持下,遂而沿用清朝之官方語言,形成今日以北京話作為通用之語言。事實上,現在中國大陸所學習之普通話,亦早已非由民國初期所制定之注音符號,來進行中文或普通話之學習。
在中國歷史上,享有極高盛名之智者諸葛亮,在擇婦之時給了其當地鄉里一個作為取樂之笑話,亦即「莫作孔明擇婦,正得阿承醜女。」其中,阿承乃指黃承彥,而「阿」字乃閩南話對於人名之親切暱稱,可以得知鄉里之人乃使用閩南話作為溝通語言。想當然耳,諸葛亮亦是以閩南話作為講話語言。臺灣話有良好之歷史,是臺灣主要之溝通語言,臺灣人應該延續母語之傳統,以維持臺灣人語言溝通之習俗。
參考資料
- 臺灣話(http://zh.wikipedia.org/zh-tw/%E5%8F%B0%E7%81%A3%E8%A9%B1)
「臺灣」的特殊魅力
近日,教育部發布新聞稿,要求臺灣的「臺」字必須使用繁體寫法,著實與之前之個人認知乃不謀而合。「臺灣」二字筆畫甚多,寫起來不是很方便,但是在許多學校以其命名下,卻往往成為學子們爭相選填志願的優先學校,例如:臺灣大學、臺灣科技大學、臺灣師範大學及臺灣海洋大學,而且凡是涉及「臺」字輩的學校,亦都是大學排名靠前的學校。幾個月前,有所學校改名為「臺灣首府大學」,引來網友一陣撻伐,似乎也明示了「臺灣」特有的吸引力。
在政治上,國民黨、民進黨及其他政黨,亦總是以臺灣為主體性在強調自我之立場。「臺灣」擁有的是一種莫名的吸引力,無法用任何文字直接解釋。許多臺灣人,出生在臺灣,會講臺灣話,亦以當臺灣人為榮,似乎也和「臺灣」這個名詞擁有的特殊吸引力有關。其實,臺灣不只中文繁體字寫法有吸引力,臺灣的英文譯名Taiwan,對於外國人而言,也有類似的吸引力。到底是什麼原因,致使這種現象的產生,著實難以找到理由。也許,只能說臺灣有個好名字,取個好名字是如此的重要。至少,臺灣可以因為有個好名字,而吸引觀光客前來一睹風采。
參考資料
在政治上,國民黨、民進黨及其他政黨,亦總是以臺灣為主體性在強調自我之立場。「臺灣」擁有的是一種莫名的吸引力,無法用任何文字直接解釋。許多臺灣人,出生在臺灣,會講臺灣話,亦以當臺灣人為榮,似乎也和「臺灣」這個名詞擁有的特殊吸引力有關。其實,臺灣不只中文繁體字寫法有吸引力,臺灣的英文譯名Taiwan,對於外國人而言,也有類似的吸引力。到底是什麼原因,致使這種現象的產生,著實難以找到理由。也許,只能說臺灣有個好名字,取個好名字是如此的重要。至少,臺灣可以因為有個好名字,而吸引觀光客前來一睹風采。
參考資料
- 教育部標準字體訂定說明以臺、台二字為例(2010.12.12)(http://www.edu.tw/news.aspx?news_sn=4122)
高等教育和技職教育
專科學校和職業學校,因應臺灣早年經濟之發展,亟需基層技術人才因而設立。然而,近年由於臺灣教育制度調整,形成高等教育和技職教育並立之情形。相較於高教體系,技職體系學生乃由於早日具備一技之長,能較早進入社會工作,因而在臺灣早期貧困社會下,形成窮人就讀技職學校居多之情形。由於臺灣早年即以高教體系優先建構之原則,形成高教體系下國立大學多於技職體系之情形。在秉持前人之思想下,窮人就讀技職學校(專科或高職),將致使日後進入私立學校機會較高,而可能須於來日償還助學貸款之情形。
或許,有人會認為技職體系基礎學科教育較為薄弱,其實此乃不了解技職體系課程安排所認定之錯誤觀念。根據技職體系之課程安排,乃是「學習專業所需之相關基礎學科」,而非全面學習所有基礎學科。舉例而論,除材料科學系、化學工程系或化學系須具備全部中學化學知識外,多數科系不需要學習全部中學化學知識。近年,教育部為減輕高中生升學壓力,亦已刪減高中基礎學科學習內容,多已刪減一至二冊之內容,高中和高職學習範圍之差異縮小。事實上,在近年技職教育已逐步為國中生所接受,因而未必以攻讀高中為主,而可能優先選定理想之高職科系。技職教育之中學規劃模式,亦可以擴展至高中生對於特定學科有興趣者,例如:中學物理、中學化學或中學數學,而能進一步學習更多有關於諸類學科之知識,以期能助其在來日填選物理系、化學系或數學系,亦或是參與國際高中生學科競賽。此外,對於文科專業之課程編排,亦可採同理科專業之模式規劃。
筆者認為,高教體系下之中學教育,既然可以考慮對於個別學科強化其專業知識,實際之運作無異於技職體系之中學教育,因而有可能將兩種體系進行合併,以使對於個別學科有興趣並期望早日學習者,能夠多多學習相關學科知識。根據每年全臺灣在各級教育機構之就業需求(大學教授、高中、高職、國中、小學教師之就業缺額),相較於每年高教體系和技職體系之畢業生總人數,其所佔百分比不足3%,過度要求多數學生學習許多與專業不相關之基礎學科,其本質之意義不大。因為,多數與專業不相關之學科,將由於日後並未使用於日常生活之中,而在進入大學後幾年內即已遺忘。在教育機構之就業需求方面,應對於高等教育和技職教育之專業相關基礎教育學科進行強化。以中學理科教育為例,在考慮強化數學和物理為主下,即有可能使兩種體系進行合併,而形成單一教育體系之運作模式。
或許,有人會認為技職體系基礎學科教育較為薄弱,其實此乃不了解技職體系課程安排所認定之錯誤觀念。根據技職體系之課程安排,乃是「學習專業所需之相關基礎學科」,而非全面學習所有基礎學科。舉例而論,除材料科學系、化學工程系或化學系須具備全部中學化學知識外,多數科系不需要學習全部中學化學知識。近年,教育部為減輕高中生升學壓力,亦已刪減高中基礎學科學習內容,多已刪減一至二冊之內容,高中和高職學習範圍之差異縮小。事實上,在近年技職教育已逐步為國中生所接受,因而未必以攻讀高中為主,而可能優先選定理想之高職科系。技職教育之中學規劃模式,亦可以擴展至高中生對於特定學科有興趣者,例如:中學物理、中學化學或中學數學,而能進一步學習更多有關於諸類學科之知識,以期能助其在來日填選物理系、化學系或數學系,亦或是參與國際高中生學科競賽。此外,對於文科專業之課程編排,亦可採同理科專業之模式規劃。
筆者認為,高教體系下之中學教育,既然可以考慮對於個別學科強化其專業知識,實際之運作無異於技職體系之中學教育,因而有可能將兩種體系進行合併,以使對於個別學科有興趣並期望早日學習者,能夠多多學習相關學科知識。根據每年全臺灣在各級教育機構之就業需求(大學教授、高中、高職、國中、小學教師之就業缺額),相較於每年高教體系和技職體系之畢業生總人數,其所佔百分比不足3%,過度要求多數學生學習許多與專業不相關之基礎學科,其本質之意義不大。因為,多數與專業不相關之學科,將由於日後並未使用於日常生活之中,而在進入大學後幾年內即已遺忘。在教育機構之就業需求方面,應對於高等教育和技職教育之專業相關基礎教育學科進行強化。以中學理科教育為例,在考慮強化數學和物理為主下,即有可能使兩種體系進行合併,而形成單一教育體系之運作模式。
高等教育學位和高等教育職業應該區分為課程型和研究型
無論是在教育機構,亦或是民間企業機構,需求之人才似乎可以概分為教學工作和研究工作。在高等教育中,大學院校內之教授同時肩負教學和研究工作。然而,有幾人能夠同時兼備,既有良好之教學成果,亦有良好之研究成果呢?以個人淺見認為,高等教育授予之學位應該分為兩種,亦即「課程學位」和「研究學位」。事實上,現今在學歷普及之臺灣,多數人攻讀碩、博士學位,並不想做碩、博士論文。因而,國外早已產生只需修課之碩士學位,以解決時下對於以修課為主之需求。在因應時下之需要,臺灣應該提供課程碩士學位,以符合實際之社會需求。在博士學位方面,亦應提供課程博士學位和研究博士學位,以區分以修習課程為主之博士,和以從事研究工作為主之博士。以臺灣現況而論,多數教授在被評等為教授前,將由於偏重以研究為主,而忽略教學工作。對於已被評定為教授者,反而會重視起教學工作,致使相對地較不重視研究工作。在高等教育方面,亦應區分教授為教學教授和研究教授,方能強化教育職能以達專業化之目的。
