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學歷制度中,在校博士生何時畢業取決於自我,除非穩拿博士學位有儘快畢業的心態,否則不可能會在畢業後找博士後研究。其實,當前的博士後研究是加持邏輯,而不是研究能力確實因此有提升,所以我打算廢除博士後研究的制度。我打算引進碩士後研究制度,以碩士程度要發表論文尚不足夠,所以碩士後研究確實得提升個人能力。然而,碩士後研究不應是申請制,而是採考試制度的招生模式,為此將需要建立新學歷制度,就是介於碩士和副博士之間的學歷。但是,此學歷不是攻讀博士學位的必需學歷,也就是在取得碩士學位後即可報考博士班。說起來,論文發表篇數不會有損失,其研究能力採累積觀念看待,而攻讀博士學位的年限也不一定得折減,乃是完全以論文發表篇數和研究能力做評估。在此前提下,碩士後研究將是有實際價值的學歷,而不是加持性質找對象寫推薦函的假研究。這是學歷,不是經歷。
碩士後研究學位/2年/1篇1門專業課
2個碩士後研究學位 → 攻讀博士學位 → (穩拿)副博士學位 → … → 攻讀博士學位 → 博士學位
履歷表範例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博士學位
日本東京大學工學部社會基盤學科二級副博士學位
香港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四級副博士學位
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結構工程組碩士後研究學位
國立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結構工程組碩士後研究學位
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結構工程組碩士學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技術系學士學位
國立XX工業專科學校土木工程科三級文憑
2個碩士後研究學位 → 攻讀博士學位 → (穩拿)副博士學位 → … → 攻讀博士學位 → 博士學位
履歷表範例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博士學位
日本東京大學工學部社會基盤學科二級副博士學位
香港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四級副博士學位
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結構工程組碩士後研究學位
國立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結構工程組碩士後研究學位
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結構工程組碩士學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技術系學士學位
國立XX工業專科學校土木工程科三級文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