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正在對數學和工學領域撤銷學碩博士學位,也是起因於對於我的學士論文和碩士論文,而發起的剽竊與否確認行動後導致的內部撤銷行動。其實,全球都是以當時撤銷我的學位心態,反過來在撤銷其國內大學發出的學碩博士學位。說起來,原本要撤銷我的學碩博士學位的目的,就是要讓我沒有學位無法找到好工作,甚至於都是說一些要讓我死的很難看的話。我不認為要擴及臺灣所有的領域,僅止於數學和工學領域撤銷學碩博士學位即可。原則上,在限定領域內撤銷學位是該領域同意的事,但是擴及臺灣其他的專業領域似乎太大了些,我想就以不知道有這件事作為行業內的說法。以現階段來說或許會出乎意料之外,也就是審查學士論文撤銷學士學位,已經成為許多行業內的重點工作項目。根據《學位授予法》第7-2條得撤銷學位,並得依據《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第5-1條繳還該學位證書,經校方撤銷與註銷學位證書的相關事項。在國際上的普遍性做法,撤銷學位是指銷毀學位證書那一張紙,而註銷學位是指一系列的相關作業程序。
以臺灣的註銷學位來說,其相關作業程序應該包括:銷毀在校學習記錄、銷毀教育部學位授予記錄、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經通報修改教育資料、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兵役課經通報修改教育資料、國防部兵役署經通報修改役男教育資料、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經通報修改後備軍人教育資料、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經通報修改教育資料(有保留的可能)、法務部調查局經通報修改教育資料(有保留的可能)、內政部警政署經通報修改教育資料(有保留的可能)、總統府國家安全局經通報修改教育資料(有保留的可能)、…等,以上是基於註銷學位程序衍生的一系列的相關作業程序。說起來,臺灣有非常多人之前要撤銷我的學碩博士學位,其實就是想遵照以上的標準撤銷和註銷學位程序來辦理。臺灣各大人力銀行網站的應徵資料填寫,對於數學和工學領域者應該「提供其他的填寫資料格式」,並且「對於採學歷作為任用資格的工作提供變通性措施」。臺灣普遍性有將學歷作為任用資格的情形,我認為採取限定學歷的任用資格應該要有變通性,以作為行業內謀職上相對的因應和解決措施。
中華民國《學位授予法》(2013年6月11日)
第 7-2條 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
書;其有違反其他法令者,並應依相關法令處理。
中華民國《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2011年9月19日)
第 5-1條 學校依本法第七條之二規定撤銷學位,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書後,應通知當事人繳還該學位證書,並將撤銷與註銷事項,通知其他大專校院及相
關機關(構)。
學位依據法律授予,學位依據法律撤銷。
以臺灣的註銷學位來說,其相關作業程序應該包括:銷毀在校學習記錄、銷毀教育部學位授予記錄、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經通報修改教育資料、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兵役課經通報修改教育資料、國防部兵役署經通報修改役男教育資料、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經通報修改後備軍人教育資料、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經通報修改教育資料(有保留的可能)、法務部調查局經通報修改教育資料(有保留的可能)、內政部警政署經通報修改教育資料(有保留的可能)、總統府國家安全局經通報修改教育資料(有保留的可能)、…等,以上是基於註銷學位程序衍生的一系列的相關作業程序。說起來,臺灣有非常多人之前要撤銷我的學碩博士學位,其實就是想遵照以上的標準撤銷和註銷學位程序來辦理。臺灣各大人力銀行網站的應徵資料填寫,對於數學和工學領域者應該「提供其他的填寫資料格式」,並且「對於採學歷作為任用資格的工作提供變通性措施」。臺灣普遍性有將學歷作為任用資格的情形,我認為採取限定學歷的任用資格應該要有變通性,以作為行業內謀職上相對的因應和解決措施。
中華民國《學位授予法》(2013年6月11日)
第 7-2條 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
書;其有違反其他法令者,並應依相關法令處理。
中華民國《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2011年9月19日)
第 5-1條 學校依本法第七條之二規定撤銷學位,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書後,應通知當事人繳還該學位證書,並將撤銷與註銷事項,通知其他大專校院及相
關機關(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