在真實之環境下,無論是朝社會就業,亦或是高等教育任教,皆是以「學習既有科學與技術」為目的,以修課模式取得學位將形成主流教育。誠言之,課程學位同比研究學位,將形成強勢性多數,甚少人會以取得研究學位為目的。在此氛圍下,區分課程學位和研究學位,將更有其實際落實之價值。從教授之觀點而論,多數乃自助理教授、副教授職稱一路評等,最終取得教授職稱,但卻自此流於散漫模式之研究心態。研究態度能夠保持初衷者有限,早已是眾所周知之事實。在真實之高等教育機構內,職稱評定若能改為每隔三年重新評定職稱,並同步根據新職稱配給對等之薪資,應可大幅降低諸如此類問題,或避免受評人行賄評等人員之情形。高等教育機構內自評職稱,亦隱含人緣好壞將影響評等之問題。因此,自評職稱受個人人緣因素影響甚大,具有強烈之排他性存在,需要考慮委託其他同等級高等教育機構評定為佳。
在真實之環境下,無論是朝社會就業,亦或是高等教育任教,皆是以「學習既有科學與技術」為目的,以修課模式取得學位將形成主流教育。誠言之,課程學位同比研究學位,將形成強勢性多數,甚少人會以取得研究學位為目的。在此氛圍下,區分課程學位和研究學位,將更有其實際落實之價值。從教授之觀點而論,多數乃自助理教授、副教授職稱一路評等,最終取得教授職稱,但卻自此流於散漫模式之研究心態。研究態度能夠保持初衷者有限,早已是眾所周知之事實。在真實之高等教育機構內,職稱評定若能改為每隔三年重新評定職稱,並同步根據新職稱配給對等之薪資,應可大幅降低諸如此類問題,或避免受評人行賄評等人員之情形。高等教育機構內自評職稱,亦隱含人緣好壞將影響評等之問題。因此,自評職稱受個人人緣因素影響甚大,具有強烈之排他性存在,需要考慮委託其他同等級高等教育機構評定為佳。
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中国大陆内需农业自动化机具之补贴
近年中国大陆农业技术进步,生产力已有大幅提升,但是全国粮食供需比尚未达到130%,未能在洪、旱灾及寒害减产期间确保自给自足之能力。中国国务院两年前为因应美国金融风暴,出台扩大内需之四万亿计划,应增列农业自动化机具之农民补贴项目,并进而调整经济作物之种值比例。对于粮食增产有余之时,尚可生产涉及能源供应之农作物(芒草、柳枝稷、麻、玉米、杨属、柳树、甘蔗和棕榈树),以转换为供应汽、机车发动机使用之生质能,而得以符合近年国际减碳之共识。倘若尚有生产过剩之粮食,在全球尚处于粮食短缺之时代,可低价售出或径行赠与粮食匮乏之国家,以建立良好之国际外交关系。对于农业自动化机具之补贴,得推动机械工业之运营,得以使农业和机械产业互利互惠。
在全国粮食供需比达110%以上时,即需由政府对于过量之粮食以收购方式,作为预备储粮及其全国性统筹分配之用途,以确保粮食物价维持在稳定之可控制范围内。对于得释出于他国之粮食,应分多阶段逐步释出于他国,以避免日后因内需不足,而需再行自外国采购之情形。本国阶段性释出之粮食比例,应持续维持过量粮食总量之40%(含)以下,以有效确保预备储粮之供应量充足。在洪、旱灾及寒害减产期间,政府应及时释出储备之过量粮食,以稳定粮食物价水平。
参考资料
在全国粮食供需比达110%以上时,即需由政府对于过量之粮食以收购方式,作为预备储粮及其全国性统筹分配之用途,以确保粮食物价维持在稳定之可控制范围内。对于得释出于他国之粮食,应分多阶段逐步释出于他国,以避免日后因内需不足,而需再行自外国采购之情形。本国阶段性释出之粮食比例,应持续维持过量粮食总量之40%(含)以下,以有效确保预备储粮之供应量充足。在洪、旱灾及寒害减产期间,政府应及时释出储备之过量粮食,以稳定粮食物价水平。
参考资料
- Biomass, http://en.wikipedia.org/wiki/Biomass
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物权归谁所有?
不经意地留意到一则趣事《西国妇人:太阳是我的!付钱!》,稍加思索下提出几点个人浅见以供参考。
从民法物权观念而论,太阳归属于一种不动产自然资源。然而,太阳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所有,也已透过国际协议共同声明,任何国家不得声称拥有任何行星或星球。换言之,任何国家既然不能拥有行星或星球之所有权,以个人名义去申请或宣称拥有行星或星球之行为,将由于不在法律管辖范围内,而无法做任何申请或宣称。再论,对于自然资源之物权定义,亦赋予优先发现者拥有命名权和处置权。太阳已非近代发现之自然资源,太阳之命名权既非个人所有,处置权亦想当然尔地非任何个人所拥有。在近代,借助于高倍率天文望远镜,许多不为前人所知之行星陆续被发现,多以发现者之姓名命名星球。但是,由于人类对于在太空中之移动方式,尚处于移动缓慢之惯性技术下,而无法前往发现之星球进行任何处置。
太阳是万物之所以能运作之根源,对于人类而言,多晒太阳亦可使人体产生维生素D活性成分。但是,专指人类所需而论,并非人人每天必须晒太阳。倘若诸如太阳之恒星得为个人所拥有,则拥有者得和使用者签署合同,以提供其服务。对于未签署合同者,则不能在其周遭强制要求对方使用太阳。再者,太阳对于世界各国经常造成旱灾,致使粮食短缺和物价上涨,不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亦是扰乱社会经济之元凶之一。此外,太阳黑子对于地球磁场影响甚巨,进而会导致气候恶劣和气温转冷,以及造成人类在其活动高峰期容易患病。事实上,太阳是无法移动之自然资源,亦无法对于其供应之热能进行开启或关闭之控制程序,或让太阳均匀散热以避免太阳黑子衍生问题之发生,否则是需要对于太阳造成之各类灾害承担责任。
综观太阳之优缺点,拥有太阳在法律上之物权,是否真是一件好事呢?
参考资料
从民法物权观念而论,太阳归属于一种不动产自然资源。然而,太阳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所有,也已透过国际协议共同声明,任何国家不得声称拥有任何行星或星球。换言之,任何国家既然不能拥有行星或星球之所有权,以个人名义去申请或宣称拥有行星或星球之行为,将由于不在法律管辖范围内,而无法做任何申请或宣称。再论,对于自然资源之物权定义,亦赋予优先发现者拥有命名权和处置权。太阳已非近代发现之自然资源,太阳之命名权既非个人所有,处置权亦想当然尔地非任何个人所拥有。在近代,借助于高倍率天文望远镜,许多不为前人所知之行星陆续被发现,多以发现者之姓名命名星球。但是,由于人类对于在太空中之移动方式,尚处于移动缓慢之惯性技术下,而无法前往发现之星球进行任何处置。
太阳是万物之所以能运作之根源,对于人类而言,多晒太阳亦可使人体产生维生素D活性成分。但是,专指人类所需而论,并非人人每天必须晒太阳。倘若诸如太阳之恒星得为个人所拥有,则拥有者得和使用者签署合同,以提供其服务。对于未签署合同者,则不能在其周遭强制要求对方使用太阳。再者,太阳对于世界各国经常造成旱灾,致使粮食短缺和物价上涨,不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亦是扰乱社会经济之元凶之一。此外,太阳黑子对于地球磁场影响甚巨,进而会导致气候恶劣和气温转冷,以及造成人类在其活动高峰期容易患病。事实上,太阳是无法移动之自然资源,亦无法对于其供应之热能进行开启或关闭之控制程序,或让太阳均匀散热以避免太阳黑子衍生问题之发生,否则是需要对于太阳造成之各类灾害承担责任。
综观太阳之优缺点,拥有太阳在法律上之物权,是否真是一件好事呢?
