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AISC360 2010/A-8-2,筆者因應讀者之要求再作以下之解釋和補述。若是依照A-8-2計算,得將軸向荷載P換算成X和Y向之荷載分量,再分別就東西向和南北向之框架結構計算B2x和B2y,之後根據該式計算Prx和Pry,再以平方開根號計算其合力Pr。
然而,筆者真正欲表達之意思,乃是A-8-2放大軸向荷載是不合理之結果。以水平地震力來說,框架結構側移若是需要對於軸向荷載做放大,那麼Mlt應該需要根據Plt之放大結果再放大一次,因為Mlt和軸向荷載具有關聯性。倘若如此,框架結構側移之二階分析,乃是建立於軸向荷載放大導致額外彎矩之增加。眾所周知,此乃結構觀念錯誤之邏輯,因為框架結構側移是根據偏心距和側向位移交互作用下,來產生額外彎矩增加之結果。以垂直地震力來說,根據ASCE7得計算出垂直載重組合,已經根據垂直地表加速度計及其垂直地震力,亦即垂直地震力已經納入軸向荷載之中,其地震力數據不會再有突然增加之情形。換言之,在垂直地震力下,Plt仍然不會由於框架側移而突然增加,因為軸向荷載不會無中生有。簡而言之,二階分析所產生之額外彎矩,乃是取決於偏心距和側向位移交互作用下所產生,實際上並未涉及到軸向荷載之增加,因而應該刪除AISC360 2010/A-8-2。
筆者並非不以公式佐證自我之觀點,而是框架結構在軸向荷載沒有增加之情況下,根本就無法用公式去佐證一項不存在之增額荷載數據。筆者認為,A-8-2跟軸向荷載是否保守取值無關,因為框架結構根本不存在側移下之增額荷載。在結構設計上,所謂採取保守之設計取捨,乃是以正確無誤之結構計算結果,在降低容許失效概率下尋求安全性較高之結構設計結果,方為所謂之相對保守之結構設計。筆者學淺,若有任何謬誤之處,尚祈讀者能夠給予指正。
然而,筆者真正欲表達之意思,乃是A-8-2放大軸向荷載是不合理之結果。以水平地震力來說,框架結構側移若是需要對於軸向荷載做放大,那麼Mlt應該需要根據Plt之放大結果再放大一次,因為Mlt和軸向荷載具有關聯性。倘若如此,框架結構側移之二階分析,乃是建立於軸向荷載放大導致額外彎矩之增加。眾所周知,此乃結構觀念錯誤之邏輯,因為框架結構側移是根據偏心距和側向位移交互作用下,來產生額外彎矩增加之結果。以垂直地震力來說,根據ASCE7得計算出垂直載重組合,已經根據垂直地表加速度計及其垂直地震力,亦即垂直地震力已經納入軸向荷載之中,其地震力數據不會再有突然增加之情形。換言之,在垂直地震力下,Plt仍然不會由於框架側移而突然增加,因為軸向荷載不會無中生有。簡而言之,二階分析所產生之額外彎矩,乃是取決於偏心距和側向位移交互作用下所產生,實際上並未涉及到軸向荷載之增加,因而應該刪除AISC360 2010/A-8-2。
筆者並非不以公式佐證自我之觀點,而是框架結構在軸向荷載沒有增加之情況下,根本就無法用公式去佐證一項不存在之增額荷載數據。筆者認為,A-8-2跟軸向荷載是否保守取值無關,因為框架結構根本不存在側移下之增額荷載。在結構設計上,所謂採取保守之設計取捨,乃是以正確無誤之結構計算結果,在降低容許失效概率下尋求安全性較高之結構設計結果,方為所謂之相對保守之結構設計。筆者學淺,若有任何謬誤之處,尚祈讀者能夠給予指正。