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上寫好大一段,都是在寫監工和監造,現在講一下監工人和監造人。監造人,在建築工程,就是指監造建築師,在土木工程,就是監造技師,這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其實是在民國92年才開始有的,對於土木和建築來說,監造都是指這張掛名的人。在建築工程,監造建築師和監造是2個不一樣的人,一個是建築師,另一個是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民國92年以後)。在土木工程,監造技師和監造是2個不一樣的人,一個是某科的技師,另一個是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民國92年以後)。民國92年以前,監造通常是找20幾歲剛畢業的大學生,甲方監造,以前真的都是找剛畢業的,沒有執照,真的是這樣。
監工人,在民國71~92年,監工人就是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有這張就是監工人。刑法第193條,在很早以前就有了,在民國71年以前,業界就有工地主任這個職位,不是一種執照,只是一種業界設定的職位,當時的工地主任就是監工人。在民國71~92年,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取代業界稱呼的工地主任,也就是工地主任要有這張,這張就變成監工人了。民國92年以後,國家正式設立工地主任這張執照,本來是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做到比較高階,才取得工地主任這個稱呼,工地主任一直是個稱呼,並不是一張執照,在民國92年以後,工地主任要改成是一張執照,不是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並取得工地主任稱呼的人,而是要變成一張執照,那麼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變成可以換發工地主任執業證。監工人,就是工地主任,並沒有其他的人選。營造廠找沒有執照的現場工程師協助工地主任,這可以當做是一種廣義的監工人。
大陸是剛畢業沒有工作經驗的,可以報考二級建造師,大陸有一年的工地經驗的,可以報考一級建造師。大陸學歷好的,連要應徵營造廠的機會都沒有,有二級建造師可以做工作,有了一年工作經驗可以考一級建造師。臺灣的現況,有就是工地主任,而沒有就不是,這個現場工程師,也有分有經驗和沒經驗的,不過臺灣目前似乎是不打算設立現場工程師這張執照。有設這張,就變成整個營造業,大家都要考這張,這等於大家都要拿到這張,就擔心素質差的不行,這樣也是個問題。在我看來,監工人就是現場工程師有混淆不清的問題,否則監工人其實是很明確的。我認為,臺灣應該設立現場工程師這張執照,那沒考上的怎麼辦?助理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是不是監工人,以法律來定義監工人來說,助理工程師就不是監工人了。我認為,這個現場工程師是取法自大陸的二級建造師,應該採用26小時,就是只考一本就夠了。照比例訂頁數,大概200頁多一點,不過,我覺得應該少於200頁,否則都是很難的考試。現場工程師是很多人要有的,不能太難考。工地不是工地主任一個人在看全部的工地,那麼就應該把現場工程師納入執照的範圍,26小時,上2個禮拜可以上完。頁數,我認為140~190頁之間,不能超過200頁。品管不缺人,現場工程師跟品管沒關係,不用彼此有配合的觀念。現場工程師不能指揮工人,不過其他的工作內容應該都要可以做,這個要評估一下工作範圍。這張的正式名稱,應該叫做營造業現場工程師,因為其他行業有使用現場工程師這個名稱。沒辦法同時指揮好幾個地方的問題,那就要降低每天的工項,讓每天的工項符合全部的工地主任可以指揮的範圍,這樣就是最好的方式。現場工程師看到需要指揮工人的問題,可以馬上使用對講機或打電話給工地主任,這樣工地主任就可以過來指揮工人。沒有對講機或電話,那就要去找工地主任過來。不直接指揮工人的間接方式,就是透過領班,把工作交代給領班,由領班在指揮工人。法律就是實際的運作方式,指揮可以這麼複雜,真的是這樣。現場工程師不能太難考,否則整個制度會有運作上的問題,現場工程師要跟品管一樣比較好。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廣泛使用後,這個比較大的案子,監造不只一人,有好幾個監造,那麼最高職位的監造,又稱為監造主任。這個現場工程師都還不是執照,真的是營造業現場工程師做的比較高階,應該就是營造業現場主任,我這樣講,絕對不是在瞎掰,因為要用現場工程師的案子,絕對不只一個現場工程師。有好幾個監造要設監造主任,那又轉變為要求比較高的案子,都是直接要監造主任,可能案子只需要一個監造,也強調要用監造主任,這就是要求比較高的案子。大陸有在使用高級工程師這個職稱,現場工程師做的比較高階或要管理多個現場工程師,不一定只能用現場主任,也可以考慮高級工程師,就是高工。我是主張東華獨立,我不是走大陸路線的,不過我是留學大陸的,我用的一些概念很多是大陸來的。高工,這個可以用臺語發音,營造業很多都是臺語講話的,真的可以使用在臺語文。這個現場主任會跟工地主任有使用主任稱呼上的衝突,因而應該考慮用高級工程師會比較恰當,冠姓氏是X高工。我確定,營造業現場工程師做到比較高階或管理多個現場工程師,正式的名片頭銜和稱呼是高級工程師。全部,就是高級工程師、現場工程師、助理工程師。不要覺得助理工程師很奇怪,丁種業務主管是製造業最近開始有的,這就表示丙種也不好考。現場工程師是沒經驗的,不然有二年工地經驗的,用審查制度核發營造業高級工程師。我覺得不要核發這張,高級工程師是業界的稱呼就好了,實際上需要的只是工地主任和現場工程師,2個等級就夠了。
