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每年產生的博士和各級副博士(cmhuang a, 2014),包括:博士有40人、一、二、三級副博士各160人、四級副博士280人,並以上、下學期各畢業半數名額為標準。臺灣雜誌媒體的新聞報導,得對全國博士生做論文水準統計調查,以提供其全國排名資料供提出答辯的參考。若副博士重新攻讀博士學位,將在畢業後釋出原等級副博士缺額1名,但必須保留其原等級副博士學位證書,同時發給其博士或更高等級副博士學位證書。
在重念博士學位課程方面,除非換系攻讀要重新修課以外,原則上得抵免修課的基本課程,並無異於出國留學的攻讀模式。以50年為博士學位授予週期來說,每年授予博士40人和副博士760人,相當於博士2千人和副博士3﹒8萬人,對於供應全國6萬個教授缺額的3種學校,以授課為主的專科學校和書院佔居多數,其博士或副博士學位授予數量算是相當足夠。客觀的說,踏入臺灣業界的副博士人數,應該不少於1萬人的規模數量。
在我的教授制度(cmhuang b, 2014)下,獲得博士或副博士學位有3萬人在學界,其中約有6千人取得教授職稱、2﹒4萬人取得副教授職稱,其餘的教授約3萬人並無博士學位,僅能在我的教授制度取得助理教授職稱。以普遍性說法來說,多數助理教授會在論文篇數相當時,向國內、國外大學報考或申請博士學位課程,並在取得博士或副博士學位後獲得升遷,也就是邁向副教授或教授以上的職稱。至於,踏入臺灣業界的副博士不少於1萬人,對於臺灣的整體人力需求來說算是非常足夠。
我為臺灣業界建立起教授級工程師職稱(cmhuang b, 2014),其目的就是要讓業界保有相當的學術研究力量,以使國家在各個專業領域的規範修改有業界參與,將使業界的學術研究實力有能力和學界抗衡。在我的教授級工程師制度下,其獲有該頭銜就表示真有能力在學界擔任教授,而不僅空有的頭銜制度來表示略有學術研究能力。因為,要取得副博士以上學位,表示其學術研究的能力和水準,確實達到副博士學位的對應程度。
在我的學歷制度(cmhuang a, 2014)運作下,以50年為一級學歷授予週期來說,臺灣授予的碩士學位有8萬人、一級文憑有8萬人及一級畢業有16萬人,也就是得在學術機構擔任助理教授者,已是全部一級學歷32萬人的最佳10%。所以,在學界持有一級學歷(含1篇)擔任助理教授,在國家的整體社會地位並不會比較低,而且還略高於臺灣業界的學歷價值觀。以非學術研究的教學來說,擁有一級學歷就已經相當足夠,獲有更高的學歷就是用於學術研究。
在舊有的臺灣學術環境下,能夠憑靠自我發表論文2篇,其指導教授都會直接給予博士畢業;然而,博士生的大部份是教授帶著發表論文,所以往往發表數篇尚不能獲得畢業。臺灣對於攻讀博士的既有觀念,乃是以先攻讀到碩士學位為基礎,然後出社會謀直找工作混點身份地位。之後,再回學校邊念博士邊工作,並於獲得博士學位的同時,希望博士學位對於工作有幫助。也就是說,在社會謀職幾年後再念書,會比較清楚學習和攻讀學位的方向。
三級學歷 → 社會謀職(+18年) → 臺灣註冊工程師 → 講師級工程師
二級學歷 → 社會謀職(+12年) → 臺灣註冊工程師 → 講師級工程師
一級學歷 → 社會謀職(+6年) → 臺灣註冊工程師 → 講師級工程師 → 1篇(+2年) → 助理教授級工程師
一級學歷 → 1篇(+2年) → 助理教授 → 副博士學位 → 副教授 → 教授
→ 社會謀職(+6年) → 助理教授級工程師 → 助理教授 → 副博士學位 → 副教授 → 教授
→ 社會謀職(+6年) → 助理教授級工程師 → 副博士學位 → 副教授級工程師 → 教授級工程師
副博士學位 → 副教授 → 教授 → 博士學位 → 講座教授 → 特聘教授 → 國家講座
副博士學位 → 社會謀職(+6年) → 助理教授級工程師 → 副教授級工程師 → 教授級工程師
Reference
