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去年在中國大陸期間,發現中國大陸人士極其忌妒外籍人士,往往以偷竊物品、行為打壓、製造糾紛、毆打滋事…等方式,來滿足和填補其對於所得收入相對較低之自卑感,以作為應對外籍人士之方式。在多數美商公司工作之外籍人士,一般月薪可達人民幣2萬元以上,相較於當地之平均所得差距甚大,也就衍生出忌妒心態之情形。在中國大陸之臺商公司臺籍人士,一般可以取得月薪人民幣1萬元以上之收入。
中國大陸人士之忌妒心態非常嚴重,一般會採取具體行動方式之相關作為,而不僅僅是從言語上之較勁來達成其打壓之目的。其實,根據臺灣電視媒體報導指出,中國大陸之高階工作者之平均收入,一般在月薪人民幣1萬2千元以上,甚至於像是中國大陸重點大學之正教授,其基本薪金加國家之特別補貼,一般可以達人民幣2~3萬元以上之收入,已不亞於臺灣之正教授平均收入。有關於該類人際關係問題,筆者認為主要原因乃是「中國大陸人士缺乏國際觀」,其實僅需稍加向其解釋即可避免該類問題。不過,也不應主動向其尋求解釋,而是待其首次找麻煩時再給予解釋,以免有自找麻煩之虞。
在跨國工作人士之所得稅繳交方面,將由於外籍人士之平均收入高於中國大陸當地收入,以致於中國大陸課稅之標準及其額度皆較高,而採取分散薪資結構之貨幣給付方式,亦即工作收入同時有人民幣和外國貨幣,來達成兩國以上之薪資所得扣繳模式。否則,以外籍人士之平均收入來說,現行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累進稅率將對其課徵15~20%之稅率,遠高於其本國之課徵稅率及其額度。事實上,筆者所見之許多中國大陸海歸派人士,乃是擁有國外之永久居留權或已取得公民身份(已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因而其主要之任職公司多以中國大陸之外商公司為目標,可以要求外商公司同時給付人民幣和美元,來分散中國大陸對於高階人士課稅偏高之問題。
筆者認為中國大陸人士普遍缺乏國際觀,因而會對於外籍人士存有偏見或成見,其實有待外籍人士主動向中國大陸人士解釋,即可避免許多用暗示或不明講之方式來解決。臺籍人士在中國大陸並未獲得差別待遇,仍然會受到中國大陸人士以其行為或言語之方式,來意圖驅趕離開中國大陸以避免其忌妒心態或自尊心無法獲得填補。有鑑於此,筆者並未明確區分臺籍人士和外籍人士之差別,因而臺籍人士(持臺胞證)可以視為是外籍人士(持外國護照)。筆者學淺,以上粗淺解釋個人觀點,期能獲得相關人士之參考。
中國大陸人士之忌妒心態非常嚴重,一般會採取具體行動方式之相關作為,而不僅僅是從言語上之較勁來達成其打壓之目的。其實,根據臺灣電視媒體報導指出,中國大陸之高階工作者之平均收入,一般在月薪人民幣1萬2千元以上,甚至於像是中國大陸重點大學之正教授,其基本薪金加國家之特別補貼,一般可以達人民幣2~3萬元以上之收入,已不亞於臺灣之正教授平均收入。有關於該類人際關係問題,筆者認為主要原因乃是「中國大陸人士缺乏國際觀」,其實僅需稍加向其解釋即可避免該類問題。不過,也不應主動向其尋求解釋,而是待其首次找麻煩時再給予解釋,以免有自找麻煩之虞。
在跨國工作人士之所得稅繳交方面,將由於外籍人士之平均收入高於中國大陸當地收入,以致於中國大陸課稅之標準及其額度皆較高,而採取分散薪資結構之貨幣給付方式,亦即工作收入同時有人民幣和外國貨幣,來達成兩國以上之薪資所得扣繳模式。否則,以外籍人士之平均收入來說,現行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累進稅率將對其課徵15~20%之稅率,遠高於其本國之課徵稅率及其額度。事實上,筆者所見之許多中國大陸海歸派人士,乃是擁有國外之永久居留權或已取得公民身份(已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因而其主要之任職公司多以中國大陸之外商公司為目標,可以要求外商公司同時給付人民幣和美元,來分散中國大陸對於高階人士課稅偏高之問題。
筆者認為中國大陸人士普遍缺乏國際觀,因而會對於外籍人士存有偏見或成見,其實有待外籍人士主動向中國大陸人士解釋,即可避免許多用暗示或不明講之方式來解決。臺籍人士在中國大陸並未獲得差別待遇,仍然會受到中國大陸人士以其行為或言語之方式,來意圖驅趕離開中國大陸以避免其忌妒心態或自尊心無法獲得填補。有鑑於此,筆者並未明確區分臺籍人士和外籍人士之差別,因而臺籍人士(持臺胞證)可以視為是外籍人士(持外國護照)。筆者學淺,以上粗淺解釋個人觀點,期能獲得相關人士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