参考资料
- 法新社马德里26日电(2010.11.27)(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27/19/2hxsh.html)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自以为很懂
曾经在某个场合里,听到两个互不认识的人,有了这么一段对话。某甲讲述一段话后,某乙回说:「你是自以为很懂是不是?」某甲回说:「抱歉,我是有讲错了,是吧?请指教一下,我是哪个部份讲错了?」某乙停顿了一会儿,回说:「我想你应该没有讲错,但是我就是认为你自以为很懂。」某甲回说:「请问一下各位,不知道大家认为我和某乙两人,谁比较像是自以为很懂?」众人不作回应,但皆面向某乙并略带鄙视姿态。在台湾,不免看到许多这样的场合,多是诸如某乙般地带有忌妒意味,或是看不惯他人某些言行,而以自以为很懂之姿态问罪于对方。对于自己若是某甲而言,其实诚心请教于对方,即可让对方为众人所耻笑;对于自己若是某乙而言,应该就事论事地指出对方错误之处,方能达成沟通之目的。曾经阅读过一些处理人际关系的书籍,在西方社会里对于某人有错之处,往往不会在公众场合当面指出错误,而会私底下向对方告知。我认为,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应该学习西方社会的模式。
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
臺灣赴外留學價值、觀念及政策暨中國大陸、港澳地區之學歷採認
部長信箱:http://email.moe.gov.tw/EDU_WEB/sendmail/query.php
信件編號:201010260003
投遞日期:2010年10月26日
建議主題:兩岸文教
教育部
吳清基部長鈞鑒,
清末在容閎倡議,以及曾國藩和李鴻章等人支持下,先後派遣數批學生赴美學習,為近代留學之濫觴。符合現代意義之留學解釋,除以語言、經濟及文化為學習之目的外,留學乃是認定本國之科學和技術相對落後於他國,因而透過派遣或鼓勵學生前往學習,以期能在學成後回國傳授並進一步作延續和發展。臺灣留學歐美日之教授者眾,但卻未見科學和技術就地扎根,並進而誤植錯誤之留學觀念於在學之學生中,然而此種不實際之錯誤認知卻常見於教授和學生之中。
臺灣頒布之中國國家標準CNS,乃近乎完全翻譯和拼裝他國規範之結果,並非體適國內產業技術之發展水平,由國內學者根據自我發展進程或研究成果逐步修訂所得。由於國內學者並未從基礎之設計規範、施工規範、試驗規範及驗收規範建立起相關典章制度,缺乏對於基礎科學和工程技術之落實,致使在許多產業技術上無法掌握「基礎技術」和「衍生技術」。此外,由於國際期刊容易收稿熱門領域之研究成果,進而致使國內教授為求容易投稿論文,在國內從事之科學或技術研究多是跟隨國際熱門領域,一窩蜂地投入在研究相同主題,以解決國際上持有主要技術國家缺乏之小項目研究問題。國內教授缺乏分散研究專業,以使各領域齊頭並進開展其技術水準。在此氛圍之下,臺灣僅能擁有小項目研究問題之技術,缺乏整體性之產業技術各項環節,是讓臺灣教育界始終感到留學海外人才濟濟,但卻始終無法掌握科學和技術主導權之主因。
臺灣每年由教育部、經濟部、國家科學委員會、國防部中山科學院等機構給出研究經費,再換得一篇又一篇國際期刊論文,都是在期待他國列入其規範之參考文獻,否則臺灣之研究成果是無法對於他國規範達成修訂之結果。由於他國規範不作修訂,本國必須是在他國規範修訂後方能跟進修訂,因而產生國內研究成果對於本國規範沒有貢獻之結果。臺灣並不小,人口也不算少,都不是不能自主之主因。臺灣人對於自訂規範,多數人會抱持否定自我之態度,而會說出諸如該類話語:「要訂規範的人,是自以為很懂是不是?」、「我們有能力自訂規範嗎?」、「我們用國外的就好了,何必自己去訂?」新加坡地狹人稠,人口440萬人左右;加拿大地大人稀,人口3300萬人左右。在國際上,新加坡和加拿大都擁有自主國家規範之能力,也皆在國際上佔有一席之地。臺灣產業技術問題之癥結點,在於臺灣短視近利,不願投入於基礎科學和技術之研究,僅想延用並修訂他國制定之規範,來建立自身需求之規範,是臺灣缺乏「基礎技術」和「衍生技術」之主因。臺灣人既有之觀念,是肇因於過去數百年來之歷史乃是殖民歷史所致,因而產生崇洋媚外之思想,否定自我能夠改變或主導現狀之肯定觀點,從而使得臺灣人喜歡透過留學歐美日等國,來突顯自我優越於他人之固有想法。
在仔細評估之下,著實難以判定中國大陸是否落後於臺灣?中國大陸能造戰鬥機(殲八、殲十)、人造衛星、載人太空梭(神州六號)、北斗系統(同美國GPS全球定位系統)、潛艇、戰艦、軟體(超星仿Adobe、永中仿Office、佑達仿AutoCAD)、…等。若是要比較科學和技術,以上都是臺灣尚未能獨立完成之項目。IDF戰機之發展過程,眾所周知;福爾摩沙衛星是和新加坡合作,並非獨立完成。中國大陸有許多軟體公司,雖然都是仿既有之產品研發而成,但是許多是臺灣連模仿能力都不具備之軟體,不能作為批評模仿者之憑藉。以上並非恭維之言,而是應時下局勢所舉證。臺灣不會考慮自行研發,多數是需要用到某項技術之時,方會去和可以配合之國家進行合作,或者購買他國零件自行組裝並做小幅更動,任務完成後該項計畫自此消失。美國曾批評過臺灣,留學歐美日者雖眾,但是本質上並無任何技術,僅能從事李國鼎以來所建立之代工體系。不可否認,代工有技術含量,但是同比之下是不能與世界各國所認定之「技術」相比較。況且,臺灣物價指數逐年攀高,已是不得不進入高工資之環境,缺乏和中國大陸、越南、巴西…等新興市場之低廉工資和年輕有活力之人力資源競爭。中國大陸,是否落後於臺灣?
在學習環境之比較上,是頂尖學校訓練出頂尖學生,亦或是頂尖學生聚集於一校而使之成為頂尖學校?根據有在非中文語系(英語、日語、法語、德語、…等)國家留學經驗之教授表示,在有預習講課內容之前提下,真正能聽懂之上課內容約為六、七成左右。課前預習加上課後複習變得十分重要,也是留學生之所以能跟上進度之主因。簡而言之,主要都是靠「自修」,講授之課程內容,多數已撰寫成書,而得以透過網路購書取得。在研究方面,有很多種模式,有只對於自我之項目作研究,然後固定和教授討論進度。也有教授排定研究進度,將其指派之工作完成即可畢業。到底出國留學是否變得比較優秀?到底出國留學是學到什麼?在下認為,諸如此類之問題值得深思。
以前,曾經想過一個問題:「臺灣有很多教授,臺灣大學畢業後,旋即服役並出國留學,怎麼可能會有如此多人錄取世界排名前五十名之大學呢?」臺灣大學不過是世界排名一百多名之大學,充其量每年能被世界頂尖大學錄取之人數,依照合理之人口比例原則而論,在下認為最多不應超過兩人。猶如研究所推薦甄試,排名比較後面之學校應屆畢業生幾乎沒有錄取機會,縱使有也頂多給一個名額。後來發現問題之癥結點,在於「留學是一種國家政策」。美國降低其本土學生錄取名額,以提供並增額留學生之名額,來吸引世界各國之優秀份子。此處所指之優秀份子,不僅僅是持美國頂尖大學學歷者,而是讓留學形成風氣,進而讓留學生想待在美國工作,再接著去吸引世界各國非持有美國學歷之優秀份子前往工作。
臺灣大部分留學歐美日等國之教授都以為,自己去外國念了世界頂尖大學學歷,猶如自己鍍金一般地被認定為優秀於他人,而鄙視在本土接受教育者,或相較於世界排名前幾名大學而言,排名稍後之外國大學。在下認為,此乃完全錯誤之觀念,因為留學之價值並非比較學校,充其量是個學歷而已。以泰國朱拉隆功大學為例,是泰國最高學府,相較於臺灣大學之排名稍後。由此可知,泰國教育水準並不比臺灣落後多少,但是臺灣有權決定教育政策方向者,多數畢業於世界頂尖大學,在其觀點可能根源於對於經濟收入高低問題,而鄙視朱拉隆功大學等排名未在世界前一百名內之大學。臺灣多數教授不自知,以合理之申請入學而論,若非美國刻意塑造當下之留學教育政策,以臺灣大學之世界排名根本不可能錄取世界頂尖大學。世界各國爭相仿效美國之留學教育政策,因而形成時下相互留學之國際交流模式。在下學淺,私以為世界上每一個國家裡,排名前五到十名之大學,都值得去留學和學習。大學應聘教授方面,也不應該以畢業於世界排名第幾名之大學,當做是應聘者優秀與否之標準。在如此之標準和環境之下,方能形成正確之留學價值和觀念。
臺灣若維持當下之國家政策,仍想延續李國鼎以來所建立之代工體系,而不自知該力圖革新以求擁有自主之能力,在十五年內之可預見光景,臺灣今日之小康社會將無法再現。新竹科學園區乃李國鼎因應時下局面,以臺灣擁有低廉工資和勤奮工作之優點,適合從事代工產業為由所一手建立。中國大陸以試點方式進行改革開放,乃模仿臺灣既有之科學園區成功模式之舉。然而,今非昔比,勤奮依舊,但工資不比以往,轉而被諸如中國大陸、越南或巴西等新興市場所取代。站在至高點以觀之,臺灣之根本問題在於需要對於留學教育作價值和觀念之重新定義,並進而對於產業技術之自主能力進行強化,以求國家發展方向上之轉型。
臺灣對於國家教育重點項目之發展,缺乏橫向之資源分散和縱向之專業組織,無法形成大學院校擁有各自強勢專業或特色之情形。臺灣之教育同經濟發展,具有嚴重之重北輕南佈局,並由於未能透過預算分配和強制用途限制,以致於各校缺乏各校擁有強勢系所或強勢專業,造成臺灣在科學和技術之研究和發展上產生不均衡之現象。反觀中國大陸,教育資源分配和調度,乃相對於臺灣有其合理和公平之處,值得學習。私以為,教育部長缺乏對於留學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者之認知,期能重新審視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大學院校之採認學校。
信件編號:201010260003
投遞日期:2010年10月26日
建議主題:兩岸文教
教育部