監工人,在民國71~92年,監工人就是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有這張就是監工人。刑法第193條,在很早以前就有了,在民國71年以前,業界就有工地主任這個職位,不是一種執照,只是一種業界設定的職位,當時的工地主任就是監工人。在民國71~92年,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取代業界稱呼的工地主任,也就是工地主任要有這張,這張就變成監工人了。民國92年以後,國家正式設立工地主任這張執照,本來是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做到比較高階,才取得工地主任這個稱呼,工地主任一直是個稱呼,並不是一張執照,在民國92年以後,工地主任要改成是一張執照,不是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並取得工地主任稱呼的人,而是要變成一張執照,那麼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變成可以換發工地主任執業證。監工人,就是工地主任,並沒有其他的人選。營造廠找沒有執照的現場工程師協助工地主任,這可以當做是一種廣義的監工人。
大陸是剛畢業沒有工作經驗的,可以報考二級建造師,大陸有一年的工地經驗的,可以報考一級建造師。大陸學歷好的,連要應徵營造廠的機會都沒有,有二級建造師可以做工作,有了一年工作經驗可以考一級建造師。臺灣的現況,有就是工地主任,而沒有就不是,這個現場工程師,也有分有經驗和沒經驗的,不過臺灣目前似乎是不打算設立現場工程師這張執照。有設這張,就變成整個營造業,大家都要考這張,這等於大家都要拿到這張,就擔心素質差的不行,這樣也是個問題。在我看來,監工人就是現場工程師有混淆不清的問題,否則監工人其實是很明確的。我認為,臺灣應該設立現場工程師這張執照,那沒考上的怎麼辦?助理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是不是監工人,以法律來定義監工人來說,助理工程師就不是監工人了。我認為,這個現場工程師是取法自大陸的二級建造師,應該採用26小時,就是只考一本就夠了。照比例訂頁數,大概200頁多一點,不過,我覺得應該少於200頁,否則都是很難的考試。現場工程師是很多人要有的,不能太難考。工地不是工地主任一個人在看全部的工地,那麼就應該把現場工程師納入執照的範圍,26小時,上2個禮拜可以上完。頁數,我認為140~190頁之間,不能超過200頁。品管不缺人,現場工程師跟品管沒關係,不用彼此有配合的觀念。現場工程師不能指揮工人,不過其他的工作內容應該都要可以做,這個要評估一下工作範圍。這張的正式名稱,應該叫做營造業現場工程師,因為其他行業有使用現場工程師這個名稱。沒辦法同時指揮好幾個地方的問題,那就要降低每天的工項,讓每天的工項符合全部的工地主任可以指揮的範圍,這樣就是最好的方式。現場工程師看到需要指揮工人的問題,可以馬上使用對講機或打電話給工地主任,這樣工地主任就可以過來指揮工人。沒有對講機或電話,那就要去找工地主任過來。不直接指揮工人的間接方式,就是透過領班,把工作交代給領班,由領班在指揮工人。法律就是實際的運作方式,指揮可以這麼複雜,真的是這樣。現場工程師不能太難考,否則整個制度會有運作上的問題,現場工程師要跟品管一樣比較好。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廣泛使用後,這個比較大的案子,監造不只一人,有好幾個監造,那麼最高職位的監造,又稱為監造主任。這個現場工程師都還不是執照,真的是營造業現場工程師做的比較高階,應該就是營造業現場主任,我這樣講,絕對不是在瞎掰,因為要用現場工程師的案子,絕對不只一個現場工程師。有好幾個監造要設監造主任,那又轉變為要求比較高的案子,都是直接要監造主任,可能案子只需要一個監造,也強調要用監造主任,這就是要求比較高的案子。大陸有在使用高級工程師這個職稱,現場工程師做的比較高階或要管理多個現場工程師,不一定只能用現場主任,也可以考慮高級工程師,就是高工。我是主張東華獨立,我不是走大陸路線的,不過我是留學大陸的,我用的一些概念很多是大陸來的。高工,這個可以用臺語發音,營造業很多都是臺語講話的,真的可以使用在臺語文。這個現場主任會跟工地主任有使用主任稱呼上的衝突,因而應該考慮用高級工程師會比較恰當,冠姓氏是X高工。我確定,營造業現場工程師做到比較高階或管理多個現場工程師,正式的名片頭銜和稱呼是高級工程師。全部,就是高級工程師、現場工程師、助理工程師。不要覺得助理工程師很奇怪,丁種業務主管是製造業最近開始有的,這就表示丙種也不好考。現場工程師是沒經驗的,不然有二年工地經驗的,用審查制度核發營造業高級工程師。我覺得不要核發這張,高級工程師是業界的稱呼就好了,實際上需要的只是工地主任和現場工程師,2個等級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