在重念博士學位課程方面,除非換系攻讀要重新修課以外,原則上得抵免修課的基本課程,並無異於出國留學的攻讀模式。以50年為博士學位授予週期來說,每年授予博士40人和副博士760人,相當於博士2千人和副博士3﹒8萬人,對於供應全國6萬個教授缺額的3種學校,以授課為主的專科學校和書院佔居多數,其博士或副博士學位授予數量算是相當足夠。客觀的說,踏入臺灣業界的副博士人數,應該不少於1萬人的規模數量。
在我的教授制度(cmhuang b, 2014)下,獲得博士或副博士學位有3萬人在學界,其中約有6千人取得教授職稱、2﹒4萬人取得副教授職稱,其餘的教授約3萬人並無博士學位,僅能在我的教授制度取得助理教授職稱。以普遍性說法來說,多數助理教授會在論文篇數相當時,向國內、國外大學報考或申請博士學位課程,並在取得博士或副博士學位後獲得升遷,也就是邁向副教授或教授以上的職稱。至於,踏入臺灣業界的副博士不少於1萬人,對於臺灣的整體人力需求來說算是非常足夠。
我為臺灣業界建立起教授級工程師職稱(cmhuang b, 2014),其目的就是要讓業界保有相當的學術研究力量,以使國家在各個專業領域的規範修改有業界參與,將使業界的學術研究實力有能力和學界抗衡。在我的教授級工程師制度下,其獲有該頭銜就表示真有能力在學界擔任教授,而不僅空有的頭銜制度來表示略有學術研究能力。因為,要取得副博士以上學位,表示其學術研究的能力和水準,確實達到副博士學位的對應程度。
在我的學歷制度(cmhuang a, 2014)運作下,以50年為一級學歷授予週期來說,臺灣授予的碩士學位有8萬人、一級文憑有8萬人及一級畢業有16萬人,也就是得在學術機構擔任助理教授者,已是全部一級學歷32萬人的最佳10%。所以,在學界持有一級學歷(含1篇)擔任助理教授,在國家的整體社會地位並不會比較低,而且還略高於臺灣業界的學歷價值觀。以非學術研究的教學來說,擁有一級學歷就已經相當足夠,獲有更高的學歷就是用於學術研究。
在舊有的臺灣學術環境下,能夠憑靠自我發表論文2篇,其指導教授都會直接給予博士畢業;然而,博士生的大部份是教授帶著發表論文,所以往往發表數篇尚不能獲得畢業。臺灣對於攻讀博士的既有觀念,乃是以先攻讀到碩士學位為基礎,然後出社會謀直找工作混點身份地位。之後,再回學校邊念博士邊工作,並於獲得博士學位的同時,希望博士學位對於工作有幫助。也就是說,在社會謀職幾年後再念書,會比較清楚學習和攻讀學位的方向。
三級學歷 → 社會謀職(+18年) → 臺灣註冊工程師 → 講師級工程師
二級學歷 → 社會謀職(+12年) → 臺灣註冊工程師 → 講師級工程師
一級學歷 → 社會謀職(+6年) → 臺灣註冊工程師 → 講師級工程師 → 1篇(+2年) → 助理教授級工程師
一級學歷 → 1篇(+2年) → 助理教授 → 副博士學位 → 副教授 → 教授
→ 社會謀職(+6年) → 助理教授級工程師 → 助理教授 → 副博士學位 → 副教授 → 教授
→ 社會謀職(+6年) → 助理教授級工程師 → 副博士學位 → 副教授級工程師 → 教授級工程師
副博士學位 → 副教授 → 教授 → 博士學位 → 講座教授 → 特聘教授 → 國家講座
副博士學位 → 社會謀職(+6年) → 助理教授級工程師 → 副教授級工程師 → 教授級工程師
Reference
- C. M. Huang (a)(2014.05.16)大學學位證書、專科文憑證書及書院畢業證書,Ching-Min Huang Office,http://cmhuangoffice.blogspot.tw/2014/05/blog-post_16.html
- C. M. Huang (b)(2014.06.08)臺灣的頭銜制度,Ching-Min Huang Office,http://cmhuangoffice.blogspot.tw/2014/06/blog-post_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