吳清基部長鈞鑒,
清末在容閎倡議,以及曾國藩和李鴻章等人支持下,先後派遣數批學生赴美學習,為近代留學之濫觴。符合現代意義之留學解釋,除以語言、經濟及文化為學習之目的外,留學乃是認定本國之科學和技術相對落後於他國,因而透過派遣或鼓勵學生前往學習,以期能在學成後回國傳授並進一步作延續和發展。臺灣留學歐美日之教授者眾,但卻未見科學和技術就地扎根,並進而誤植錯誤之留學觀念於在學之學生中,然而此種不實際之錯誤認知卻常見於教授和學生之中。
臺灣頒布之中國國家標準CNS,乃近乎完全翻譯和拼裝他國規範之結果,並非體適國內產業技術之發展水平,由國內學者根據自我發展進程或研究成果逐步修訂所得。由於國內學者並未從基礎之設計規範、施工規範、試驗規範及驗收規範建立起相關典章制度,缺乏對於基礎科學和工程技術之落實,致使在許多產業技術上無法掌握「基礎技術」和「衍生技術」。此外,由於國際期刊容易收稿熱門領域之研究成果,進而致使國內教授為求容易投稿論文,在國內從事之科學或技術研究多是跟隨國際熱門領域,一窩蜂地投入在研究相同主題,以解決國際上持有主要技術國家缺乏之小項目研究問題。國內教授缺乏分散研究專業,以使各領域齊頭並進開展其技術水準。在此氛圍之下,臺灣僅能擁有小項目研究問題之技術,缺乏整體性之產業技術各項環節,是讓臺灣教育界始終感到留學海外人才濟濟,但卻始終無法掌握科學和技術主導權之主因。
臺灣每年由教育部、經濟部、國家科學委員會、國防部中山科學院等機構給出研究經費,再換得一篇又一篇國際期刊論文,都是在期待他國列入其規範之參考文獻,否則臺灣之研究成果是無法對於他國規範達成修訂之結果。由於他國規範不作修訂,本國必須是在他國規範修訂後方能跟進修訂,因而產生國內研究成果對於本國規範沒有貢獻之結果。臺灣並不小,人口也不算少,都不是不能自主之主因。臺灣人對於自訂規範,多數人會抱持否定自我之態度,而會說出諸如該類話語:「要訂規範的人,是自以為很懂是不是?」、「我們有能力自訂規範嗎?」、「我們用國外的就好了,何必自己去訂?」新加坡地狹人稠,人口440萬人左右;加拿大地大人稀,人口3300萬人左右。在國際上,新加坡和加拿大都擁有自主國家規範之能力,也皆在國際上佔有一席之地。臺灣產業技術問題之癥結點,在於臺灣短視近利,不願投入於基礎科學和技術之研究,僅想延用並修訂他國制定之規範,來建立自身需求之規範,是臺灣缺乏「基礎技術」和「衍生技術」之主因。臺灣人既有之觀念,是肇因於過去數百年來之歷史乃是殖民歷史所致,因而產生崇洋媚外之思想,否定自我能夠改變或主導現狀之肯定觀點,從而使得臺灣人喜歡透過留學歐美日等國,來突顯自我優越於他人之固有想法。
在仔細評估之下,著實難以判定中國大陸是否落後於臺灣?中國大陸能造戰鬥機(殲八、殲十)、人造衛星、載人太空梭(神州六號)、北斗系統(同美國GPS全球定位系統)、潛艇、戰艦、軟體(超星仿Adobe、永中仿Office、佑達仿AutoCAD)、…等。若是要比較科學和技術,以上都是臺灣尚未能獨立完成之項目。IDF戰機之發展過程,眾所周知;福爾摩沙衛星是和新加坡合作,並非獨立完成。中國大陸有許多軟體公司,雖然都是仿既有之產品研發而成,但是許多是臺灣連模仿能力都不具備之軟體,不能作為批評模仿者之憑藉。以上並非恭維之言,而是應時下局勢所舉證。臺灣不會考慮自行研發,多數是需要用到某項技術之時,方會去和可以配合之國家進行合作,或者購買他國零件自行組裝並做小幅更動,任務完成後該項計畫自此消失。美國曾批評過臺灣,留學歐美日者雖眾,但是本質上並無任何技術,僅能從事李國鼎以來所建立之代工體系。不可否認,代工有技術含量,但是同比之下是不能與世界各國所認定之「技術」相比較。況且,臺灣物價指數逐年攀高,已是不得不進入高工資之環境,缺乏和中國大陸、越南、巴西…等新興市場之低廉工資和年輕有活力之人力資源競爭。中國大陸,是否落後於臺灣?
在學習環境之比較上,是頂尖學校訓練出頂尖學生,亦或是頂尖學生聚集於一校而使之成為頂尖學校?根據有在非中文語系(英語、日語、法語、德語、…等)國家留學經驗之教授表示,在有預習講課內容之前提下,真正能聽懂之上課內容約為六、七成左右。課前預習加上課後複習變得十分重要,也是留學生之所以能跟上進度之主因。簡而言之,主要都是靠「自修」,講授之課程內容,多數已撰寫成書,而得以透過網路購書取得。在研究方面,有很多種模式,有只對於自我之項目作研究,然後固定和教授討論進度。也有教授排定研究進度,將其指派之工作完成即可畢業。到底出國留學是否變得比較優秀?到底出國留學是學到什麼?在下認為,諸如此類之問題值得深思。
以前,曾經想過一個問題:「臺灣有很多教授,臺灣大學畢業後,旋即服役並出國留學,怎麼可能會有如此多人錄取世界排名前五十名之大學呢?」臺灣大學不過是世界排名一百多名之大學,充其量每年能被世界頂尖大學錄取之人數,依照合理之人口比例原則而論,在下認為最多不應超過兩人。猶如研究所推薦甄試,排名比較後面之學校應屆畢業生幾乎沒有錄取機會,縱使有也頂多給一個名額。後來發現問題之癥結點,在於「留學是一種國家政策」。美國降低其本土學生錄取名額,以提供並增額留學生之名額,來吸引世界各國之優秀份子。此處所指之優秀份子,不僅僅是持美國頂尖大學學歷者,而是讓留學形成風氣,進而讓留學生想待在美國工作,再接著去吸引世界各國非持有美國學歷之優秀份子前往工作。
臺灣大部分留學歐美日等國之教授都以為,自己去外國念了世界頂尖大學學歷,猶如自己鍍金一般地被認定為優秀於他人,而鄙視在本土接受教育者,或相較於世界排名前幾名大學而言,排名稍後之外國大學。在下認為,此乃完全錯誤之觀念,因為留學之價值並非比較學校,充其量是個學歷而已。以泰國朱拉隆功大學為例,是泰國最高學府,相較於臺灣大學之排名稍後。由此可知,泰國教育水準並不比臺灣落後多少,但是臺灣有權決定教育政策方向者,多數畢業於世界頂尖大學,在其觀點可能根源於對於經濟收入高低問題,而鄙視朱拉隆功大學等排名未在世界前一百名內之大學。臺灣多數教授不自知,以合理之申請入學而論,若非美國刻意塑造當下之留學教育政策,以臺灣大學之世界排名根本不可能錄取世界頂尖大學。世界各國爭相仿效美國之留學教育政策,因而形成時下相互留學之國際交流模式。在下學淺,私以為世界上每一個國家裡,排名前五到十名之大學,都值得去留學和學習。大學應聘教授方面,也不應該以畢業於世界排名第幾名之大學,當做是應聘者優秀與否之標準。在如此之標準和環境之下,方能形成正確之留學價值和觀念。
臺灣若維持當下之國家政策,仍想延續李國鼎以來所建立之代工體系,而不自知該力圖革新以求擁有自主之能力,在十五年內之可預見光景,臺灣今日之小康社會將無法再現。新竹科學園區乃李國鼎因應時下局面,以臺灣擁有低廉工資和勤奮工作之優點,適合從事代工產業為由所一手建立。中國大陸以試點方式進行改革開放,乃模仿臺灣既有之科學園區成功模式之舉。然而,今非昔比,勤奮依舊,但工資不比以往,轉而被諸如中國大陸、越南或巴西等新興市場所取代。站在至高點以觀之,臺灣之根本問題在於需要對於留學教育作價值和觀念之重新定義,並進而對於產業技術之自主能力進行強化,以求國家發展方向上之轉型。
臺灣對於國家教育重點項目之發展,缺乏橫向之資源分散和縱向之專業組織,無法形成大學院校擁有各自強勢專業或特色之情形。臺灣之教育同經濟發展,具有嚴重之重北輕南佈局,並由於未能透過預算分配和強制用途限制,以致於各校缺乏各校擁有強勢系所或強勢專業,造成臺灣在科學和技術之研究和發展上產生不均衡之現象。反觀中國大陸,教育資源分配和調度,乃相對於臺灣有其合理和公平之處,值得學習。私以為,教育部長缺乏對於留學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者之認知,期能重新審視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大學院校之採認學校。
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之留學貸款申辦權益
部長信箱:http://email.moe.gov.tw/EDU_WEB/sendmail/query.php
信件編號:201010230324
投遞日期:2010年10月23日
建議主題:兩岸文教
教育部
吳清基部長鈞鑒,
承蒙教育部長鼎力支持,得以使赴中國大陸求學者獲得學歷採認。然而,教育部對於教育學習之經濟協助,乃排除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是否得就此既有政策改採一視同仁模式,而能對於全部赴外求學者,一律提供留學貸款之經濟支持?教育部既有政策就國民教育學習歷程之經濟協助,可概分為國內助學貸款和國外留學貸款,然而唯獨排除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之求學者。立法院於是年八月通過陸生三法,爾後通過《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秉持客觀角度觀之,兩岸政治對立和教育部對中國大陸持消極態度之原意,已漸趨淡薄而應對於既有政策進行配套性修訂。
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多數匯集於大城市,其生活開銷並不比臺灣低。中國大陸各高校同比臺灣學費略低,港澳地區學費則高出臺灣許多。倘若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能比照赴外國求學者之留學貸款規定,但對於貸款上限額度進行修訂,則可符合莘莘學子們之需求。客觀評定赴中國大陸求學者之需求貸款額度,為大學生85萬元、碩士生65萬元及博士生100萬元,而對於赴港澳地區求學者之需求貸款額度,則可能須依據赴中國大陸者之需求額度上修70~120%。根據《教育部99留學貸款簡介》所述,在考慮寬限期下償還上述草擬留學貸款,平均一年所需償還額度不高於5萬元。即便在工作不易尋覓之下,仍不致於會造成借貸者來日為償還借貸,而致使自己陷入經濟困頓之局面。
