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學士論文題目是指導教授,提供一張打字的紙上給出的三個研究方向,我從中挑出了我覺得我比較有興趣的一個,而我的學士論文研究模式很像碩士研究。我的碩、博士論文研究,都是屬於獨立研究過程了。我的碩、博士論文題目,都是我自己決定研究方向,其中的碩士論文有被導師修正研究方向,而博士論文是不經導師修正研究方向。在2000年10月時,我確定了我的學士論文題目,當時SAP2000才剛發行沒有多久,有意要取代業界的主流軟體SAP90,而ETABS並沒有專門對SRC做計算的模組,而是採取等值鋼筋量來換算斷面的需求大小。
在臺灣的碩士班階段,幾乎都會給出明確的論文題目,僅有少數的導師會視碩士生情況,以不明確的研究方向提供建議或修正。在臺灣的博士班階段,幾乎都不會給明確的論文題目,而是導師根據博士生的興趣給出相關的建議,但是博士生必須自己訂出論文研究方向。想挑一個沒有人做過的題目,其實也不算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在學士論文研究過程中,也學會了找研究題目的方法了。說起來,挑一個國際期刊的最新一期來看,讀個幾篇論文確定一下研究趨勢;挑一個研究趨勢近幾期的相關論文來看,讀個幾篇論文確定一下可能的論文題目;挑一個論文題目相關論文的參考文獻來看,就這樣開始做起這個論文題目的研究,以後的研究方向就要看情況做應變了。
臺灣攻讀博士學位的過程(PhD),在採取碩士學位(MS)/碩士逕讀(BS)的學習模式,平均花費4~9/5~7年的時間來完成;中國大陸攻讀博士學位的過程(PhD),在採取學士學位(BS)/碩士學位(MS)/碩轉博(BS)的學習模式,平均花費5~6/3~4/4~6年的時間來完成;美國攻讀博士學位的過程(MS/PhD),在採取學士學位(BS)的學習模式,平均花費3~6年的時間來完成。根據《學位條例》第6條第1款第2項的規定,「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是博士學位的審查要件之一。我的學士論文可以獲得博士學位,但我的學士研究並非獨立的研究過程,然而臺灣的《學位授予法》並無類似的規定。
臺灣的教授普遍性擁有的觀念,採用2份碩士論文同比1份博士論文,此乃是《學位授予法》下產生的合理邏輯。以土木工程來說,常見的雙碩士念法是攻讀土木碩士後,再攻讀MBA、經濟碩士、資工碩士、應數碩士、…等,採取的攻讀學位動機是轉行或學科結合,在排除多數以轉行為主的思考觀點下,其學科結合的動機是要提升原土木碩士學位的價值,也就是讓薪資可以比起其他土木碩士要高一些。以土木工程來說,是屬於受限於執照的領域,所以無執照的人可能藉由第2個碩士學位,來提高在業界的受聘起跳薪資。在不受限於執照的專業領域裡,有第2個碩士學位有以雙碩士取代博士的觀點,因為攻讀雙碩士學位不會被拖到時間。
在4年前,我也想過要攻讀第2個碩士學位,同年也錄取了大陸清華大學的普博生,所以我在筆試通過後也就沒有去參加口試。雙碩士最大的優勢是不會被拖時間,而且可以加持原碩士學位的價值,在臺灣業界普遍有用雙碩士當博士用的觀點。事實上,要是採取1個博士學位等值於2個碩士學位,那麼取得碩士學位後應該要再讀2個碩士學位,以3個碩士學位來等值於1個博士學位。臺灣的博士班招收持碩士學位者,所以要以1個博士學位等值於2個碩士學位,在業界應該是持有3個碩士學位才等值於1個博士學位。然而,臺灣業界常將持有2個碩士學位者,視同是持有1個博士學位者的起跳薪資,才是讓人想要攻讀雙碩士學位的最大動機。
雙碩士和博士相互對等的錯誤解讀,似乎是一個普遍性存在於臺灣的常見問題,但是以美國的MS/PhD來說,好像可以接受雙碩士和博士相互對等,我想這是不同國家對於碩、博士標準學習年限上的差異問題。《學位授予法》並未對博士學位做審查要件的要求,以致於雙碩士學位會有比較省時間的觀感,導致了博士學位要比雙碩士學位多念二年,然而卻被誤解為具有能力和價值上的對等關係。我認為要具體定義博士學位的要求,才能夠讓持博士學位者得明確地表示優越於雙碩士。說起來,就是我有了一項驚人的發現,也就是臺灣的雙碩士不等於博士的邏輯。不過,在中國大陸是具有對等性的關係,因為大陸的碩士生和普博生都是念三年。
臺灣的雙碩士≠臺灣的博士
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再念二年就是雙碩士;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再念四年就是博士。
