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非常多法律和教育專家學者,近來討論起《學位授予法》第4條的規定,以及是否提出學士論文的相關問題。根據《學位授予法》第4條第二項的規定,「修讀輔系者,不另授予學位。」也就是說,在學士學位攻讀期間修讀輔系在畢業時,經校方授予一個備註修讀輔系的學士學位,而其提交的學士論文是主修專業領域,因而符合學位授予是主修專業領域的原則。根據《學位授予法》第4條第一項的規定,「大學雙主修學生,修滿本學系及他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分別授予學士學位。」也就是說,在學士學位攻讀期間修讀雙主修,其在畢業時得經校方授予一或二個學士學位,而任何人對於二個學士學位的獲得者來說,無法分辨哪一個學位是其原主修專業領域。但是,想獲得二個無法分辨原主修的學士學位,理當提交二個主修的學士論文,否則應該視同修讀輔系模式在畢業時,經校方授予一個備註「雙主修」的學士學位。
任何雙主修的學位獲得者提交二份學士論文,得根據《學位授予法》第4條第一項的規定,獲得二個無法分辨原主修的學士學位,否則得提出行政訴訟請求校方分別授予學士學位。其實,越敢做這種事的學生,越是不用擔心被校方刁難,僅需依法完成學位要件取得學位。事實上,臺灣學位授予的真正問題和原因,在於公務高普考和專技高普考綁學歷,以致於是否有依法分別授予學位相當關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並無雙主修或輔系的學位授予相關規定,也就是學位授予權限完全取決於校方,並無法以《學位條例》保障學士學位授予。以普遍性地說法,臺灣和中國大陸都無分別授予學士學位的情形,而雙主修和輔系就是在學士學位證書上加上幾個字作備註。輔系並不會延長學習年限,但雙主修往往要多念一、二年。臺灣很多人想要二技,我的二技就是土木和計算機(土木用途),而且其技術基礎就是「數學」。
中華民國學位授予法(2013年6月11日)
第 4 條 大學雙主修學生,修滿本學系及他學系應修學分者, 得分別授予學士學位。
修讀輔系者,不另授予學位。
任何雙主修的學位獲得者提交二份學士論文,得根據《學位授予法》第4條第一項的規定,獲得二個無法分辨原主修的學士學位,否則得提出行政訴訟請求校方分別授予學士學位。其實,越敢做這種事的學生,越是不用擔心被校方刁難,僅需依法完成學位要件取得學位。事實上,臺灣學位授予的真正問題和原因,在於公務高普考和專技高普考綁學歷,以致於是否有依法分別授予學位相當關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並無雙主修或輔系的學位授予相關規定,也就是學位授予權限完全取決於校方,並無法以《學位條例》保障學士學位授予。以普遍性地說法,臺灣和中國大陸都無分別授予學士學位的情形,而雙主修和輔系就是在學士學位證書上加上幾個字作備註。輔系並不會延長學習年限,但雙主修往往要多念一、二年。臺灣很多人想要二技,我的二技就是土木和計算機(土木用途),而且其技術基礎就是「數學」。
中華民國學位授予法(2013年6月11日)
第 4 條 大學雙主修學生,修滿本學系及他學系應修學分者, 得分別授予學士學位。
修讀輔系者,不另授予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