無論從辦理申請、銀行借貸乃至償還貸款,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辦理留學貸款,在本質上或過程中皆無異於赴外國求學者。銀行所需承擔之風險,相對於赴外國求學者要小,因為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所需之借貸額度較低,非透過法院程序之全額償還借貸機率較高。銀行貸款利率和留學貸款利率間之利率差額,是由政府吸收掉該筆金額,和銀行本身之營運無關。由於償還利率差額之對象是政府,銀行所需承擔之利率差額給付風險是零。在寬限期內未能償還全部留學貸款,銀行得依據民法對借貸者強制執行變賣資產,或要求連帶保證人給付剩餘借貸。從銀行之立場而論,得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償還借貸問題,無異於赴外國求學者未能償還借貸之處理模式。
從國家立場對於留學貸款以「留學」一詞稱之,並非強調國家疆域以赴「外國」求學之政治意圖,因為在中國大陸對於赴港澳地區求學者,亦以「留學香港」或「留學澳門」稱之。由此可知,留學一詞對於中共中央而言,並非敏感字眼。此外,若是顧慮留學一詞帶有爭議,得將留學貸款區分為「外國留學貸款」和「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留學貸款」,則可免除字眼敏感之嫌。
倘若需要申請留學貸款,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申請人數理當不多,而且和赴外國求學者申請留學貸款,亦或是留在國內就學者申請助學貸款,是有申請人重疊之情形,因而不會增加國家給付貸款差額利率給銀行之預算。從國家之立場觀之,政府吸收貸款差額利率,是一種對於國民接受多元教育之投資,借貸者來日學成為償還貸款,也必然優先回國工作,以將其所學貢獻國家。立法院議會本次會期排定議程已滿,有待教育部研擬留學貸款相關法律修正案,提出於翌年二月新會期之中進行審議。
信件編號:201010230324
投遞日期:2010年10月23日
建議主題:兩岸文教
教育部
吳清基部長鈞鑒,
承蒙教育部長鼎力支持,得以使赴中國大陸求學者獲得學歷採認。然而,教育部對於教育學習之經濟協助,乃排除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是否得就此既有政策改採一視同仁模式,而能對於全部赴外求學者,一律提供留學貸款之經濟支持?教育部既有政策就國民教育學習歷程之經濟協助,可概分為國內助學貸款和國外留學貸款,然而唯獨排除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之求學者。立法院於是年八月通過陸生三法,爾後通過《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秉持客觀角度觀之,兩岸政治對立和教育部對中國大陸持消極態度之原意,已漸趨淡薄而應對於既有政策進行配套性修訂。
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多數匯集於大城市,其生活開銷並不比臺灣低。中國大陸各高校同比臺灣學費略低,港澳地區學費則高出臺灣許多。倘若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能比照赴外國求學者之留學貸款規定,但對於貸款上限額度進行修訂,則可符合莘莘學子們之需求。客觀評定赴中國大陸求學者之需求貸款額度,為大學生85萬元、碩士生65萬元及博士生100萬元,而對於赴港澳地區求學者之需求貸款額度,則可能須依據赴中國大陸者之需求額度上修70~120%。根據《教育部99留學貸款簡介》所述,在考慮寬限期下償還上述草擬留學貸款,平均一年所需償還額度不高於5萬元。即便在工作不易尋覓之下,仍不致於會造成借貸者來日為償還借貸,而致使自己陷入經濟困頓之局面。
無論從辦理申請、銀行借貸乃至償還貸款,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辦理留學貸款,在本質上或過程中皆無異於赴外國求學者。銀行所需承擔之風險,相對於赴外國求學者要小,因為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所需之借貸額度較低,非透過法院程序之全額償還借貸機率較高。銀行貸款利率和留學貸款利率間之利率差額,是由政府吸收掉該筆金額,和銀行本身之營運無關。由於償還利率差額之對象是政府,銀行所需承擔之利率差額給付風險是零。在寬限期內未能償還全部留學貸款,銀行得依據民法對借貸者強制執行變賣資產,或要求連帶保證人給付剩餘借貸。從銀行之立場而論,得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償還借貸問題,無異於赴外國求學者未能償還借貸之處理模式。
從國家立場對於留學貸款以「留學」一詞稱之,並非強調國家疆域以赴「外國」求學之政治意圖,因為在中國大陸對於赴港澳地區求學者,亦以「留學香港」或「留學澳門」稱之。由此可知,留學一詞對於中共中央而言,並非敏感字眼。此外,若是顧慮留學一詞帶有爭議,得將留學貸款區分為「外國留學貸款」和「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留學貸款」,則可免除字眼敏感之嫌。
倘若需要申請留學貸款,赴中國大陸暨港澳地區求學者申請人數理當不多,而且和赴外國求學者申請留學貸款,亦或是留在國內就學者申請助學貸款,是有申請人重疊之情形,因而不會增加國家給付貸款差額利率給銀行之預算。從國家之立場觀之,政府吸收貸款差額利率,是一種對於國民接受多元教育之投資,借貸者來日學成為償還貸款,也必然優先回國工作,以將其所學貢獻國家。立法院議會本次會期排定議程已滿,有待教育部研擬留學貸款相關法律修正案,提出於翌年二月新會期之中進行審議。
2010年10月3日 星期日
党课是在教什么?
学校的入学教育有二周,其中不乏名称是冠上党课的讲座。不过,党课并不要求生源是陆生以外的学生参加,亦即课程的参加与否都是具有选择性地。在参加了几场党课之后,发觉党课和原本想象和认知的内容不一样。党课的内容,其实不乏由院士或校领导主讲,对于科研、处事或学习的态度具有正面帮助,而不是手拿毛语录高喊共产党万岁之类的乏味活动。此外,党课之中会一再听到校训「自强不息,后德载物。」和「行胜于言」,并且透过举例寻求强化并深植校训的精神。入学仅短短一个月多,但却可从一些报章媒体或周遭的人们中察觉,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强调「务实为本」的做事精神,而且拥有很强的「执行力」和「合作精神」。
自备病历
九月初,甫到北京数日,感冒迟迟未能痊愈,以致于前往校医院就诊。校医院没有家庭医学科,在询问过护理人员后得知要挂内科。进了诊间,医师问:「病历呢?」我回:「我第一次来,可能病历还没送来吧!」医师说:「到楼下挂号处,去买一份病历,再过来这边看病。」听医师这么一说,不经令我满是疑惑─「原来,病历是要自己买的啊?」旋即去买一份病历,并且返回诊间看病。医师算是细心,前后看病时间将近十分钟,期间还去照了一张胸部X光片,在看完正当我要离身时,医师说:「病历要带回去啊!下次要看病时,记得再把病历带过来。」在继方才买病历之疑问后,新的疑问是「病历要自己保管?」后来,我才了解到医院对于病历的管理,是以病历跟着病人走的原则。在换医院时,不需要请求医院调阅之前的病历,而是以自备为主的方式。也许是既有观念的不同,不过我算是认同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的制度。
一夜知秋
九月十六日傍晚,难得降雨的北京,竟稀哩哗啦地下起雨来,并持续到深夜。翌日清晨,在习惯新作息下起了个早,却感到异常的寒意袭来。当日气温骤降十度,来到摄氏十二度左右。雾气垄罩清晨的校园,踏上刚买不久的二手自行车,游荡起校园两纵一横的主要干道,满是穿上夹克或长袖衣服的学生。不由得惊叹:「一夜知秋。」
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特偵組「正己專案」暴露出司法體系隱含之法律漏洞
近日,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展開「正己專案」,有感於司法體系隱含之體制漏洞,乃提出幾點個人淺見以供參考。