大陸的雙碩士=大陸的博士
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再念三年就是雙碩士;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再念三年就是博士。
在臺灣的碩士班階段,幾乎都會給出明確的論文題目,僅有少數的導師會視碩士生情況,以不明確的研究方向提供建議或修正。在臺灣的博士班階段,幾乎都不會給明確的論文題目,而是導師根據博士生的興趣給出相關的建議,但是博士生必須自己訂出論文研究方向。想挑一個沒有人做過的題目,其實也不算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在學士論文研究過程中,也學會了找研究題目的方法了。說起來,挑一個國際期刊的最新一期來看,讀個幾篇論文確定一下研究趨勢;挑一個研究趨勢近幾期的相關論文來看,讀個幾篇論文確定一下可能的論文題目;挑一個論文題目相關論文的參考文獻來看,就這樣開始做起這個論文題目的研究,以後的研究方向就要看情況做應變了。
臺灣攻讀博士學位的過程(PhD),在採取碩士學位(MS)/碩士逕讀(BS)的學習模式,平均花費4~9/5~7年的時間來完成;中國大陸攻讀博士學位的過程(PhD),在採取學士學位(BS)/碩士學位(MS)/碩轉博(BS)的學習模式,平均花費5~6/3~4/4~6年的時間來完成;美國攻讀博士學位的過程(MS/PhD),在採取學士學位(BS)的學習模式,平均花費3~6年的時間來完成。根據《學位條例》第6條第1款第2項的規定,「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是博士學位的審查要件之一。我的學士論文可以獲得博士學位,但我的學士研究並非獨立的研究過程,然而臺灣的《學位授予法》並無類似的規定。
臺灣的教授普遍性擁有的觀念,採用2份碩士論文同比1份博士論文,此乃是《學位授予法》下產生的合理邏輯。以土木工程來說,常見的雙碩士念法是攻讀土木碩士後,再攻讀MBA、經濟碩士、資工碩士、應數碩士、…等,採取的攻讀學位動機是轉行或學科結合,在排除多數以轉行為主的思考觀點下,其學科結合的動機是要提升原土木碩士學位的價值,也就是讓薪資可以比起其他土木碩士要高一些。以土木工程來說,是屬於受限於執照的領域,所以無執照的人可能藉由第2個碩士學位,來提高在業界的受聘起跳薪資。在不受限於執照的專業領域裡,有第2個碩士學位有以雙碩士取代博士的觀點,因為攻讀雙碩士學位不會被拖到時間。
在4年前,我也想過要攻讀第2個碩士學位,同年也錄取了大陸清華大學的普博生,所以我在筆試通過後也就沒有去參加口試。雙碩士最大的優勢是不會被拖時間,而且可以加持原碩士學位的價值,在臺灣業界普遍有用雙碩士當博士用的觀點。事實上,要是採取1個博士學位等值於2個碩士學位,那麼取得碩士學位後應該要再讀2個碩士學位,以3個碩士學位來等值於1個博士學位。臺灣的博士班招收持碩士學位者,所以要以1個博士學位等值於2個碩士學位,在業界應該是持有3個碩士學位才等值於1個博士學位。然而,臺灣業界常將持有2個碩士學位者,視同是持有1個博士學位者的起跳薪資,才是讓人想要攻讀雙碩士學位的最大動機。
雙碩士和博士相互對等的錯誤解讀,似乎是一個普遍性存在於臺灣的常見問題,但是以美國的MS/PhD來說,好像可以接受雙碩士和博士相互對等,我想這是不同國家對於碩、博士標準學習年限上的差異問題。《學位授予法》並未對博士學位做審查要件的要求,以致於雙碩士學位會有比較省時間的觀感,導致了博士學位要比雙碩士學位多念二年,然而卻被誤解為具有能力和價值上的對等關係。我認為要具體定義博士學位的要求,才能夠讓持博士學位者得明確地表示優越於雙碩士。說起來,就是我有了一項驚人的發現,也就是臺灣的雙碩士不等於博士的邏輯。不過,在中國大陸是具有對等性的關係,因為大陸的碩士生和普博生都是念三年。
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再念二年就是雙碩士;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再念四年就是博士。
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再念三年就是雙碩士;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再念三年就是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