臺灣之法官產生過程,並未通過審查法律業務年資、筆試測驗考試、面試甄選提名及立法院或司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任命之,而是僅透過考試院依據《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舉辦考試,即對於通過考試者任用之,任用過程具有程序瑕疵。《憲法》第七十八條及其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暨《司法院組織法》第三條第一項,核定大法官職權為審理「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案件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對於受《憲法》第八十一條保障之法官,除「刑事、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外,大法官對於法官並無管轄權,亦非其上級直屬長官。《司法院組織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司法院設人事審議委員會,依法審議各級法院法官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之任免、轉任、遷調、考核、獎懲事項。」然而,人事審議委員會乃由下往上之呈報,司法院雖掌理法官之人事調度權,但人事審議考核及獎懲流於書面形式之程序作業,無法對於不適任之法官構成任何威脅,此亦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之目標之一。
臺灣現行司法制度下,並未明確指出司法院須對其下之各級法院負責。臺灣各法院乃獨立運作,司法院猶如是一個大箱子,其內裝有許多名稱為「法院」之小箱子,而實際上大箱子並不必對於小箱子負有直接之權責關係。因此,大法官無須對於近日之法官貪瀆案,承擔任何行政責任或管理責任。臺灣高等法院院長為貪瀆法官之上級直屬長官,除履行法院之行政職外,對貪瀆法官負有管轄權,方是真正需要承擔責任之職位。相對於中國大陸之司法制度,依據《憲法》第一二七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以及是法第一三二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得知無論是中國大陸之司法體系或檢察體系,皆屬於上級領導下級之層級領導架構,下級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闖禍,上級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將一併受到牽連。至於上級法院對於下級法院上訴案件,得要求發回更審或予以駁回,此乃屬於法院訴訟程序關係,而非法院間之層級領導關係。臺灣之司法制度不同於中國大陸之層級領導架構,以層級領導架構之思維去要求不相關聯之高層職位下臺,實屬不合既有司法體制之訴求。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欲透過制定《法官法》,用以對於不適任之法官給予退場機制。然而,法官受《憲法》第八十一條保障,在法官不違反條文規定下,即不得侵犯其擁有終身職之權益。司法改革之目標,非旦考慮法官違法之問題,尚考量查核法官之人格與道德層面,在法條之制訂上及法律之落實上,皆有難以執行之困難點。舉例來說,法官喝花酒、上賓館、設飯局、打高爾夫、有婚外情、出入聲色場所...等,以上都無法對其構成刑事處分。以個人淺見認為,法官在通過司法考試後,即被《憲法》賦予終身職,是《法官法》無法落實其目標之主要阻礙,因為法律不得牴觸憲法,乃是《憲法》具有最高法律之基本原則。
大法官除《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有權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外,實際上無權審查民、刑事案件,而是僅就政治問題以第三者身份作定奪,其位階在《憲法》上屬於行政官,大法官不是法官。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訂定「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大法官在臺灣憲政體系下,被認定不屬於司法官,而是行政官。大法官僅在由法官轉任下,方得保留法官之終身職權益,否則無需特別撰寫該款條文,以區別大法官和法官之間之差異。大法官不是法官,大法官並無法官之職權,相較於世界各國之憲政發展,是屬於較為怪異之發展模式,主要乃在於大法官無權審理案件,不同於其他國家之大法官,而產生對於大法官位階認定之偏頗。
相對於臺灣檢察體系之檢察官位階,乃是介於行政官與司法官之間,而並非同法官為獨立之司法官。檢察總長依據《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有權「指揮監督該署檢察官及高等法院以下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檢察官」,以及檢察長依據是條第二項,有權「指揮監督該署檢察官及其所屬檢察署檢察官」,檢察長同檢察總長為檢察官之上級直屬長官,因而皆對於監督不周有義務承擔行政責任和管理責任,二者之主要差異僅就其權責範圍之大小而有區分。相較之下,臺灣現行檢察體系之體制乃較司法體系完善。
涉貪瀆之法官違反《憲法》第八十一條將受刑事處分,但對於過去已審理之受賄案件,根據《憲法》第八十條,法官得「依據法律獨立審判」,遂而致使經受賄法官審判之結果不具有追溯性,亦無現行法條可進行追究或重審受賄案件。有關於該類事件之權責,乃屬法官違法所構成之司法審判漏洞,應該予以修法填補為是。
社會觀感並非依照法律條文作理解,而是認定有人該為此次事件負責。以個人淺見認為,對於體制之法律缺失,應該早日修法以避免來日重蹈覆轍。
參考資料
臺灣之法官產生過程,並未通過審查法律業務年資、筆試測驗考試、面試甄選提名及立法院或司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任命之,而是僅透過考試院依據《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舉辦考試,即對於通過考試者任用之,任用過程具有程序瑕疵。《憲法》第七十八條及其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暨《司法院組織法》第三條第一項,核定大法官職權為審理「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案件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對於受《憲法》第八十一條保障之法官,除「刑事、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外,大法官對於法官並無管轄權,亦非其上級直屬長官。《司法院組織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司法院設人事審議委員會,依法審議各級法院法官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之任免、轉任、遷調、考核、獎懲事項。」然而,人事審議委員會乃由下往上之呈報,司法院雖掌理法官之人事調度權,但人事審議考核及獎懲流於書面形式之程序作業,無法對於不適任之法官構成任何威脅,此亦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之目標之一。
臺灣現行司法制度下,並未明確指出司法院須對其下之各級法院負責。臺灣各法院乃獨立運作,司法院猶如是一個大箱子,其內裝有許多名稱為「法院」之小箱子,而實際上大箱子並不必對於小箱子負有直接之權責關係。因此,大法官無須對於近日之法官貪瀆案,承擔任何行政責任或管理責任。臺灣高等法院院長為貪瀆法官之上級直屬長官,除履行法院之行政職外,對貪瀆法官負有管轄權,方是真正需要承擔責任之職位。相對於中國大陸之司法制度,依據《憲法》第一二七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以及是法第一三二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得知無論是中國大陸之司法體系或檢察體系,皆屬於上級領導下級之層級領導架構,下級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闖禍,上級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將一併受到牽連。至於上級法院對於下級法院上訴案件,得要求發回更審或予以駁回,此乃屬於法院訴訟程序關係,而非法院間之層級領導關係。臺灣之司法制度不同於中國大陸之層級領導架構,以層級領導架構之思維去要求不相關聯之高層職位下臺,實屬不合既有司法體制之訴求。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欲透過制定《法官法》,用以對於不適任之法官給予退場機制。然而,法官受《憲法》第八十一條保障,在法官不違反條文規定下,即不得侵犯其擁有終身職之權益。司法改革之目標,非旦考慮法官違法之問題,尚考量查核法官之人格與道德層面,在法條之制訂上及法律之落實上,皆有難以執行之困難點。舉例來說,法官喝花酒、上賓館、設飯局、打高爾夫、有婚外情、出入聲色場所...等,以上都無法對其構成刑事處分。以個人淺見認為,法官在通過司法考試後,即被《憲法》賦予終身職,是《法官法》無法落實其目標之主要阻礙,因為法律不得牴觸憲法,乃是《憲法》具有最高法律之基本原則。
大法官除《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有權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外,實際上無權審查民、刑事案件,而是僅就政治問題以第三者身份作定奪,其位階在《憲法》上屬於行政官,大法官不是法官。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訂定「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大法官在臺灣憲政體系下,被認定不屬於司法官,而是行政官。大法官僅在由法官轉任下,方得保留法官之終身職權益,否則無需特別撰寫該款條文,以區別大法官和法官之間之差異。大法官不是法官,大法官並無法官之職權,相較於世界各國之憲政發展,是屬於較為怪異之發展模式,主要乃在於大法官無權審理案件,不同於其他國家之大法官,而產生對於大法官位階認定之偏頗。
相對於臺灣檢察體系之檢察官位階,乃是介於行政官與司法官之間,而並非同法官為獨立之司法官。檢察總長依據《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有權「指揮監督該署檢察官及高等法院以下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檢察官」,以及檢察長依據是條第二項,有權「指揮監督該署檢察官及其所屬檢察署檢察官」,檢察長同檢察總長為檢察官之上級直屬長官,因而皆對於監督不周有義務承擔行政責任和管理責任,二者之主要差異僅就其權責範圍之大小而有區分。相較之下,臺灣現行檢察體系之體制乃較司法體系完善。
涉貪瀆之法官違反《憲法》第八十一條將受刑事處分,但對於過去已審理之受賄案件,根據《憲法》第八十條,法官得「依據法律獨立審判」,遂而致使經受賄法官審判之結果不具有追溯性,亦無現行法條可進行追究或重審受賄案件。有關於該類事件之權責,乃屬法官違法所構成之司法審判漏洞,應該予以修法填補為是。
社會觀感並非依照法律條文作理解,而是認定有人該為此次事件負責。以個人淺見認為,對於體制之法律缺失,應該早日修法以避免來日重蹈覆轍。
參考資料
- 王己由、陳志賢、郭良傑、李永盛(2010.07.14),《高院爆貪汙 3法官1檢聲押》,中國時報,臺灣。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2010.04.06),臺灣。
- 《憲法》(1947.01.01),臺灣。
- 《憲法增修條文》(2005.06.10),臺灣。
- 《司法院組織法》(2009.01.21),臺灣。
-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http://www.jrf.org.tw,臺灣。
- 《憲法》(2004.03.14),中國大陸。
- 《法院組織法》(2008.06.11),臺灣。
新生大露營
專四下學期(1999年4月),新一屆土木科學會會長選舉結果,由我的同班同學(甲班結構組)當選接任。學生活動中心開始籌備第25屆新生大露營,是高雄工專一年之中最大的學生活動,每年皆動員全校逾五分之一的學生,參與人數規模相當於二千人左右。由於每年暑假都會對於需要的設備和飲食進行大規模地採買,學校周圍的店家也因而知道學生在籌備新一屆的新生大露營。
在專一剛入學後不久,即應學校傳統參加新生大露營,那時就覺得能擔任生活官是件了不起的事。若是能擔任這個職務,是件相當值得慶幸的事。兩個月後,科學會會長找上我擔任本屆生活官,我很爽快地當面就答應了。我之所以被科學會會長選任為生活官,據後來個人主動詢問的了解,是因為有科學會的顧問(專四、專五學生)提名我,以致於科學會會長直接指名由我擔任。
新生大露營設置生活官、活動官及服務官,並據專一新生分組之帶隊需求,設置小隊輔(小武擔任小隊輔)、活動組、服務組及緊急應變小組,一般由專四以下學生組織而成。新生大露營歷經二天一夜,從學校操場集合開始,以步行方式行走至澄清湖,之後在活動廣場周圍搭設露營用帳篷,並發給棉被及烹調烤肉用具。二天的活動主要是在活動廣場帶活動,並在第二天下午再以步行方式返回學校。根據活動的傳統慣例,生活官會在第二天活動結束後被新生阿魯巴,但是我並沒有被阿魯巴,所以生殖能力沒有受到影響。
專四下學期結束,是全校十三科的科學會籌備新生大露營的開始,記憶中那年的暑假,是由科學會密集地開會,以及與各科生活官反覆地配合流程演練所構成。在整個活動中,實際上是由各科生活官、活動官及服務官在管理學生,總生活官、總活動官及總服務官主要在擔任活動司儀和匯集意見,並對於最終集體決策結果作確認。
新學期開學(1999年9月),專五的課業比專四輕一點,由於學校才剛開學,參與活動尚不對於課業構成影響。新生大露營第一天,土木科新生約100人左右,科學會人員約50多人,參與總數將近160人左右。活動中雖有偶發事件,但都在預期的考慮項目之中,皆能及時地給予解決。第一天傍晚下起小雨,首度提出是否繼續進行活動的決議,當時採取的方式是將新生安排至建築物下避雨。然而,雨勢似乎越來越大,而且考量活動會因為場地濕滑,可能會造成學生受傷之情形,各科再次進行是否停辦活動的討論。在匯集各科意見後,過半數的科學會表示要停辦本屆活動,因此活動並沒有進行到第二天的議程,而在第一天晚上約九點多時,全部學生安全返回學校並原地解散。
專四升專五的暑假參與新生大露營的籌備,意味著將影響自己對於隔年二技聯考的準備。在自己投入那麼多心力後,卻未能見到活動圓滿完成,總覺得帶有那麼一點遺憾。在校園內,遇到新生稱呼我生活官時,卻會因為有股莫名的驕傲,而感到自己值得參與這場活動。在這場活動中,我學習到「合作」和「責任」的意義。
參考資料
在專一剛入學後不久,即應學校傳統參加新生大露營,那時就覺得能擔任生活官是件了不起的事。若是能擔任這個職務,是件相當值得慶幸的事。兩個月後,科學會會長找上我擔任本屆生活官,我很爽快地當面就答應了。我之所以被科學會會長選任為生活官,據後來個人主動詢問的了解,是因為有科學會的顧問(專四、專五學生)提名我,以致於科學會會長直接指名由我擔任。
新生大露營設置生活官、活動官及服務官,並據專一新生分組之帶隊需求,設置小隊輔(小武擔任小隊輔)、活動組、服務組及緊急應變小組,一般由專四以下學生組織而成。新生大露營歷經二天一夜,從學校操場集合開始,以步行方式行走至澄清湖,之後在活動廣場周圍搭設露營用帳篷,並發給棉被及烹調烤肉用具。二天的活動主要是在活動廣場帶活動,並在第二天下午再以步行方式返回學校。根據活動的傳統慣例,生活官會在第二天活動結束後被新生阿魯巴,但是我並沒有被阿魯巴,所以生殖能力沒有受到影響。
專四下學期結束,是全校十三科的科學會籌備新生大露營的開始,記憶中那年的暑假,是由科學會密集地開會,以及與各科生活官反覆地配合流程演練所構成。在整個活動中,實際上是由各科生活官、活動官及服務官在管理學生,總生活官、總活動官及總服務官主要在擔任活動司儀和匯集意見,並對於最終集體決策結果作確認。
新學期開學(1999年9月),專五的課業比專四輕一點,由於學校才剛開學,參與活動尚不對於課業構成影響。新生大露營第一天,土木科新生約100人左右,科學會人員約50多人,參與總數將近160人左右。活動中雖有偶發事件,但都在預期的考慮項目之中,皆能及時地給予解決。第一天傍晚下起小雨,首度提出是否繼續進行活動的決議,當時採取的方式是將新生安排至建築物下避雨。然而,雨勢似乎越來越大,而且考量活動會因為場地濕滑,可能會造成學生受傷之情形,各科再次進行是否停辦活動的討論。在匯集各科意見後,過半數的科學會表示要停辦本屆活動,因此活動並沒有進行到第二天的議程,而在第一天晚上約九點多時,全部學生安全返回學校並原地解散。
專四升專五的暑假參與新生大露營的籌備,意味著將影響自己對於隔年二技聯考的準備。在自己投入那麼多心力後,卻未能見到活動圓滿完成,總覺得帶有那麼一點遺憾。在校園內,遇到新生稱呼我生活官時,卻會因為有股莫名的驕傲,而感到自己值得參與這場活動。在這場活動中,我學習到「合作」和「責任」的意義。
參考資料
- 郭怡伶(2005)《磨蹭的快感?:阿魯巴的男子氣概建構》,國立臺灣大學碩士論文。
2010年7月4日 星期日
學長的講義
專四下學期(1999年),正當為土木專業科目忙的焦頭爛額的時候,一位專五的學長找上我與小武協助他程式設計上的問題。從他口中得知,他是藉由他那一屆的同學介紹而知道我們,但沒有幾個人真正看過我們的長相,因此算是以訛傳訛的形式認識的。由於那時經常撰寫程式,如能協助他人是件令人高興的事,於是希望能協助他處理程式上的問題。我和小武皆慣稱他「小二」,會這麼稱呼是與他的名字有關。
那年六月,小二告訴我們他二技聯考準備的差不多了,並表示他對於聯考充滿信心,及提醒著我們要好好的準備聯考。八月份,如他所料的錄取了臺灣科大,並交付給我和小武一袋書籍和講義,那是他為準備考試所整理的資料,及囑咐我們該如何準備。於是,我和小武分了那袋書籍與講義,在專五準備考試的日子裡,彼此交換過幾次各自持有的講義。
一年後。
臺北熾熱的暑氣,似乎未能在九月入秋後有所減退,我想這或許是與盆地地形有關。方才日落的下午,坐落在大安區基隆路上的臺灣科大校園內,敦煌書局旁的鵲巢咖啡廳裡,一場高雄工專旅北校友會正盛大的舉行。我和小武剛步入咖啡廳,小二歡喜的湊上前來迎接我們,說道:「我的二位好學弟,你們果然考進來了。今年應屆推、考各幾人?」我回答:「推九人,考二人。」他問:「考的就你們二人?」我回:「對。」他急忙回說:「好在有你們二人,不然今年我們就掛蛋了,這樣很難看的。」他將我們介紹給每位學長認識,接著是交代一些選課教戰手則,對於剛入學懵懂無知的新生而言頗有幫助。
小二的那袋書籍與講義,著實為學校課業、專題研究、新生大露營與準備聯考兼具的專五時期,減少相當多準備資料的時間。小二自預官退伍後,基於個人興趣,後來轉攻傳播管理。在臺灣科大期間,於他即將畢業的那一學期,他召集了幾位來自各系的學弟妹,共同創立了「臺灣科大電子報社」,我與小武亦是當時的參與者,並擔任重要職務。小二擔任社長、我擔任總編輯,小武則擔任網路管理。那時,我們期望能夠改變校內沈靜的風氣;然而,二技十分短暫,並沒有辦法像一般四年制大學生般的好好經營社團,因此當時只在創立初期獲得預期的成效。不過,在學習過程中,這卻是一個很好的歷練與體驗。小二和小武研究所畢業幾年後,即各自創立自己的公司行號,他們皆經營著屬於自己人生目標的公司。
那年六月,小二告訴我們他二技聯考準備的差不多了,並表示他對於聯考充滿信心,及提醒著我們要好好的準備聯考。八月份,如他所料的錄取了臺灣科大,並交付給我和小武一袋書籍和講義,那是他為準備考試所整理的資料,及囑咐我們該如何準備。於是,我和小武分了那袋書籍與講義,在專五準備考試的日子裡,彼此交換過幾次各自持有的講義。
一年後。
臺北熾熱的暑氣,似乎未能在九月入秋後有所減退,我想這或許是與盆地地形有關。方才日落的下午,坐落在大安區基隆路上的臺灣科大校園內,敦煌書局旁的鵲巢咖啡廳裡,一場高雄工專旅北校友會正盛大的舉行。我和小武剛步入咖啡廳,小二歡喜的湊上前來迎接我們,說道:「我的二位好學弟,你們果然考進來了。今年應屆推、考各幾人?」我回答:「推九人,考二人。」他問:「考的就你們二人?」我回:「對。」他急忙回說:「好在有你們二人,不然今年我們就掛蛋了,這樣很難看的。」他將我們介紹給每位學長認識,接著是交代一些選課教戰手則,對於剛入學懵懂無知的新生而言頗有幫助。
小二的那袋書籍與講義,著實為學校課業、專題研究、新生大露營與準備聯考兼具的專五時期,減少相當多準備資料的時間。小二自預官退伍後,基於個人興趣,後來轉攻傳播管理。在臺灣科大期間,於他即將畢業的那一學期,他召集了幾位來自各系的學弟妹,共同創立了「臺灣科大電子報社」,我與小武亦是當時的參與者,並擔任重要職務。小二擔任社長、我擔任總編輯,小武則擔任網路管理。那時,我們期望能夠改變校內沈靜的風氣;然而,二技十分短暫,並沒有辦法像一般四年制大學生般的好好經營社團,因此當時只在創立初期獲得預期的成效。不過,在學習過程中,這卻是一個很好的歷練與體驗。小二和小武研究所畢業幾年後,即各自創立自己的公司行號,他們皆經營著屬於自己人生目標的公司。
胖細胞
小學畢業時,身高只有135cm,體格瘦小。不知道媽媽是哪聽來的祕方,說是吃青蛙有助於長高,有一陣子也就常吃青蛙。說來也奇怪,還真是一口氣長高近20cm,好像一下子被拉高了一樣。不過,根據醫學研究證明,青蛙肉並沒有特殊營養,吃多了反而對於人體有害。屏東潮州是鄉下地區,許多所謂的秘方,其實都是不經考證的方法。之所以會長高的主因,應該不能歸功於青蛙,而是其他的各種食補,例如:四物雞。進了專科,身高成長趨緩,並維持纖瘦身材。研究所畢業後,身高已不再增加,維持在170cm左右,體重則有比較大幅度的上下浮動情形。兩年前,開始自覺有暴飲暴食的情形,體重也就迅速增加。幾次嘗試要降低體重,總是感到力有未逮,怎麼減重這麼困難?經個人淺見認為,我可能有胖細胞的遺傳基因,也讓我開始在想,擇偶對象的選擇,應該避免找體胖的人,才不會造成後代有顯性胖細胞的遺傳基因。現在的減肥方式,多是以食用藥物進行排泄來解決,不知道是否有考慮直接解決胖細胞的問題呢?近日,嘗試以傳統的運動和飲食節制方式減重,以恢復以往的中等身材,想想這還是最標準的減重之道。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 青蛙。互動百科。
畢業典禮
上個月是鳳凰花開的季節,又是教育機構辦理畢業典禮的時候,臺灣內部興起了一股對於畢業典禮的討論風潮。畢業典禮能不能嘻嘻哈哈?畢業典禮是否總要嚴肅以對? 畢業典禮能不能比較Special一點?人多意見多,眾說紛紜之下,也令我不由自主的想發表一點淺見。
西風東漸,東方傳統思維已遭西潮入侵,不由得你我所能左右之。古代不同於近代,近代更不同於現代,教育思潮及其觀念不斷革新,承襲傳統的師生觀念,已轉變為朋友關係,顛覆了過去的教育思維,並已獲得新一代教師的接受。其實,過份強調師長授業於學生,是一種守舊的思維。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學生雖位列晚輩,卻往往能使師長們有教學相長之感,是故應以朋友關係處之。畢業典禮是否總是該以嚴肅氣氛舉辦,其實不過是守舊派與新潮派間之爭執罷了。畢業典禮應是個可以留下回憶,而不應總是個嚴肅並會令人想打瞌睡的儀式。假想自己是教育機構的校長,希望的是怎樣的一個畢業典禮呢?
西風東漸,東方傳統思維已遭西潮入侵,不由得你我所能左右之。古代不同於近代,近代更不同於現代,教育思潮及其觀念不斷革新,承襲傳統的師生觀念,已轉變為朋友關係,顛覆了過去的教育思維,並已獲得新一代教師的接受。其實,過份強調師長授業於學生,是一種守舊的思維。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學生雖位列晚輩,卻往往能使師長們有教學相長之感,是故應以朋友關係處之。畢業典禮是否總是該以嚴肅氣氛舉辦,其實不過是守舊派與新潮派間之爭執罷了。畢業典禮應是個可以留下回憶,而不應總是個嚴肅並會令人想打瞌睡的儀式。假想自己是教育機構的校長,希望的是怎樣的一個畢業典禮呢?
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現代人嫁娶過度重視物質條件
昨日,自由時報刊登一篇嫁娶悲劇文章,著實令人感到吃驚與不解。自古以來,門當戶對是嫁娶的優先考量,但時至今日已非同過往。物質條件是不可或缺的一環,但是現代人卻過度重視乃至達到相當苛刻的地步。報導中的男主角,是個基層公務員,以父母那一輩(1940~1970年出生者)的觀點來看,可說是相當優秀的結婚對象。父母那一輩的人多數認為,有好的學歷或有一份好的工作,即使要迎娶時身無分文,亦是相當好的結婚對象。嫁娶經常遇到的情形,就是女方不收大聘禮金,以避免男方負擔過重。故事中的女主角,過度的要求男方無法達到的條件,以致於最終逼男方走向絕路。換個角度來看,女方的苛刻條件,是否真能在她自身的條件下找到符合的對象,似乎是個相當令人質疑的問題。現代人多數為速食主義,即使是擇偶亦是講究撿現成的模式。但是,好條件的男人卻未必看的上妳,又何必如此苛刻相求呢?結婚猶如一場賭注,好壞都得在一、二十年後方能獲知。嫁入豪門,看似好事,卻非如此。常言:「富不過三代」,豪門多數是父親或祖父一輩的人打下的基礎,到了自己這輩已是第二、三代,家道中落是新聞報導司空見慣的劇本。近年,中國大陸盛行裸婚,似乎反映出時下的新嫁娶模式。結婚對象,該怎麼選擇呢?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 林俊宏(2010.05.03)《新娘氣說你去死 新郎真的去自殺》,自由時報,臺灣。
- 裸婚:無車無房無鑽戒,不辦婚禮不蜜月。互動百科。
2010年5月3日 星期一
簽署保險合同應由律師陪同解釋並聯名簽署
保險合同之簽署,往往是由被保人聽從保險人員單方面之解釋,而於最終做下簽署之決定。然而,保險費之收取未曾間斷,卻總在需要申請理賠之時刻,以文字意思解讀之方式否定被保人之保險理賠申請。綜觀諸如此類之保險問題,被保人對於保險法律及其制式合同條款意思認知之偏差,乃是保險理賠糾紛屢見不鮮之主因。若能在簽署保險合同時,有保險法律專長之律師陪同解釋,並於最終聯名簽署保險合同,則此類糾紛即可大幅降低。律師應由保險公司聘僱自律師事務所,乃是屬於常任委託之律師,對於該保險公司之各類制式合同條款,得相對於一般律師更為熟悉。在被保人對於合同有疑問時,得向保險公司常任委託律師洽詢,並就洽詢內容條列於保險合同之備註欄,並以律師聯名簽署方式對該保險合同全權負責。如此一來,被保人對於保險合同之簽署,可大幅降低意思認知之誤差或解讀錯誤之問題,而於事後需對簿公堂來解決保險理賠糾紛。律師陪同保險合同之簽署,並非是選擇性之要項,而應為必須具備之要項,方可降低保險理賠糾紛之問題。
2010年4月6日 星期二
擲地有聲
昨晚,去若水堂買了一本GA的書,回家進門時書從腋下滑落掉到地上。由於書籍撞擊到地面時是位在書的側面,想必然是發出好大一個聲響。這一聲響,讓我想起了八年前,研究所開學前一天晚上,學長來學校夜宿研究室,準備要在隔天找指導教授辦理退學,在地上使勁地擲了一本書,並說出了「擲地有聲」這句話。
學長自大學部直升上來,大學畢業成績全年級第三名,前七學期獲五次書卷獎。他入研究所一學期後,即發現土木沒有他要的東西。第二學期起,準備報考學士後醫學系。學長也實在是有夠厲害,一次就考入正取名單。雖然,剛考取研究所,開始待研究室的時間也不過兩個月,但我總是待的比較晚,往往只剩下我一人,也就碰巧遇到了學長,並和他暢談了一整晚。那晚,他提到土木的發展空間極小,遠不如醫學院。若是要做研究,就要搞出個擲地有聲的論文。
想想自己,研究能力有限,沒什麼具體貢獻,只覺得學長很有魄力,而且也很有實力。擲地有聲這句話,自此我始終記得,再次回憶起,彷彿是幾天前發生的事。
學長自大學部直升上來,大學畢業成績全年級第三名,前七學期獲五次書卷獎。他入研究所一學期後,即發現土木沒有他要的東西。第二學期起,準備報考學士後醫學系。學長也實在是有夠厲害,一次就考入正取名單。雖然,剛考取研究所,開始待研究室的時間也不過兩個月,但我總是待的比較晚,往往只剩下我一人,也就碰巧遇到了學長,並和他暢談了一整晚。那晚,他提到土木的發展空間極小,遠不如醫學院。若是要做研究,就要搞出個擲地有聲的論文。
想想自己,研究能力有限,沒什麼具體貢獻,只覺得學長很有魄力,而且也很有實力。擲地有聲這句話,自此我始終記得,再次回憶起,彷彿是幾天前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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